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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leasure606

关于国信嘉园机动车停放和行驶管理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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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4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uhufox 于 2008-12-14 01:29 发表
楼上的同志说晚回家的车主就必须受“委屈”,对于这点我不同意。同样是交一样的物管费,同样是交停车泊位费,为什么仅仅因为工作时间的不同就要受“委屈”?在我看来,大到法律,小到停车规定,重要的是要公平,要能 ...


  这位邻居:看了你的帖,对你的心情十分了解和同情。对你曾经遭遇过的晚回家难停车的尴尬也深有体会。我在市中心闹市区上班,单位没有停车场,只能托关系将车停在宾馆的停车场内,每月三百元,全年三千五,便宜一百元。要上班,没办法;不想挤公交车也没有办法;没有别的停车场可选择更没有办法。可是,交了车并不等于一定就能保障停车。
  有时,宾馆有会议,车场停满了,保安就不让进。有时,宾馆要装修,车场要堆放材料,也不让进。有一个月,连续九天不让进。第二月保安催我交停车费时,我提出是否少交些弥补损失。他们的回答是不行,要按照规定办,要么就不要停在这里。我心里气呀,但别无选择。
  作为受过教育留过学的人,我也十分理解楼上那位同志的“委屈观”。小区停车规划滞后,是当时的政府和建设者们根本就没有想到中国会发展的那么快,根本就没有想到老百姓也能够买得起车。
  楼上那位想必是业委会的成员,那么他的身份与你我一样,都是业主,并且也会遇到你所遭遇到的同样问题和尴尬。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值得我们尊敬的身份,就是义务的,无偿的,自愿的在为业主们服务。这不是每一个人能够做到的。作为业主,他不可能解决杭州市长都解决不了问题。停车难导致乱停车,尽管政府出台了许多解决办法和加强管理力度,这个问题随着老百姓生活质量的提高将是个越来越以解决的困难。比如上海,为抑制车辆的增多,至今没有取消几万元的上牌费。比如北京,市中心要按照单双牌照选择单双日上路。谁也不能说同样是中国人,为什么待遇不相同。
  小区就是个小社会,折射着社会上的各种矛盾,要提高小区的档次和品味就得依靠制度来规范约束。而制度是要靠人力、物力、财力来保障支撑的。相信在有专项资金投入,有专人进行疏导管理的情况下,虽然停车难的问题未必能够得到彻底解决,但情况一定大有改观。为了维护秩序和环境,新加坡的管理更为严格,不象我们那么民主,靠小区业主自律就行了。那儿的法律条规一直渗透到居住区域,不交费乱停车,无偿侵占公共道路除了罚款,是要挨鞭子的。
  如果小区停车制度无法落实,相信再有本事的物业公司进来也无法改变小区面貌,必将导致恶性循环。其实,100元每月的停车费是杭州市新建小区普遍核收的停车标准,我们小区只收每年700,算是便宜的了,感谢新成立的业委会为业主们动足了脑筋,节省了开支。制度的实施是为了秩序的规范,无论是穷人或者富人都一视同仁。
  我现在已经一年多没有工作了,没有任何收入和经济来源,700元对我来说省省可以过一个月。但是,经济困难不等于可以不遵规守法了。这位邻居,你说呢?为创建一个文明的,有品位的小区,你我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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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4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笑MM 于 2008-12-14 09:51 发表


  这位邻居:看了你的帖,对你的心情十分了解和同情。对你曾经遭遇过的晚回家难停车的尴尬也深有体会。我在市中心闹市区上班,单位没有停车场,只能托关系将车停在宾馆的停车场内,每月三百元,全年三千五,便 ...


赞同楼上的意见,分析非常到位。好文章。

15楼、19楼的业主,非常同情你们,但作为整个小区,应该让最多车停进小区。其实,你们可以多提一些建设意见,尽量增加小区车位,来满足大家要求。我相信合理的布局,良好的管理,一定能使小区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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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6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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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6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民主说得是实在话,直话,并不是针对一类人来的。19楼的话有失偏颇。试问先到先得如果是对你的不公平,那么给你固定车位,让车位的使用效率降低那难道不是对那些先回小区同样交费享有同等的车位使用权的人的不公平?
至于说交费了就一定要在小区内停放也没有这个现实条件啊。停车问题在任何的发达城市都是一个长期存在而且必将延续的难题。小区内车位肯定不够,只能在其它空间去想办法,又岂止是为了解决你一个人的问题呢?大家保持平和心态,多多集思广益,总能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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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6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再补充一句,700元的费用是要物有所值的,不仅有收费还要有管理,不管是停在小区内还是外面的道路上是一定会有人进行管理的,这是物业收费的前提,所以虽然停在外面方便性差些,但是安全还是能得到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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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6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olylamp 于 2009-1-16 12:24 发表
另外再补充一句,700元的费用是要物有所值的,不仅有收费还要有管理,不管是停在小区内还是外面的道路上是一定会有人进行管理的,这是物业收费的前提,所以虽然停在外面方便性差些,但是安全还是能得到保障的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国信嘉园的环境迅速在改变中,合一这匹物业新秀相信会兼听各位业主的善意建议来完善停车管理,我们业主还是先配合再从中总结需改进的地方为上。先保证业主的行走安全是最重要的。我们全体业主争取与合一明年创杭州十隹小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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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8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pleasure606 的帖子

复习一下,此次停车方案是太阳首先从星州花园引入的。其中

第六条 车辆进入小区采用“出入证”制度:      的

(2) 无固定车库(位)并无欠(停车)费记录的有车居民,均可以凭驾驶证、业主证有偿办理《小区出入证》。《小区出入证》的主色调为黄色。具有黄色《小区出入证》的车辆只能凭小区内的泊位实际情况进入小区,先到先停、停满为止。当小区内没有临时泊位时,持黄色《小区出入证》的车辆也不能进入小区泊车。

只是“办法”没有明确绿卡和黄卡是否有同样的停车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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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8 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在这里放一炮!

pleasure 同志,提个建议,不要老把一个文件,复制粘贴,长篇大论,要有重点!其实大段粘帖,还不如谈谈自己的理解效果好,测试一下:你自己不要翻你粘帖的文章,请回答:

星洲花园增加了几名车辆管理人员————

A:2名 B 4名 c 6名 d 8名 e 10名 f 以上都不是

回到正题,我转贴一下我的观点,其实也把那个帖子里东西粘过来的,

:有物权法!
我想物业收取停车费,肯定不是已经出售的车位,那都是有主的,你要停已经出售的车位,你当然要和那车位主人商量,但是现在的小区物业收费,都是小区公用道路上画个框,开始收费。我到你家画个框,说我要来收费,你接受吗?当然不接受,如果这个比喻一样子看不明白,各位看官且听我慢慢道来:

《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既然属于业主共有,当然由业主来决定收费不收费,说收费是对没有车的业主公平,我也觉得是狗屁!如果这样,物业收了钱,每月还发给没有车的业主“不停车费”?还不如大家表决,如果有车业主补贴没有车的业主一定数额钱,譬如700元/年的一半,管物业什么事情?!现在小区停车收费好象已经成了习惯,其实大家的行为就违反了物权法!

其实这个话题又说远了,是物权法和停车新政之间的矛盾,到底物权法大,还是停车新政大?!到底我们把停车费交习惯了,是否要改一改,自己想想要不要缴费?!就象现在油价已经含了燃油税,是否还要去交那个4自工程费!

看了你们也辛苦,又说不出个所以然,(其实我也辛苦,谢谢好心人表扬,说我活跃了这个论坛,如果我能改变大家一些思考方式,我想对我辛苦是一种更好的认可!)应有些朋友的邀请,说要听我给上课,当然说要我上课的,无非想看我出丑,但是,有些东西,听不懂,也不能怪人家,就象再聪明,考试不及格,在大家都及格的情况下,你总不能怪老师吧?

举一个例子,供大家思考,给这里有些坚持要收费的网友想想:
如果你把全体业主当作一个公司,现在企业管理理论(整个小区也可以当作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你在公司上班,公司有个院子。
1、是不是由公司来决定员工停车收不收费,(据我知道,很多公司都是福利,上班停车在自己公司车位可以免费,这个比喻习惯了吧)。业务单位(好比小区业主朋友)来了,如果有车位,我想公司也会让停。当然公司不会让社会车辆来停,如果隔壁单位车要来停,很多公司我想都会收费!

2、如果公司认为车太多,或者需要收点费,公司会按照停车新政来收费吗?!

3、公司会让外聘的物业(保安)公司来决定收不收费吗?收多少费用吗?!公司会把这个钱送给物业(保安)公司吗?大致用脚指头想想,这个常识大家都明白吧?

所谓的物权法,通过的时候争议很大,保护了公民的私有财产,和以前的传统不一样,但是它已经通过了呀?!
全体业主作为一个形式上的有限公司,已经把车位买下,为什么还要停车收费?!
以上是我对物权法和停车新政的理解,供大家讨论,人们的认识总是需要螺旋式上升,不能定性于习惯思维!

至于我的问题,非常简单的2个问题,停车收费监督使用和后入住的业主停车权利是否公平的问题,似乎没有一个合理的说法。


累了,歇歇了,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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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8 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8# 有人使用 的帖子

回有人使用:我翻出老帖试想和太阳讨论停车问题的一些细节,与你的放炮无关。你所有的意见中,除了你办不成700元包年费,值得同情之外,其他意见我均不能接受。

也就是同情你办不成700元包年费,我才翻老账,和太阳商量,我是在帮你哪,你真搞不另清。其实我也就是个普通业主,你办不办的成卡,关我屁事。我也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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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8 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有情绪

回复楼上,我开始说了,我只是为停车费用监督使用和后来的业主停车权利平等发个帖子!不是说我不说,就没有这个问题了,不是说我聘个保姆,保姆就可以对主人指手画脚,拿着主人买菜的钱,去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了!

如果你的想法是,我如果办成了,我就不在这里说,这个论坛就hexie了,那肯定不是我初衷,

谢谢你有心帮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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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8 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自从央视一报道,4自已经从强制缴纳,不交不给年检,到自愿缴纳,和年检无关了,只是不宣传而已。
其实现代企业管理理念,运用到小区管理,我觉得没有问题。
业主委员会,其实好比总经理,但是我们不是员工,我们每个业主都是董事,业主委员会是执行机构,管理物业公司的,不是管理业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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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8 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0# 有人使用 的帖子

1、停车收费是业主大会通过的,不是保姆对主人指手画脚,而是保姆根据主人的指令再执行。
2、你只要能办成包年费(选择按日交也可以,那就需要365*4元了),停车权利是平等的,不存在利益集团问题。
3、业委会已明确表示,满半年会公布财务帐,请你等到7月再说。如果财务不合理,我也会有意见。但现在还只是“如果”。你总不能让业委会每天出财务报表吧?
4、如果,你不想办卡,那是你的事,但你必须服从业主大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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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8 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火气很大?!

看了你的帖子,你买了车位,还参呼这个事情,确实辛苦,真的从你的角度来说 没有你什么事情,
我大致算一年交个1200,交10年,才1.2w,交100年才12w,按照NPV算,我也心平了,真的无所谓。

你也不要这么凶,吓我呀?!有钱我买市区的房,你用不着口气这么强硬的,如果真吵架,比我会搞事的业主多的是,我也只是在这里和你们打打字,等他们吵的时候,我再说,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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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8 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3# 有人使用 的帖子

嘿嘿,你这人真不讲理。

我在帮你,你向我挑事端。还说我火大?
我的4点那点不再理,你要吵架,还说我火大?
你是董事,可嘉园有900多董事,你想一手遮天,还说我火大?

我看火大的是你,说实话,到现在,我已经懒得理你了,还跟你吵什么架。你爱跟谁吵架你吵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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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8 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怨家不碰头啊:lol

扯事就扯事,不要扯远了,扯远了就成“虾扯蛋”了。

其实我看也没什么好扯的,没矛盾嘛。

“可以使用”兄说了三层意思:
一是物权法规定地面是我们业主的,业主决定收不收。我想民主与人治,民主当然是方向,一定阶段先人治一下吧,效率也重要。我看现在停车比以前有秩序,这就是进度。至于收费,既然大多数人接受了,就先收了吧。讨论理论问题较真是对的,但处理实际问题我们还是别太较真,太较真了办不成事。我记得谁说过一句:政治的精义在于协妥。妥协才能办成事。
二是收的钱哪去了。我想收的钱按规定是交业委会了。只要不贪污,肯定是全交了。贪污是犯法的,既要靠道德管,也要靠流程管。道德的事不必去讨论。流程上,我想黄卡、红卡都是整笔的钱,有大的收据,应该没问题;绿卡天天收,收到后上交。就象街上收停车费,有收据没收据的,靠自觉了。找不出更有效率的办法,就先这么办吧。
三是办卡的先来后到。我好象听说是想办黄卡的都可以办。如果是这样,也就不成问题了,愿交700交700,愿每天4元就4元。如果不能办,是否有比先来后到更好的办法,大家可以就此问题再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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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8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制定法规,在实施的时候根据大的框架得到细化,小区的停车规则已经过业主大会的表决,绝大部分业主持认可的态度,因此个别业主有意见,也只能遵照大多数人的意愿行事。
《物权法》不是万能的,在对物权法的实践中,可以创造性地发挥,只要符合大多数业主利益的就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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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28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凤仪楼 于 2009-5-28 06:09 发表
不是怨家不碰头啊:lol

扯事就扯事,不要扯远了,扯远了就成“虾扯蛋”了。

其实我看也没什么好扯的,没矛盾嘛。

“可以使用”兄说了三层意思:
一是物权法规定地面是我们业主的,业主决定收不收。我想民主 ...


三层意思?我看,还是一个意思--无知!

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至少国信嘉园关心小区建设的人都了解,用不着谁来启蒙。
小区停车费取之共有资源,当然属于全体业主,公示的业委会文件都写的明明白白。
现在需要排队的事,后来的就排有后面,有什么好争的?

还有什么不明白,我看业委会已经有至少两位成员明确表示随时恭候大驾,连自愿聆听教诲的时间也发过了,我看够意思了。
既然是真心关心小区建设,拿出点行动出来才是真的。怀疑一切的态度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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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8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满纸荒唐言,大段无知话!什么逻辑啊,小区公共资源收费管理违反了物权法?那要是这样的话,我相信每个业委会成员包括投票同意收费的600多户业主没有人有胆去做违法的事情,还是这些人都比你傻,自己小区的地盘还要自己花钱才能使用?这就是你的一贯逻辑吧。不过也好在绝大多数人不是和你一样想法,让人颇感欣慰。既然您执意要做个孤家寡人,不愿意在嘉园交朋友,那也没人愿意热脸贴冷屁股的,你爱咋样咋样吧。各位还是省下这个心吧,都是成年人了,要执着起来可是牛都拉不过来的,由他去吧,要做什么事让他走正常程序好了。我嘛对能沟通的人很有耐心,对另一种人只有一种态度: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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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8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且最烦的就是口口声声认为自己是大多数,太搞笑了,以为所有的人都无知吗?。他要能让他这个提议得到10个签名,我就,我就,我就。。。。。
大家说说我就去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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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8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olylamp 于 2009-5-28 09:21 发表
而且最烦的就是口口声声认为自己是大多数,太搞笑了,以为所有的人都无知吗?。他要能让他这个提议得到10个签名,我就,我就,我就。。。。。
大家说说我就去干啥?


你就,你就,你就。。。。。
去买块豆腐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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