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熊猫家族</I>在2006-3-17 0:19:40的发言:</B>
<P>尊敬的S先生(夜行侠),你好!</P>
<P> 我在网上的确跟您打过一些交道,<FONT color=#f73809>我也认识你们单位的领导,只不过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不要奇怪,这个世界很小嘛.你无须猜测我是什么人</FONT>,费脑细胞的.我的工作就是晚上干活,白天基本睡觉.痛苦啊!</P>
<P> 有件事情我得检讨,就是我有时侯说话的口气不好,很多人受不了.但是没有嘲笑你们的意思.一般情况下,我象死人一样,不会经常激动,但是激动起来也是要发疯的.</P>
<P> 我的观点很清楚:我支持就社区的一些重大问题提交业主大会讨论;但是我不赞成你们公开信中所谓的理由,如果以这样的理由要求召开业主大会,我认为理由不充分,因为缺乏事实依据,而且在如此冲动矛头直指XXX的情形下召开业主大会,其结果是走向你们的反面.我觉得你们完全可以平心静气的提出正当的事由要求召开业主大会.这样不是更好吗?</P>
<P> YWH如果有错,应该改正,但是,你们要向错误学习吗?YWH如果处事不当造成矛盾,你们还希望激化矛盾吗.请注意,我说的是"如果".</P>
<P> 我希望你们现在就我提出的质疑提供确凿的事实和证据,不要推到业主大会.因为你们的结论是召开业主大会的直接动因.如果这个动因是错误的,就没有必要召开业主大会.以后开也不要紧.</P>
<P> 不是我要把你们的东西说的一无是处,我只希望以事实说话,请直接回答我'解构"一文中提出的问题.如果回答不了,要么请你们收回或修改,<FONT color=#ff0000>如果这也不愿意做,那请你们收工.如果硬干,那结果是可想而知的.</FONT></P>
<P> <FONT color=#f70909>我的行动不想做给任何人看,人家看到与否跟我无关.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做的事情比你多.</FONT></P>
<P> <FONT color=#f73809>我没有想阻止你们的行为,</FONT>你做任何行为都是你的权利.但是我还是想说,以你们现在的方式的话:师出歪名.你们如果认为自己做的很对就尽管做.但是我怀疑一个事情:这么正大光明的事情,难道就不敢向我们公开你们的姓名?你们到底怕什么?</P>
<P> 我已经收到你们的公开信,不必再送.我也再说一次:以你们现在这几个理由要求召开业主大会,名不正言顺.别以为这两个事情可以独立.</P>
<P> 我的要求很简单:给我们你们公开信中立论的事实依据,如果拿不出,就请修改.如果二者都不愿意做,就不要口口声声为了业主的权益.我们有理由怀疑你们的动机.</P>
<P> 我等你们的回答,不要回避.如果再回避,那我在这里还会有你们更受不了的有事实依据的分析.</P>
<P> 真挚问候!</P></DIV>
<P><FONT size=3>-- 作者:熊猫家族
-- 发布时间:2006-3-17 1:27:43
我也再说一次,从头到脚,我都没有阻止你的意思
</FONT>
<P>
<TABLE width=776 align=center border=0>
<TR>
<TD class=tablebody1 vAlign=center align=top>-- 作者:熊猫家族
-- 发布时间:2006-3-17 0:54:35
<P>我找你们领导?呵呵,看来你还多疑.我吃了空啊,我不好多睡觉的?你放心,</P>
<P>现在我就在这里跟你"打交道".我跟你们领导喝喝就是可以的.如果有事情</P>
<P>要找,那也是我自己的事情,跟你没关系.而且我喜欢找你们领导的领导叫</P>
<P>你们领导办我自己的事情.明白了吗?</P>
<P>看来熊猫先生是位很有本事的"贵人",就连夜行侠领导的领导也要帮</P>
<P>着办事,真牛!什么时候也带像我这样的常人"喝喝",又或是走到台前来</P>
<P>让俺也"拜见"一下!可不要拒绝哦!</P></TD></TR></TABLE></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17 9:16:3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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