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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吐不快!!请不要妄用法律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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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1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国信 于 2008-12-11 13:08 发表
当有不同想法与观点提出来时,我想也用不着把人家的根底都挖出来,大家都是成年人,有分辨是非的能力的!!!!!!呵呵!


有点道理。
一个ID不同注册名也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quote]

谢谢理解!
对各位委员及热心业主的辛勤工作我们也是很感谢的,虽然我们并未参选业委会成员,但我们也投下了庄严的一票,只因我们认为这是我们的权力,更是我们的义务。
同样,对业委会制定的规则中明显不合理之处,我认为也有责任提出自己的看法,这既是为了保障普通业主的权益,也是给业委会提个醒,制定规则一定要公平。
可惜,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似乎成了一些人的眼中钉,转移话题的有,让你帖子“隐形”的有,扣大帽子的有,人身攻击、言语威胁的更是层出不穷。我看过,窜来窜去的也就那几个人,是不是想把论坛搞成一言堂啊?小心别搞得象星洲花园论坛一样冷冷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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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1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总算是看明白了,支持楼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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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1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国信嘉园一住户 于 2008-12-10 23:19 发表


版主怀疑你动机不纯是有道理的。如果开着车,你突然被交警拦下,交警什么都不说只扔给你一本交通法规让你自己看,行吗?是不是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方向呢?应当告诉人违规在哪儿。你除了表达反对意见,什么理由都不说,又注册了那么多的马甲,明天是投票表决的日子,人家当然要怀疑你的动机。
我看了上面,他们在问你,你一个一个地回答出来就行了,是非怎样大家都看得到的。我也想知道答案。比如:太阳说他们的房子土地使用权面积大于房产权落地面积,你贴了一大篇物权法出来,我也看不懂你想说什么?如果太阳观点不对或者他出示的证据是假的,你可以直接指出来。还有,你说自己的帖子被人处理过了,据我了解论坛上凡有动过的帖子,系统自动会有记录公示,一定有这样的提示:[ 本帖最后由 ---于 2008-11---编辑 ]我看了一下你的帖,没见到这样的提示,你自己都没有进入过编辑页面。你这样指责别人,别人当然会反感,当然会怀疑你想扰乱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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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1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om9988 于 2008-12-11 13:44 发表
破坏小区团结、破坏业主大会召开的人小心了!业主们不要被耍了,上次开票前有同类的挑拨是非、破坏业主大会的情况!业主们比上次更团结来迎接业主大会的召开,通过各项议程来让国信嘉园改头换面!新年新气象!



你有病啊!!整天上窜下跳!!!
有谁反对开业主大会吗?!
议题通不过就是“破坏小区团结”??你难道就是传说中得简单思维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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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1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国信嘉园一住户 于 2008-12-11 14:02 发表


有点道理。
一个ID不同注册名也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谢谢理解!
对各位委员及热心业主的辛勤工作我们也是很感谢的,虽然我们并未参选业委会成员,但我们也投下了庄严的一票,只因我们认为这是我们的 ... [/quote]

如都象这个帖子这样的态度发言,我认为没人对你会有什么意见。但,昨天你发的三个言中,除了上面这个主帖外,还有如下内容:
先对这位太阳同志暂一记! 不辞辛苦, 大费口水的在此长篇大论!
貌似很有高度, 很公正,但是最后的双联别墅说明了一切!

:lol
楼主竟然问
"房屋落地建筑面积88、2㎡,但我的土地使用权证上却分明标注着:114.8㎡。大家说那26.6㎡的面积上哪儿去了?"
哇哈哈哈哈!好好笑噢!
大家都知道有公摊的,谁家的量出来会一样噢!

[ 本帖最后由 peipeipei 于 2008-12-10 22:12 编辑 ]

这就是引起争端的根源了,你说是吧?如果纯粹是搞个人意气,我肯定不会缩着。如果矛头指向一群人,更没人会缩着,明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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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1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国信嘉园一住户 于 2008-12-11 14:17 发表

  搞论坛,我是不务正业,呵呵。很多年了一直在各个网站混,至今依然担任新浪网和TOM的区域主管。不过,我说的不务正业是指我的本行与这些网站完全的风马牛不相及。我是搞企业经营的,就是做生意赚钞票。不过,搜索我的昵称也许就能够了解,我经营的论坛从来就风风火火的,热闹的很。
  我希望国信嘉园这个论坛,在完成业委会初建后的秩序,不想再看到这些无谓的争议和争斗,我希望在文学娱乐和生活交流方面活跃论坛。千年求得同船渡,大家在一个小区里也算有缘份。有问题大家可以就事论事心平气和地讨论问题,用得着讽刺挖苦么?我也是性情中人,我的特点就是不怕事。如果真是业主,你来我往的有意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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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1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国信嘉园一住户 于 2008-12-11 14:17 发表



你有病啊!!整天上窜下跳!!!
有谁反对开业主大会吗?!
议题通不过就是“破坏小区团结”??你难道就是传说中得简单思维动物??
有谁说你破坏业主大会了,你是真的业主你完全可以行使你的权力!谁妨碍你发表你的意见了!提醒大家小心点,就因为上次最重要的业主公约及议事规则因为各种因素没通过,这次业主大会召开时间紧,完全可能流产!并导致国信没有物业入住的最恶劣环境!赞成善意的表达权!鄙视心胸狭窄、以小心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心态!!!只要在改善中,我们放宽心胸对待会越来越好的新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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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1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leasure606 于 2008-12-11 14:30 发表


谢谢理解!
对各位委员及热心业主的辛勤工作我们也是很感谢的,虽然我们并未参选业委会成员,但我们也投下了庄严的一票,只因我们认为这是我们的 ...


如都象这个帖子这样的态度发言,我认为没人对你 ... [/quote]


1、我想我说的很清楚了,我家是各人用各人的ID,互不干涉,这也是起码的自由,你明白了吗?
2、我提出的停车制度不合理之处的确会影响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但受益的应该是绝大多数普通业主,我也知道就象你说的“那一群人是不会缩着的”,是一定会跳出来的,但我无所谓,否则我就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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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1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国信嘉园一住户 于 2008-12-11 15:07 发表


如都象这个帖子这样的态度发言,我认为没人对你 ...



1、我想我说的很清楚了,我家是各人用各人的ID,互不干涉,这也是起码的自由,你明白了吗?
2、我提出的停车制度不合理之处的确会影响一部分人 ... [/quote]

有关停车制度,业委会正在征询意见,有什么你感到不合理的,希望能够摆事实讲道理,不要这么空泛的反对,这才是正确的态度。如果有空,希望能够在今晚见到你,我不是业委会的,但作为业主,我们也可以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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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1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leasure606 于 2008-12-11 15:16 发表



1、我想我说的很清楚了,我家是各人用各人的ID,互不干涉,这也是起码的自由,你明白了吗?
2、我提出的停车制度不合理之处的确会影响一部分人 ...


有关停车制度,业委会正在征询意见,有什么你感 ... [/quote]


其实我在第一个帖子中已经很明确的指出了停车规则中不合理的地方,那就是“有车库的业主把车停在车库外却不用缴费”
我也说了如何才能公平,那就是“总之一句话:要收费都收,要不收都不收!”,或者有车库的业主必须把车停入车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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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1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智的业主会抓住主要矛盾,解决主要矛盾。现在国信嘉园的主要矛盾是在极其有限的时间召开业主大会,通过各项议题。让新来的物业公司入住,以解燃眉之急!请业主们团结起来先把这当务之急搞定。其他的次要矛盾及各种好的想法与建议等新物业熟悉后再加以优化!!!任何事情解决要把重点的紧迫的先办好,才能进行下一步!请明智的业主们这7天只发表邦助成功召开这次业主大会的帖子,把业委会的文章一直顶到这次业主大会的成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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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1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国信嘉园一住户 报房号.我们都可以报的.不做亏心事,怕啥.是男人就站出来亮亮相.是真业主大家欢迎提意见.不是真业主滚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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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1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jpzhm 于 2008-12-11 17:30 发表
强烈要求国信嘉园一住户 报房号.我们都可以报的.不做亏心事,怕啥.是男人就站出来亮亮相.是真业主大家欢迎提意见.不是真业主滚出去
强烈支持!这次出台的停车管理制度由于业委会刚成立,没有经验制定停车管理制度。为了少走歪路、尽快改国信嘉园目前完全混乱的乱停车局面,让业主们尽快减少因乱停车而带来危害业主人身安全的情况,创造一个安全、美丽的小区环境,是完全模仿与城西23万平米1300多户业主的星洲花园停车制度而定,这小区与国信嘉园情况相似,由多层与排屋组成,他们已历经三届业委会而制定的停车管理制度肯定是有其科学合理之处,每个户型价格不一样,功能也不一样,没有办法完全一致。我们国信不可能也没有时间去经受三届业委会的时间的折腾去重新制定。业委会出台的国信停车制度出台过程就象目前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公司情况一样只能先请明智、识大体、先顾全大局的真业主们先通过,然后再在试运行期间听取业主们的合理反映与建议来完善各项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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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1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实话实说】有关小区机动车管理办法的议论  这些天,有关《国信嘉园机动车停放、行驶管理办法》意见稿的议论,业主们各抒己见,发表了不少看法与建议。这是一个好的现象,说明关注、关心小区文明建设的业主越来越多了。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声音,给人以“窝里斗”的感觉,相当不好。

  “一切结论产生于调查情况的末尾,而不是在它的先头。”有关国信嘉园“机动车停放、行驶管理办法”的出台伊始以及操笔依据我是比较清楚的,大多的管理理念是借鉴了星洲花园的经验。我曾经花了三个晚上的时间搜索了杭州市几乎所有楼盘的相关资料,星洲花园的多样化建筑类型与国信嘉园有相似之处,管理上还是比较成功的。所以,我找来贴在论坛上供业委会参考。

  小区的“机动车停放、行驶管理办法”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至多是个家规,需要全体业主通过,然后交由物业公司操作。家规的形成脱离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约束,具体的管理条文借鉴类似小区的成功经验再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撰写拟定。某些细节也是通过征询意见,反复推敲、核查、论证而成。小区的管理办法主要是起“自律”作用,对不自觉遵规的人来说,则是“管制”。 我以为,有人妄图利用此事,借“公平”的假象,把国信嘉园各种不同物业类型的业主们对立起来,其结果是制造矛盾,制造混乱,想浑水摸鱼,其用心恐怕是想阻碍实施机动车停放的有序管理吧?

  一个小区里的业主,无论房屋高低贵贱,权益应当是平等的,不允许有任何特权存在。别墅和花园洋房的门前可以免费停车,其它建筑类型的业主当然也可以,谁说不可以了?只要你的房屋性质符合条件,不存在侵犯它人权益的情况,当然是可以的。譬如:国信嘉园除了别墅和花园洋房,还有部分高层业主也拥有独立车库,你的房子也有车库同样也可以。

  每一个独立车库的门前都有一处与小区公共道路相联接的过渡区域,这一区域从法律角度来说是专用通道。这一供特定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只有独立车库的业主才能使用。只要符合这个条件,无论你是别墅、花园洋房、高层的业主,还是商铺、多层的业主,只要具备这个条件,你就有权独享专用通道的区域。 假如,你没有独立车库,你拿自己的住房门口去跟人比较,要求公平,你不是胡搅蛮缠又是什么?

  且不说住房和车库的门前功能一个是供人行走的一个是供车行走的,就算你有孙猴子的本事,能够将车子缩小成玩具般大,你放在自家门口也是行不通的,恐怕也会被人一脚踢掉或者踩烂。再想一想,停单元门口行不行?一个单元恐怕少说也有十来户人家吧?你堵堵试试?首先要骂人的必定是与你住一个单元的住户,因为你妨碍了它人的正常出入。权益的判定,应当建立在不侵犯它人权益的基础之上,混淆起来就不好了。

  为了这些议论,我专门研究了一下自己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我房屋的建筑类型为双联别墅,产权面积231、94㎡。从地下室、车库算起,共四层。我量了一下自己的房子外围,房屋落地建筑面积88、2㎡,但我的土地使用权证上却分明标注着:114.8㎡。大家说那26.6㎡的面积上哪儿去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带把卷寸上我家来实地考察一下)。检验结果,房屋的落地面积之外我还拥有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因此,我呼吁同样要求权益的人也拿出自己的两证,检验一下,问一问自己究竟是否拥有所主张的权利?如果有,你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出示证据,我看:谁也没有本事来无理剥夺属于你的合法权益。

1、房屋产权证分户图
1.jpg (756.74 KB)
2008-12-10 13:48



复件 1.jpg (60.1 KB)
2008-12-10 13:56


2、土地使用权证宗地图(请注意一下图的标法,别墅区没有分户图)
2.jpg (342.56 KB)
2008-12-10 13:53



[ 本帖最后由 pleasure606 于 2008-12-10 17:21 编辑 ]
附件 复件 2.jpg (1006.29 KB) 2008-12-10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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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2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口水战没啥兴趣,仅发表个人意见

“每一个独立车库的门前都有一处与小区公共道路相联接的过渡区域,这一区域从法律角度来说是专用通道。这一供特定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只有独立车库的业主才能使用。”

搞口水战啊,不过我觉得这话时不合理,什么专用通道应该属于全体业主的,车库个人买了就归个人的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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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2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怎么没有公摊面积

楼上的怎么没有公摊面积??????整个小区的绿化带算不算小区公共地方,难道不用公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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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2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谴责广告!

又出现广告,这个网站怎么搞的阿,请不要再我的留言上加广告!!!!!!!!!强烈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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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2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reek 于 2008-12-12 09:26 发表
楼上的怎么没有公摊面积??????整个小区的绿化带算不算小区公共地方,难道不用公摊?????




一般的花园是不会算在建筑面积里面的,建筑面积一般会分摊建筑本层的电梯,大堂,过道等地方。实用面积就是你套内的面积,一般就是你装修的时候房间需要铺地砖或是地板的面积。公摊的面积是会写在建筑面积里面的,还有就是使用率,就是实用面积/建筑面积,一般在0.7-0.8就算很好了。但是越高档的花园使用率小。
说多一点,花园的面积大,你这个小区的容积率就小,这样的小区一般价格也比较高。但是跟你卖房子的面积没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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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2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reek 于 2008-12-12 09:26 发表
楼上的怎么没有公摊面积??????整个小区的绿化带算不算小区公共地方,难道不用公摊?????



商品房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


  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


  3、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

简单讲就是:分摊面积是整栋楼的公用面积,别墅从上到下都是他家的,不要别人帮他分担,所以就没有公摊面积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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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2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讲就是:分摊面积是整栋楼的公用面积,别墅从上到下都是他家的,不要别人帮他分担,所以就没有公摊面积喽.;P

那么简单的道理,唉。竟然还要烦你启蒙教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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