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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纠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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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8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卖方,离异,房产证上是所有人是他本人,没有共有人的信息。</P>
<P>签订买卖合同时,卖方称自己未婚,合同签订后,中介通知买方对方需要做析产(婚姻期间共同财产)。</P>
<P>为此,交易要延期,买方不认可,要求撤销合同。卖方认为买方违约,要求支付违约金。</P>
<P>问:1.合同是否有效?</P>
<P>      2.卖方诉买方违约,有何法律依据?</P>
<P>       3.买方是否可以起诉卖方欺诈?</P>
<P>       4.中介没有核实卖方实际身份,有没有连带责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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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8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话,那么你们双方签定的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文规定:共有房地产出售转让必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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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31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P>情况真实的话,不是你违法而是卖方,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要求赔偿,欺诈好象严重了点,至于中介他也应该有过错,个人分析,呵呵:~`不是律师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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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认为,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是由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文规定:共有房地产出售转让必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不得转让。因此如果这房子最终没有卖成,可以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P><P>如果该房子最终可以卖,那只是迟延履行。</P><P>卖方有欺诈,是过错。对造成的后果负赔偿责任。</P><P>中介是否有责任,看中介合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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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P>你说的不够清楚。</P><P>房子的购买时间在本案中非常关键。如果房子是卖方在婚前购买,那就是卖方的个人财产,他当然可以自由处理自己的房产。如果房子是在卖方和其配偶的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则房子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卖方就不能自由处分共有财产。</P><P>就你所讲的情况看,认定卖方构成欺诈证据不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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