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与开发商NO.1
会议时间:2008年8月15日 19:00---21:15
会议地点:云顶业委会办公室
出席人员:华庭云顶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
严胜(女) 刘晓明(女)汤晓青(男) 周军(男) 徐郁(男)
施奎玲 (女)
华庭云顶第二届业主委员会顾问:
高泓(女)
浙江华庭云顶房地产开发有限(以下简称开发商):
章剑平(男) 郑先生(男) 朱根良(男) 楼云龙(男)
记 录:周军(云顶业委会)
呈 送:与会双方
会议主题:1)小区新一届业委会成立与开发商首次接触
2)解决小区遗留问题
内容纪要
2. 对地下室库房、车库的产权要有一个明确的答复,如果库房与车库已公摊到公共面积内,收益应归还广大业主所有。要求提供购买地下室库房业主的名单。 4. 对影响小区广大业主正常生活的最大问题:小区电梯、消控、一级泵站与小区公共水箱、周边报警系统与三方通话系统,应有一个明确的责任认定与整改方案。电梯:目前存在井道积水、没有避雷装置,没有降温设备,导致电梯运行工况恶劣,造成多台电梯非正常零部件损坏,严重威胁使用者人员安全,极易发生乘用事故;消控:发现多处监控设备已损坏,希望提供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一级泵站与小区公共水箱:发现目前的一级泵站只有一台水泵正常运行,与二台正常运行一台备用的设计要求,相差甚远,极易造成小区全面停水事故;小区的公共水箱,由于施工质量问题,一直在漏水;周边报警系统与三方通话系统,二套系统一直没有正常使用,有的,甚至没有通过验收。 5. 对小区配套,如幼儿园,会所的正常运行,开发商要有明确方案。 6. 对小区绿化,以前承诺的方案,开发商要尽快履行。 7. 对业委会提出的要求,发往开发商的公函,要有一个明确的答复,并定下确切的回复时间。 1. 祝华庭云顶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成立,自零六年十一月小区第一届业委会成立以来,双方协商解决小区遗留问题,至令已过一年半,还有许多问题悬而未决,开发商也希望在分清楚各自的责任之后,讨论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一揽子解决,希望能够解决当前,更惠及未来。 2. 开发商一定认真负责,按法律办事,该由开发商解决的一定解决。 3. 有关四方会议纪要,当初因其中一方振邦物业的陈总未到场,所以是没有最后签字确认的,同时认为在振邦物业与业委会签定的合同中,把四方会议作为附件放入其中,这样的做法不妥,振邦物业与业委会的合同不应涉及第三方。 4. 有关地下室库房、车库的产权认定,按国家的相关规定办,业委会可以提供相关的资料,由于开发商有人员变动,回去后作了解再作答复。 5. 房屋质量问题,涉及保修期内与保修期外,施工方共有三家,开发商会按有关规定,协调解决。 6. 电梯、消控、都有国家专门机构的验收审计报告,并有电梯运行合格证、消控验收合格证,并有相关的运行记录,有些已移交给前期物业高力公司。可以在回去查找后,提供复印件;一级泵站及公共水箱,因为公司人员的调动,回去了解后再作答复,希望业委会发正常的公函,以便开发商也以公函的形式认真回复。 7. 小区配套,可以继续协商,对会所的经营,认为开发商应该按楼书的承诺,提供场地,但是否一定由开发商来经营,希望在咨询律师后,按相关规定操作。 8. 小区绿化问题,因为当初对业委会有关人员合法身份确认存在疑问,被迫中断,现在可以继续协商。 9. 承诺在收到业委会书面公函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一定作明确答复。 1. 就电梯问题,业委会先发公函,开发商在接到公函后,找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2. 就影响小区业主正常生活的四大问题,业委会发公函开发商,开发商一并答复。 3. 明确开发商在收到业委会公函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一定作明确书面答复。 1. 就小区遗留问题,本着合作的态度,继续分清责任,协调解决。 与会双方盖章节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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