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睦邻大家好! 钥匙拿了吧?跟我一样。还没来得及高兴,专家一席话,从头凉到脚,悔啊!早知有这么多问题,应该联合大家,一起拒收。 问题一:质量问题。一些小问题,如空鼓之类的,也就算了。但有的问题不能不重视,最主要的有二:一是防盗门不合格。行业规定,合格的防盗门都有“CCC”标志,但俺家门上没,诸位有谁能找到吗?找不到,不知漂亮的面板里面,包的是纸板还是泡沫?二是管道问题。专家说我们小区用的管道是非标管道,不合行业标准,寿命短(没人保证最低年限)。专家当场与耀江的工作人员理论,结果耀江的推物业、物业的推耀江……最终是势单力薄,无能为力! 问题二:房产证问题。
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三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持有关凭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 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简言之,开发商必须在交房后二个月之内办好大证,业主就可以约三个月之内拿到房产证。本人非专业人士,不知道象我们这种房是不是有专门的标准(开必商或可以无限期办理大证),但按常规理解,相同的国土相同的国民相同的人民币,交房程序上总该参照执行。但是,现据可靠消息,圣苑开发商年内绝对无法办出大证,诸位,咱们的钱呢,早被人家消化掉了,明年不知能不能看到那些个红本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