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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物管公布的包阳台方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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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5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FONT color=#a0a0a0 size=5>经咨询专业律师,物管公布的包阳台方案不合法:我国房地产相关法律规定阳台面积属于房屋产权范围,法律同时规定土地和房屋产权包括其相应范围内的空间使用权,阳台整个空间权属业主所有,受法律保护,物管强制规定将阳台空调机位上方空间包在外面,违背了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业主合法权益(也就是说业主可以自愿放弃这个空间使用权,但不可以被强迫放弃使用权),要求物管予以纠正,并在下次制定相关规定时咨询专业律师,不要想当然,好心办坏事。</FONT></P>
<P><FONT size=5>另外,按法律规定任何与法律相抵触的规定无效。</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15 13:27:0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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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5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P>支持!</P><P>物管真是管理得有点乱的,那天指定我空调只能装哪里哪里,结果我随便一指,问: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没按你们的要求装?</P><P>物管回答:这家空调室外机太大装不下,那家屋里有衣柜不能装在指定的这边,第三家因为书柜占了指定装空调的墙面,所以要跟别人反一反,第四家已经这样装了,但鉴于人家是一楼也算了......</P><P>这管了跟不管又有多大差别呢?制定这样不适用于实际情况的规则有什么意义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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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5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赞!依法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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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6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治为主,法治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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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6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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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2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P>人治也是业主之治啊</P><P>呵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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