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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街一事一议 1. 快速路绿化带 (创业街规划——不合法规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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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3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帖由 NotNotwood 于 2009-8-13 10:16 发表
楼上,港湾不用退后的,因为这个文件是2004年的,留祥路届时还没有拓宽设计方案,港湾修建的位置是满足100米绿地要求的。后期留祥路拓宽后,绿地也还有70m左右,虽然不达不到100的要求,但是是房子先有路后拓宽,基于维护已存在合理建筑的合法利益,是不能认为港湾位置有问题。但是,如果在余下的这个70m内再修创业街的话,就是在明知不满足规范要求强行更改合法规划了,这个就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事情了。所以,我们需要坚决反对。
         并且,我认为规划局的态度也是不对的,对于这样的不合法规不合理的创业街规划,本身就应该做为掌握完全法规和技术能力的主管部门,就应该是直接枪毙这样黑心的规划方案,不应该再以什么因为内部有群众反对退回浙江大学,让浙江大学调解后再提交。下次如果大家要再去规划局的话,应该将要求规划局否决东区创业街的规划这个要求直接提出来。


规划局的态度也是不对的,对于这样的不合法规不合理的创业街规划,本身就应该做为掌握完全法规和技术能力的主管部门,就应该是直接枪毙这样黑心的规划方案,不应该再以什么因为内部有群众反对退回浙江大学,让浙江大学调解后再提交。下次如果大家要再去规划局的话,应该将要求规划局否决东区创业街的规划这个要求直接提出来。

[ 本帖最后由 wmw88 于 2009-8-14 12: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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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mw88 于 2009-8-28 08:19 编辑

公示呢? 30米绿化带?

[ 本帖最后由 wmw88 于 2009-8-13 11:04 编辑 ]
20081604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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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3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88兄跟得很快啊:lol
        公示我认为也是不合理的,是默认他可以违规修这个项目。本来做为主管部门,这样严重违规且、附近住房安全具有潜在严重影响、不具备施工条件的项目,是应该直接否决,根本就不该上公示的。这个里面,规划局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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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里面,规划局是有问题的。

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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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划局目前的态度也是不对的,根据以上规定,对于这样的不合法规不合理的创业街规划,本身就应该做为掌握完全法规和技术能力的主管部门,就应该是直接枪毙这样黑心的规划方案,不应该再以什么因为内部有群众反对退回浙江大学,让浙江大学调解后再提交。下次如果大家要再去规划局的话,应该要求规划局否决东区创业街的规划,而不是说已打回浙江大学让他修改做为搪塞。修改么,还是有建的可能,而本来的正确做法就是坚决执行合理的绿地规划,在控制性绿地上坚决不允许动土建任何项目。

[ 本帖最后由 NotNotwood 于 2009-8-13 11:00 编辑 ]

而本来的正确做法就是坚决执行合理的绿地规划,在控制性绿地上坚决不允许动土建任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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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3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引用下88兄的图片,如果规划局是来现场调研过的话,按这张图片表明的地块现状,浙江大学上报的东区创业街项目是严重违反城市绿地规划且完全不具备施工条件,施工过程对附近居民住房具有潜在严重危害的,做为一个负责任的主管部门,怎么能让这样的不合理且违规的项目通过内部审查对外进行公示的呢我认为规划局在此问题上是失职的。
用地现状.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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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otNotwood 于 2009-8-13 11:15 发表
        我也引用下88兄的图片,如果规划局是来现场调研过的话,按这张图片表明的地块现状,浙江大学上报的东区创业街项目是严重违反城市绿地规划且完全不具备施工条件,施工过程对附近居民住房具有潜在严重危害的, ...
对的:emo212_ :emo212_ :emo212_

越讨论事越明!

[ 本帖最后由 wmw88 于 2009-8-13 11: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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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3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否可以在这样的基础上投诉规划局,理由就是他们审核把关不严?至少可以上12345投诉一下给他们点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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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谁能起个稿?

[ 本帖最后由 wmw88 于 2009-8-13 11: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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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3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依据:




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一章


第二条
本规划是对《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补充和深化,经批准后的《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2——2020年)》,是杭州市城市园林绿地详细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定性文件。





6杭州市主要道路、铁路两侧绿带控制一览表

  
  
  
序号
  
  
道路名称
  
  
宽度(米)
  
  
起讫点
  
  
沿线绿带宽度控制要求
  
  
备注
  
  
  
  
  
  
高速公路
  
  
  
  
  
  
  
  
  
  
  
  
国道、省道及公路
  
  
  
  
  
  
  
  
  
  
  
  
快速路及其延伸线
  
  
  
  
  
  
  
  
  
  
1
  
  
天目山路、环城北路、艮山路
  
  
5060
  
  
绕城公路西线——丰潭路
  
丰潭路——古荡湾河
  
古荡湾河——贴沙河
  
贴沙河一一下沙1号路
  
  
北侧至沿山河,南侧控制50米绿带
  
两侧各控制50米绿带
  
两侧各控制30米绿带
  
两侧各控制50米绿带
  
  
  
  
2
  
  
文华路延伸线
  
  
50
  
  
余杭塔前路——紫金港路
  
  
两侧各控制50米绿带
  
  
  
  
3
  
  
德胜路
  
  
  
  
湖墅路——跨铁路立交
  
跨铁路立交以东
  
  
两侧各控制30米绿带
  
两侧各控制50米绿带
  
  
  
  
4
  
  
留祥路、石祥路、石大路
  
  
50
  
  
绕城公路内
  
  
两侧各控制100米绿带
  
  
  
  
5
  
  
石大路与海宁东西大道的连接线
  
  
  
  
绕城公路东线以东
  
  
两侧各控制100米绿带
  
  
  
  
  
  
  
  
  
  
  
  
  
  
  



[ 本帖最后由 NotNotwood 于 2009-8-13 12: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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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3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emo212_ :emo212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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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3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emo189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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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3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直接投诉留详路规划不合法。围魏救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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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3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告规划局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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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告规划局行政作为错误!如规划公示违法创业街方案!

[ 本帖最后由 wmw88 于 2009-8-13 15: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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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3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赞!
 
关键是规划局:规划内容随意(按需)变更,流程不合法,缺乏公信力。

信访指南
  通信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电子信箱:jsxfb@mail.cin.gov.cn
  信访电话:010-58933465。
  传真电话:010-58933404。
  接待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不接待。
  接待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0号东侧50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地址www.mohur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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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3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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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3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后面可以有的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十三条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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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3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10楼的是杭州市园文局发的
这个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比较乱,规划局和园文局都会做一个,
规划局做的可能跟园文局还不一样
这也是条块分割的结果。
规划成果在中国目前尚很难上升到法律的高度,
没听说过墙上挂挂、不如领导一句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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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3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说,拿这个去上访杭州市规划局,难。
倒是可以拿来做为我们维权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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