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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和请物业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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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凡事都要讲道理。到底是自治好,还是请物业公司好?让我们通过对比,让事实来说话吧。

1。请物业公司,必然要给他们送去巨额的利润。就拿振邦来说,他们在云顶呆了1年多,但走的时候一次性弄走了400多万,加上1年内收的物业费,至少弄走了600多万。其实他们真正化在云顶的钱也不过是1-200万。而如果云顶自治了,那多出来的几百万,就可以由大家决定,要么花在云顶建设上,要么退还给大家。总之,如果自治了,就不会把那么多的钱白白送人了。

2. 物业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的财务权和人事权。也就是根本不听业委会领导的,他们要干什么就干什么。钱进了他们的口袋就是他们的了,他们要怎么花,就怎么花。你想查账,门都没有。而如果自治了,我们自己雇佣一个经理,那他是百分之百听命于业委会的,如果大家对他不满意,随时可以换人。所以,这个经理必然会尽力为业主服务。大家必然会得到更好的服务。

3. 物业公司你想做到财务透明,那是不可能的。因为,每个公司都有商业秘密。而自治了,就能做到完全透明。所有账目在网上公开,具体到每一分钱。业主随时可以提出质询。


通过上面的比较,孰是孰非,相信一目了然了。我实在想不通,那一小部分人拼命强调自治的困难,而根本不看看自治的巨大好处。事实上,跟自治的好处比起来,那些困难根本算不了什么,都是可以克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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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来讨论一下所谓的困难。

1. 业委会不是法人,没有发票。 这不是问题,自治后业委会是非盈利机构,应该既没有税,也用不到发票。只要自己印一些收据就行了。如果一定要发票,也可以由业委会委员注册一家公司,然后把股份均分给每一位业主。

2. 服务人员的3金问题。如果成了一家公司,那就解决了。但如果不成了公司,也可以把3金发给个人,由他们自己找地方去交,或者跟祝家村的村办厂联系,由他们出面代缴3金。

3。业委会没有人,没有精力管自治。自治用的是专业的经理和专业的保安以及清洁工等人员,跟业委会没有多大的直接关系。你业委会的人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委员会的工作只是监督和人员调整。

所以,大家都看到了,只要跟法律不矛盾,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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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大众之声001 于 2009-8-2 00:03 发表
再来讨论一下所谓的困难。

1. 业委会不是法人,没有发票。 这不是问题,自治后业委会是非盈利机构,应该既没有税,也用不到发票。只要自己印一些收据就行了。如果一定要发票,也可以由业委会委员注册一家公司,然 ...


还印什么收据,写两本就行了,发票更简单,火车站有很多卖假发票的,躲开警察买两本就够了,业委会就更没必要了.还监督什么呢,一切都通明了,花完钱发票往大门上一贴,我看你的想法不错,支持一下.,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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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摸着石头过河,总要试过才知道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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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2楼的说法已经有实例在操作了,应该可行。7月份的物业费收缴率大为提高,说明什么,其实就是广大业主对近期业委会自治成果的肯定,自治已经得到大家的认同,试想,如果大家对业委会自治不满意的,还会这么积极的缴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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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大众之声001 于 2009-8-2 00:03 发表
再来讨论一下所谓的困难。

1. 业委会不是法人,没有发票。 这不是问题,自治后业委会是非盈利机构,应该既没有税,也用不到发票。只要自己印一些收据就行了。如果一定要发票,也可以由业委会委员注册一家公司,然 ...


顶!
这三条有力地批驳了不可自治论者的困难论。当然,具体操作还是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发生,但是我坚信,只要大家一条心,有个健全的组织,有个完善的制度,自治的路是走得通的。云顶是个人才济济的地方,自治得好,就会在社区民主制度的建设方面给全社会提供一个好的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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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社区自治,撇开经济利益不说,政治意义非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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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说得没错,可云顶缺得就是你说的这三条,你看云顶还自治不自治
只要大家一条心,
有个健全的组织,
有个完善的制度

[ 本帖最后由 光明牌酸奶 于 2009-8-2 15: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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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光明牌酸奶 于 2009-8-2 11:57 发表
楼上的说得没错,可云顶缺得就是你说的这三条,你看云顶还自治不自治
只要大家一条心,
有个健全的组织,
有个完善的制度


你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试,凭什么下结论?

你为什么那么喜欢把业主的钱送给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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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4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治管理的怀疑论者,总是提出许多似是而非的问题,索住你的手脚,他们往往不自己考虑解决问题的办法,也不听其他人对问题的客观分析。是那种瞻前顾后,见到问题停止不前性格的群体。请版主别急,对他们急没用。
我看是否自治,问题在业委会,是业委会不肯承担起为全体业主利益着想的责任,想找个公司来管,有了公司管理,他们可以拖身了,公司管理管得好他们沾光,管得不好,是公司不好,业委会没责任。什么是否省钱,是否物管效果更好都不予考虑。
好的业委会,为全体业主谋福利的业委会是把业主的利益为自己工作的最高宗旨,表现为不计报酬,兢兢业业,勇于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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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4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凭心而论,物管公司的问题不只是我们云顶遇到。自治也没有几个小区实行,依靠业委会去领导自治,似乎不太现实。如要实现自治,现在的人手显然不够。
建议愿意自治的业主们先尝试做到如下:
1、报名参加“自治委员会”(个人暂时起的名字)-------看看人手有多少。
2、定期开会研讨自治方案--------看看到会率90%以上能坚持多久。
3、方案公布供业主大会表决--------这才是实质性的操作,马甲说说也就是说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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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4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一下:本人认为只有分工足够系、体制足够严密、能力足够强、业余时间足够多才能搞好自治。我不充分具备这些条件,就不参呼自治了------以前以拉姆的马甲发表过自治言论,也是停留在模式探讨,现在认为实际操作确实有困难------但我不是坚决反对自治,只是不知条件成熟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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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4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将自治设想成是完美的选择,同样物业公司也不能包治百病,只是二者相比,取其最优而已。
正邦当初的承诺,我想大家一定都记忆犹新吧,最后的结果呢?并不会象房客甲所说的那样有了严格的制度,规范的管理手段就万事大吉了。
所以,物业公司成功了,他们能延续多久?不成功,则又是一场巨大的损失;
那么,自治模式成功了,云顶自然走上规范良性的道路,即使不成功,那么也不会比现在差。
二者相取,哪个更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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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客甲等人,包括现在的几个版主,在把振邦弄入云顶时,都把振邦吹得像花一样。并且还订了严格的合同,如振邦先行垫资200万,振邦保证一年达到市优,二年达到省优。。。。。
去年底业委会帮振邦催收物业费时,又是先提出“无米之炊”的说法,接着又说收到钱后,也就是有钱了,业委会会监督物业把云顶各项工作搞好的。但是,结果怎么样呢?钱都被送人了。
善良的业主有一次又一次地受骗了。现在又是同一帮人,老调重弹,又在为不知什么物业公司唱赞歌,这些人为什么不吸取教训,为什么要昧着良心,闭着眼睛说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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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5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点是很清楚的,那些反对自治的人,都是当初拼命把振邦弄进来的人。

他们对物业公司有一种愚忠.,他们天生有一种跟物业公司全面合作的意愿。

他们当初也跟振邦订了什么市优、省优的合同,他们一贯跟振邦全面合作,最后还把400多万送给振邦。

现在他们又要弄一个什么不知名的物业公司来,再把巨款送给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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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水姆 于 2009-8-4 15:40 发表
凭心而论,物管公司的问题不只是我们云顶遇到。自治也没有几个小区实行,依靠业委会去领导自治,似乎不太现实。如要实现自治,现在的人手显然不够。
建议愿意自治的业主们先尝试做到如下:
1、报名参加“自治委员会 ...


:emo82_ :emo82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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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水姆 于 2009-8-4 15:44 发表
补充一下:本人认为只有分工足够系、体制足够严密、能力足够强、业余时间足够多才能搞好自治。我不充分具备这些条件,就不参呼自治了------以前以拉姆的马甲发表过自治言论,也是停留在模式探讨,现在认为实际操作确 ...


老水说得挺好的,有情有理,提到分工问题,体制问题,能力问题,时间问题其实也就是目前业委会的问题,老姆可能就是个委员.现身说法,所以说水姆说得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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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光明牌酸奶 于 2009-8-5 20:19 发表


老水说得挺好的,有情有理,提到分工问题,体制问题,能力问题,时间问题其实也就是目前业委会的问题,老姆可能就是个委员.现身说法,所以说水姆说得挺好的


呵呵
您老说对了部分
偶以前参乎过城里小区的业委会
凭着献爱心的念头进去了
撞得头破血流地出来了
偶提的问题是切身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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