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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henb

物管在车上恶意张贴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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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7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这种做法下,有业主把车堵在南门口也有足够理由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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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7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P>工作太忙了,好久没有潜水了,发现这里是非常的热闹,不过有点火药味,虽然我没有车,但是我认为业委会必须要拿出一个具体的解决方案啊,停车难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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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7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troublewiki</I>在2006-3-7 20:02:16的发言:</B>

<P>工作太忙了,好久没有潜水了,发现这里是非常的热闹,不过有点火药味,虽然我没有车,但是我认为业委会必须要拿出一个具体的解决方案啊,停车难啊!</P></DIV>
<P>这才是大部分(包括无车)业主的心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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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8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P>假设是WG做的.......</P><P>如果很容易擦掉...那说明WG进步了</P><P>如果是那种记号笔写的.........陪钱没商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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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8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P>看了这里武林门的帖子,赞同其所持观点。强力胶虽是无奈之举,毕竟不太光明正大,再说也不会有太大的作用,还引起矛盾激化,因此,武林门提到的幽默的提示纸显得“人性化”一点。</P><P>但是对老董提到的那个老是想吃“免费午餐”的老兄,坚决谴责,要知道你侵害的不是物业的利益,而是我们其他业主的利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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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8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P>强力胶</P><P>无奈之举</P><P>谴责</P>[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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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8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真诚服务</I>在2006-3-7 9:54:27的发言:</B>


<P>呵呵,“有的业主不懂规矩?”,现代雅苑已经交付二年多了,停地库车位的规矩有谁不懂?您会走错家门吗呵呵?别争辩,我告诉您一个事实:有个业主二辆车,买了一个地库车位,然后他把二辆车全开下去了,您说他不知道“规矩”?而且还占了他人车位,放一张提示能让他改正?如果相信的话,那才是“白痴一个”。我已经处理了很多次类似事件:查清告知被占车位业主,由他决定处理意见,再放车出库,并做好备案。</P>[em01]</DIV>
<P>
<P>    出去几天刚回家,看了老董的帖子,感觉到很不是味,熬不牢还想谈谈关于“服务”的话题。</P>
<P>    说实话,老董你可能确实热心小区物管事业,也有这份心。可就你上面的话,我觉得你充其量只能算是老好人一个。1、你上面的话指责、训斥、倾诉委屈的成分居多,没有设身处地的站在“那些”业主的角度加以分析,服务的意识不强;2、对“恶意侵占”,“无意侵占”,“无奈侵占”定性模糊,不加以分析同时处理方法又过于简单化:对于表面现象一致的“违规停车”——采取统一的张贴、张贴、张贴。。。加以制裁——得到被贴车主的怨气。仅仅是简单的制裁而没有有效的疏导、管理手段,服务的水平有限;3、“以恶制恶”,“以点概面”。用一则“恶意停车”的例子来否定所有的“违规停车”并希望博取所有人对“制裁”的认同,是否有套用服务的概念施之以管理手段的嫌疑?</P>
<P>    以上观点,纯属个人意见,望能“有则改之,无则加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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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8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歪歪歪歪</I>在2006-3-8 16:32:54的发言:</B>

<P>看了这里武林门的帖子,赞同其所持观点。强力胶虽是无奈之举,毕竟不太光明正大,再说也不会有太大的作用,还引起矛盾激化,因此,武林门提到的幽默的提示纸显得“人性化”一点。</P>
<P>但是对老董提到的那个老是想吃“免费午餐”的老兄,坚决谴责,要知道你侵害的不是物业的利益,而是我们其他业主的利益。</P></DIV>
<P>谢谢~~~~
<P>另外,真的有如诸位所说的恶意侵占其他业主固定车位的,多次调解无效,本人也不反对"以恶治恶"
<P>,同时希望固定车位的主人请物管(保安)出面"以恶治恶"..........
<P>业主个人间最好避免正面冲突,万一一方情绪难以控制,矛盾激化,闹出"血案"就不值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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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8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再次呐喊</I>在2006-3-8 22:00:47的发言:</B>


<P>
<P>    出去几天刚回家,看了老董的帖子,感觉到很不是味,熬不牢还想谈谈关于“服务”的话题。</P>
<P>    说实话,老董你可能确实热心小区物管事业,也有这份心。可就你上面的话,我觉得你充其量只能算是老好人一个。1、你上面的话指责、训斥、倾诉委屈的成分居多,没有设身处地的站在“那些”业主的角度加以分析,服务的意识不强;2、对“恶意侵占”,“无意侵占”,“无奈侵占”定性模糊,不加以分析同时处理方法又过于简单化:对于表面现象一致的“违规停车”——采取统一的张贴、张贴、张贴。。。加以制裁——得到被贴车主的怨气。仅仅是简单的制裁而没有有效的疏导、管理手段,服务的水平有限;3、“以恶制恶”,“以点概面”。用一则“恶意停车”的例子来否定所有的“违规停车”并希望博取所有人对“制裁”的认同,是否有套用服务的概念施之以管理手段的嫌疑?</P>
<P>    以上观点,纯属个人意见,望能“有则改之,无则加冕。”</P></DIV>

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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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9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再次呐喊</I>在2006-3-8 22:00:47的发言:</B>


<P>
<P>    出去几天刚回家,看了老董的帖子,感觉到很不是味,熬不牢还想谈谈关于“服务”的话题。</P>
<P>    说实话,老董你可能确实热心小区物管事业,也有这份心。可就你上面的话,我觉得你充其量只能算是老好人一个。1、你上面的话指责、训斥、倾诉委屈的成分居多,没有设身处地的站在“那些”业主的角度加以分析,服务的意识不强;2、对“恶意侵占”,“无意侵占”,“无奈侵占”定性模糊,不加以分析同时处理方法又过于简单化:对于表面现象一致的“违规停车”——采取统一的张贴、张贴、张贴。。。加以制裁——得到被贴车主的怨气。仅仅是简单的制裁而没有有效的疏导、管理手段,服务的水平有限;3、“以恶制恶”,“以点概面”。用一则“恶意停车”的例子来否定所有的“违规停车”并希望博取所有人对“制裁”的认同,是否有套用服务的概念施之以管理手段的嫌疑?</P>
<P>    以上观点,纯属个人意见,望能“有则改之,无则加冕。”</P></DIV>
<P>谢谢批评。我讲的都是实际情况。因为在处理此类问题不是我愿意用不够“人性化”的方式,如果不是为了小区营造一个有序、安逸的环境,我何苦自找苦吃,半夜三更到小区巡查、纠错、响应业主的需求,如果单纯从打工者的角度出发,我早已走了。坦白的说,我在高星级宾馆做了十几年,服务理念已经熔于血液中,当前最大的矛盾是业主之间的需求不同所造成的局部困境,也就是最难解决的,在未达成共识之前,就会出现阵痛难以避免。换言之,房屋质量是开发商与购房者的合同关系,协商不成法院解决就完了;物业的服务质量与业主的需求有纠纷,对照合同条文一一交涉,如果遭遇物业公司拒绝改正的,按合同违约解除,另聘就解决了;业主之间的需求矛盾所造成的困境,是最难调和的,就拿小区的现实来讲:有的业主需要封闭阳台,“业主公约”规定:去物业申请、报业委会批准同意才能做;有的低层业主擅自搭建雨蓬,楼上业主不同意引发纠纷,业主公约规定不允许,但在业主公约出在前强行搭建的,后面的业主质问:他好做,我为何不行如此等等现象并非一个“人性化”三个字能解决的,现实毕竟是现实,任何粉饰太平的行为都注定要失败的,有感于前些天“绿色无限”发的帖子,唉唉,有得有失的简单道理在每个人的私心面前显得非常脆弱,三个“和尚”没水吃、国人的“一盘散砂”是五千年封建文明历史的烙印已经深深熔于血液里。
<P>对乱停车现象进行张贴告知前,保安用电话或对讲电话多次与业主联系被拒绝,其他业主投诉拿什么证明?物业不是交警,有执法权吗?您说疏导?有效的管理手段?呵呵,又回到游戏规则里来了,好啊,看看现实:业委会多次与开发商谈判降低地库车位租金--------这是不是疏导在先?物业执行业委会的要求----------这是不是管理的手段?“业主公约”的相关规定要不要执行?</P>[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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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9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真诚服务</I>在2006-3-9 11:12:06的发言:</B>



<P>谢谢批评。我讲的都是实际情况。因为在处理此类问题不是我愿意用不够“人性化”的方式,如果不是为了小区营造一个有序、安逸的环境,我何苦自找苦吃,半夜三更到小区巡查、纠错、响应业主的需求,如果单纯从打工者的角度出发,我早已走了。坦白的说,我在高星级宾馆做了十几年,服务理念已经熔于血液中,当前最大的矛盾是业主之间的需求不同所造成的局部困境,也就是最难解决的,在未达成共识之前,就会出现阵痛难以避免。换言之,房屋质量是开发商与购房者的合同关系,协商不成法院解决就完了;物业的服务质量与业主的需求有纠纷,对照合同条文一一交涉,如果遭遇物业公司拒绝改正的,按合同违约解除,另聘就解决了;业主之间的需求矛盾所造成的困境,是最难调和的,就拿小区的现实来讲:有的业主需要封闭阳台,“业主公约”规定:去物业申请、报业委会批准同意才能做;有的低层业主擅自搭建雨蓬,楼上业主不同意引发纠纷,业主公约规定不允许,但在业主公约出在前强行搭建的,后面的业主质问:他好做,我为何不行如此等等现象并非一个“人性化”三个字能解决的,现实毕竟是现实,任何粉饰太平的行为都注定要失败的,有感于前些天“绿色无限”发的帖子,唉唉,有得有失的简单道理在每个人的私心面前显得非常脆弱,三个“和尚”没水吃、国人的“一盘散砂”是五千年封建文明历史的烙印已经深深熔于血液里。


<P>对乱停车现象进行张贴告知前,保安用电话或对讲电话多次与业主联系被拒绝,其他业主投诉拿什么证明?物业不是交警,有执法权吗?您说疏导?有效的管理手段?呵呵,又回到游戏规则里来了,好啊,看看现实:业委会多次与开发商谈判降低地库车位租金--------这是不是疏导在先?物业执行业委会的要求----------这是不是管理的手段?“业主公约”的相关规定要不要执行?</P>[em06]</DIV>
<P>
<P>有点大道理了.......但也算有理</P>
<P>我只讲简单易懂的小道理,小办法</P>
<P>业主间有矛盾,WG和YWH要起协调作用.........如果协调不成功,可以采取相关业主投票表决的方法.</P>
<P>表决结果.......如果是可以搭雨棚,那也只有先搭</P>
<P>不同意搭雨蓬的业主还有机会,X个月后允许再次提出异议(但必需交一定的复议费用),再进行表绝......期间可以拉票.</P>
<P>这么做,比较民主,比较公平,也比较人性化</P>
<P>WG和YWH就是这些活动的执行者,组织者,</P>
<P>把权力还给业主吧...........</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9 13:39:3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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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9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真诚服务</I>在2006-3-9 11:12:06的发言:</B>



<P>对乱停车现象进行张贴告知前,保安用电话或对讲电话多次与业主联系被拒绝,其他业主投诉拿什么证明?物业不是交警,有执法权吗?您说疏导?有效的管理手段?呵呵,又回到游戏规则里来了,好啊,看看现实:业委会多次与开发商谈判降低地库车位租金--------这是不是疏导在先?物业执行业委会的要求----------这是不是管理的手段?“业主公约”的相关规定要不要执行?</P>[em06]</DIV>
<P>戚!

<P>物业不是很能干吗?主任不是刚评上优秀管理人员!!昨天的野风报上登着呢。</P>
<P>没有执法权,打城管电话举报呀!!!让有执法权的奖他个罚单尝尝!!物业不是在这方面很有心得了吗?
</P>
<P>才交了区区100元居然敢停消防通道?谁规定要给你停车位的,贴你没商量!不砸你车算给你面子了!!建议物管下次再打消防部门的举报电话试试?????

<P>不过就奇了怪了,为什么物业单单拿楼主开炮呢?

<P>一不是免费停车,交了钱的,二从来没有乱停其它业主车位,哦,明白了,就因为你是出头鸟么!没听过枪打出头,</P>
<P>楼主也是什么地方不好停啊,没看见21幢后面消防通道两边不是都可以停么,15幢与高层地库入口前的消防通道统统可以停啊,压着草地也没有关系,你为什么要挑南北向的消防通道呀,看看吧,搞得回家比做贼还难哪~~~~~~</P>
<P>
这条通道可是物业的典范啊,怎么能去搅和呢,人家正愁爪不到典型材料呢,否则怎么评优秀管理人员啊~~~~~</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9 16:50:4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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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9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真诚服务</I>在2006-3-9 11:12:06的发言:</B>


<P>谢谢批评。我讲的都是实际情况。因为在处理此类问题不是我愿意用不够“人性化”的方式,如果不是为了小区营造一个有序、安逸的环境,我何苦自找苦吃,半夜三更到小区巡查、纠错、响应业主的需求,如果单纯从打工者的角度出发,我早已走了。坦白的说,我在高星级宾馆做了十几年,服务理念已经熔于血液中,当前最大的矛盾是业主之间的需求不同所造成的局部困境,也就是最难解决的,在未达成共识之前,就会出现阵痛难以避免。换言之,房屋质量是开发商与购房者的合同关系,协商不成法院解决就完了;物业的服务质量与业主的需求有纠纷,对照合同条文一一交涉,如果遭遇物业公司拒绝改正的,按合同违约解除,另聘就解决了;业主之间的需求矛盾所造成的困境,是最难调和的,就拿小区的现实来讲:有的业主需要封闭阳台,“业主公约”规定:去物业申请、报业委会批准同意才能做;有的低层业主擅自搭建雨蓬,楼上业主不同意引发纠纷,业主公约规定不允许,但在业主公约出在前强行搭建的,后面的业主质问:他好做,我为何不行如此等等现象并非一个“人性化”三个字能解决的,现实毕竟是现实,任何粉饰太平的行为都注定要失败的,有感于前些天“绿色无限”发的帖子,唉唉,有得有失的简单道理在每个人的私心面前显得非常脆弱,三个“和尚”没水吃、国人的“一盘散砂”是五千年封建文明历史的烙印已经深深熔于血液里。

<P>对乱停车现象进行张贴告知前,保安用电话或对讲电话多次与业主联系被拒绝,其他业主投诉拿什么证明?物业不是交警,有执法权吗?您说疏导?有效的管理手段?呵呵,又回到游戏规则里来了,好啊,看看现实:业委会多次与开发商谈判降低地库车位租金--------这是不是疏导在先?物业执行业委会的要求----------这是不是管理的手段?“业主公约”的相关规定要不要执行?</P>[em06]</DIV>
<P>
<P>正如武林门所言“有点大道理了”。</P>
<P>     老董,“半夜三更到小区巡查、纠错、响应业主的需求”你不觉得这和保安晚上值班一样,都是工作职责之所在吗?</P>
<P>      我在看房时就被告知“为保证整体美观,外立面不得搭建任何物件”,或许当时是房产公司的要求,但你们作为第一任物管,对此不够重视,没有统一的规划,出了问题后以“业主公约”的出台时间作为挡箭牌,继而以“业主公约”的规范要求全体业主,当然不会达成统一的认识,其结果只会加剧业主之间的矛盾。你不觉得在这个问题上,物业存在着工作的疏忽与不力?而现在你把业主之间的这些矛盾作为业主“难以管理”的理由来搪塞,你不觉得有点可笑?</P>
<P>      如果说:“国人的“一盘散砂”是五千年封建文明历史的烙印已经深深熔于血液里。 ”那么请问:在民族的危亡时刻,是谁凝聚在一起把小日本赶出了中国?在“南斯拉夫”事件中,国人又表现出了怎样的激情?。。。中国人是隐忍的、中庸的,是君子,但决不是懦夫。中国有句古话叫“事不过三”,或许说的就是这个理。贴几张纸,可以忍;出几个公告可以让;堵了三次车之后,可能就不是继续堵了。。。如果再这样“熟视无睹”,中国人有一句口头禅“别以为我是好欺负的!”
</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9 19:16:5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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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0 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歪歪歪歪</I>在2006-3-8 16:32:54的发言:</B>

<P>看了这里武林门的帖子,赞同其所持观点。强力胶虽是无奈之举,毕竟不太光明正大,再说也不会有太大的作用,还引起矛盾激化,因此,武林门提到的幽默的提示纸显得“人性化”一点。</P>
<P>但是对老董提到的那个老是想吃“免费午餐”的老兄,坚决谴责,要知道你侵害的不是物业的利益,而是我们其他业主的利益。</P></DIV>
<P>有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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