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真诚服务</I>在2006-3-3 15:58:15的发言:</B>
<P>车到地库占用他人车位不出来,并非一个“理”字了得,您给他方便,他用“无赖”方式回报你,你受欺骗、业主“投诉”受处罚,在面对买车位业主强烈反映,提出要求时,管理处不得已的处理,保安真是百口难辩,长此以往。。。并非物业不转变观念,而是有“老鼠屎”坏了一锅“?”,所以,很多事情,并非靠物业的美好愿望能实现的,因为物业不是管理者,而是服务人,在目前形势下,做服务行业的是低人一等的观念大有人在,前几天,媒体报道:一服务生在端汤锅时,不小心摔倒,临坐的消费者上前一巴掌,其理由是:吓了一大跳!呵呵,这就是现实!这就是因为你是做服务的!!!昨天傍晚,我在南大门遇到一堵车的业主,其理由:我执行了“非法的决定”,所以他要堵门!“非法”与“合法”不是某个人讲讲就是了,要有依据!我当时就说:你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反映,也可以把书面意见给我,我替你上报。我现在是根据业委会书面函的要求在做,业委会毕竟是全体业主选举产生的,你用极端的手段,是在损害大多数业主的利益,只能说明个人素质的高低,他的信用如何就看他昨天的承诺了。。。唉,这就是现实!!!</P>[em06]</DIV>
<P>
<P>自相矛盾,一叶障目,不敢苟同。官员有贪污、犯罪,是否都该撤职查办;警察有违法犯罪,是否应该全部解散;“六号”公告一出,呼声一片,你怎么还在不折不扣地执行。。。</P>
<P>对该消费者的无理,我们可以谴责,动手打人,我们可以报警。可店员和餐馆为什么没有报,我想原因无非有三:1、不希望因得罪这位客人而影响餐馆的生意(这才是服务的真正内涵,并不是什么“低人一等”。);2、报警程序太复杂,处理的结果与付出不成比例(正如<FONT color=#f70909><FONT color=#000000>“</FONT>“非法”与“合法”不是某个人讲讲就是了,要有依据!我当时就说:你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反映,也可以把书面意见给我,我替你上报。</FONT>”------人都被拒之门外了,还得去整什么“<FONT color=#f70909>书面意见</FONT>”。);3、店员确实也有过错(试想如果是汤锅撒在了该消费者的头上而出现了上述情形,又会如何理解呢?)。再有,餐馆能否因该消费者的“错”而拒绝其他消费者的用餐呢?还有,这种现象在高星级的饭店里是否会出现?出现后饭店的应急预案又是如何制定的呢?不自己找找问题,老是指责别人的“素质”,服务是永远不会提高的。</P>
<P>这里还想说一下餐馆里其他的用餐者为何不报警。无非是手续太繁,事不关己,不要影响自己的用餐。如果用餐者中有该店员的家人或朋友,肯定不会就此罢休。所以奉劝YWH和WG不要把他人没有出声就当作默许来糊弄人。毕竟媒体报道出来了,我们的业主也不会都象那位店员一样“沉默是金”。</P>
<P>请看——“<FONT color=#f73809>业委会毕竟是全体业主选举产生的,你用极端的手段,是在损害大多数业主的利益,只能说明个人素质的高低,他的信用如何就看他昨天的承诺了。。。</FONT><FONT color=#000000>”</FONT></P>
<P><FONT color=#000000>我按上面的意思就餐馆事后解释推理了一个,有点歪,只希望能说明一些问题,供各位思考:</FONT></P>
<P>“本餐馆毕竟是<FONT size=5><B>全体</B></FONT>用餐者的餐厅,他用极端的手段,扰乱了用餐环境,<FONT color=#000000>是在损害<FONT size=4><B>大多数</B></FONT>消费者的利益,</FONT><FONT color=#000000>只能说明<FONT size=5><B>个人素质</B></FONT>的高低,他的将来如何就看他明天的表现了,为了保护大家的利益,不影响各位的继续用餐,我们决定不报警。。。</FONT></P>
<P>请注意关键词“全体、大多数、个人素质”,在这些冠冕堂皇的外衣下,还将有多少的利益侵害在继续!</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5 13:24:48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