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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的疑问和我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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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7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luo_yz</I>在2006-3-17 14:16:26的发言:</B>
<P>熊猫先生,争来争去给我的感觉还是为了车位。你的评论尽管有些尖刻,但我觉得还是很有道理的。不管维权小组是为谁的利益,各人自有各人的看法,谁都不是傻瓜,最后的结果也是对一些业主有利,对另一些不利,谁要是能拿出平衡各方利益的高招那才是高手!所以,在没有高招以前,还是由各位业主自己去权衡和判断吧!</P></DIV>
<P>你这个话我一直想说,但是苦于没有确切的证据,话到嘴边也没说出来,现在我也不能武断定论。只有那个小组成员自己知道了。希望各位对着菩萨扪心自问。

<P>看看这几天发的帖子,联系争论停车问题的时候的帖子就很清楚。是哪些人坚决反对6号公告,特别是要求消防通道停车?又是哪些人组成了一个维权小组?难道是巧合吗?

<P>也许我上述的都是猜测,我承认是猜测,因为我没有证据确定。但是,我敢断定,假定召开业主大会:到时候,维权权小组的中心议题和直接目标就是(1)提议罢免YWH(2)赶走野风物业(3)恢复消防通道停车(名义是取消6号公告)。我今天就是把话明明白白说在这里,大家可以检验。

<P>不过话说回来,我觉得在程序合法的情况下,不仅上述三个问题,哪怕是任何问题都是可以讨论的。但是编造事实——这个我看不过去,搞对立——这个我也看不过去。

<P>不讲道理还想横行天下?——这句话不针对任何人,也针对任何人。</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17 19:10:3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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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7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P>开个业主大会不挺好吗?不是要维护大多数人利益吗?有什么好瞎担心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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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17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长剑入鞘</I>在2006-3-17 19:10:10的发言:</B>

<P>开个业主大会不挺好吗?不是要维护大多数人利益吗?有什么好瞎担心的.</P></DIV>
<P>哼哼,长剑兄弟,你我都是明白人,也许你比我更是明白人。
<P>但是在这件事情上,我不糊涂。
<P>我只是“断定”,没有任何担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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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7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P>知道都是明白人</P><P>那不如把明白的事都说出来</P><P>咱们大家听听如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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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7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P>苦也,我受了虚名,偏就不明白.</P><P>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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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7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P>不过(2)赶走××物业,也不错</P>
<P>毕竟××是让论坛不得安宁的最终原因</P>
<P>只是希望赶走了狼后,别引来老虎</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17 20:06:2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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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7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P>其实熊猫你对YWH和维权小组的态度和言语是完全不同的,你觉不觉得?</P><P>我虽不是那个小组的成员,但他们发给我的公开信我回复了。说实话,维权小组能不能真正维护业主们的利益,我心里也没底,也不敢100%地信任他们,但相比之下,我更不相信YWH,并反感YWH的做法。维权小组的出现至少有可能促使YWH有所动作,否则我不敢相信雅苑会有大事发生,业主大会会有召开的必要。</P><P>“编造事实”是个很严重的问题,你能说详细一点吗?如果是真的,我马上去讨回我投的票。至于“搞对立”,我个人以为,在维权小组产生之前早就存在了,虽不能说是YWH策划的,但绝对和他们有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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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7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P>coco123:“编造事实”是个很严重的问题,你能说详细一点吗?如果是真的,我马上去讨回我投的票。至于“搞对立”,我个人以为,在维权小组产生之前早就存在了,虽不能说是YWH策划的,但绝对和他们有关。</P><P>有一说一,务实的作风,欣赏并学习。期待真相!</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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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17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coco123</I>在2006-3-17 21:55:48的发言:</B>

<P>其实熊猫你对YWH和维权小组的态度和言语是完全不同的,你觉不觉得?</P>
<P>我虽不是那个小组的成员,但他们发给我的公开信我回复了。说实话,维权小组能不能真正维护业主们的利益,我心里也没底,也不敢100%地信任他们,但相比之下,我更不相信YWH,并反感YWH的做法。维权小组的出现至少有可能促使YWH有所动作,否则我不敢相信雅苑会有大事发生,业主大会会有召开的必要。</P>
<P>“编造事实”是个很严重的问题,你能说详细一点吗?如果是真的,我马上去讨回我投的票。至于“搞对立”,我个人以为,在维权小组产生之前早就存在了,虽不能说是YWH策划的,但绝对和他们有关。</P></DIV>
<P><b>coco123小姐:</b>
<P><b>请允许我回答你的问题</b>
<P><b>1.小组一开始发布公开信,我首先表示支持三个建议,但是我认为公开信有明显的"漏洞",善意指出,希望引起注意.但是这个小组的成员采取了什么态度?我告诉你——冷嘲热讽的方式嫖我。我提醒他们在这个时候应该团结尽可能多的业主,我希望他们把事情作漂亮点,他们就开始围攻。我对YWH的意见也不少,甚至讲除了消防通道停车这一条不变,整个6号其他内容都可以作废,这个否定已经很厉害了,但是YWH没有围攻我吧?没有以恶意的语言攻击吧?而这种围攻,在我贴出<EM> </EM>解构“致现代城全体业主的公开信”之后,就全然失去了一个号称为业主办事的小组的模样。这是我为什么对这两个“组织”态度不同的原因。</b>
<P><b>2.我为什么说他们编造事实,你去看我的质疑,一条一条写在“解构“致现代城全体业主的公开信””之中,我要求他们拿出事实依据,到现在为止没有任何一个成员给出任何一个事实证据。我只能认为他们在编造事实。说的客气点,是主观推测。既然拿不出事实,那就失去三个建议的基础,既然基础不存在,这个公开信是什么呢?</b>
<P><b>3.在这里,我也请小组成员好好去读读《业主公约》和《议事规则》等法律文件,对照一下自己的行为,想想自己有多少权限,这个小组的性质又是什么,他们的出发点到底是什么。</b>
<P><b>小组到现在为止在拿不出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拒不承认自己的错误,更没想过改正自己的错误,只是抽象的讲“开业主大会”触动什么什么没什么不好,我认为这是两回事。</b>
<P><b>这是一开始就犯错误的小组,这是一个不愿意承认错误和不愿意改正错误的小组,比YWH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是一个连自己是谁都不愿意公开告诉我们的人组成的小组。</b>
<P><b>你们号称要依法办事,要为全体业主办事。那好,我将尽早在适当的时候,用你们喜欢的法律语言解析你们这个组织的法律属性,分析你们到底有多少代表业主的权限,看看你们有多少合法性。不要以为你们想作什么就可以做的。你们认真研究吧,别到时候措手不及,不要说我没通知你们。</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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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7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熊猫家族</I>在2006-3-17 19:07:56的发言:</B>



<P>你这个话我一直想说,但是苦于没有确切的证据,话到嘴边也没说出来,现在我也不能武断定论。只有那个小组成员自己知道了。希望各位对着菩萨扪心自问。



<P>看看这几天发的帖子,联系争论停车问题的时候的帖子就很清楚。是哪些人坚决反对6号公告,特别是要求消防通道停车?又是哪些人组成了一个维权小组?难道是巧合吗?



<P>也许我上述的都是猜测,我承认是猜测,因为我没有证据确定。但是,我敢断定,假定召开业主大会:到时候,维权权小组的中心议题和直接目标就是(1)提议罢免YWH(2)赶走野风物业(3)恢复消防通道停车(名义是取消6号公告)。我今天就是把话明明白白说在这里,大家可以检验。



<P>不过话说回来,我觉得在程序合法的情况下,不仅上述三个问题,哪怕是任何问题都是可以讨论的。但是编造事实——这个我看不过去,搞对立——这个我也看不过去。



<P>不讲道理还想横行天下?——这句话不针对任何人,也针对任何人。</P></DIV>
<P>(1)提议罢免YWH(2)赶走野风物业(3)恢复消防通道停车(名义是取消6号公告)。</P>
<P><FONT color=#0000ff>---看来熊猫担心的是这些,呵呵,不用多虑的。如果多数业主不同意那么即使提议也是没有用的,不管怎样提议的权利还是要给人家的。不要怕人家提议,而是要欢迎持不同意见者,对于YWH和WY来说。</FONT></P>
<P><FONT color=#0000ff>至于第三点那么更不用担心,因为从网上来看多数业主是反对消防通道停车的,潜潜也是。</FONT></P>
<P>不讲道理还想横行天下?<FONT color=#0033ff>你对这还奇怪啊?不讲道理而横行天下的事情不要太多哦,你当初也不是如此的?当然你横行的论坛而已,呵呵。最近表现好多了,不过我也不会忘记你曾经在这里“疯疯癫癫”过的。呵呵。</FONT></P>
<P><FONT color=#0033ff>一件事情归一件事情,你继续发表你的意见,我等也学习学习。</FONT></P>
<P><FONT color=#0033ff>另外,维权小组目前只是提出三个建议而已,而这三个建议我相信完全是可以接受的,所以赞成的也只是建议本身而已,最终还是要看实施的过程的。所以YWH和WY根本不必担心,相信也没有担心,只是当工作中的一个挑战而已,是个好事情,因为有挑战才会有进步。熊猫你说呢?现在不担心了吧。</FONT></P>[em05]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17 23:35:0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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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7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P>1。如果维权小组对你进行人身攻击,是不对的,我鄙视!但另一方面,冷嘲热讽、说风凉话是恰恰你以往惯有的风格,这可能是他们针对你的重要原因。YWH为什么没有围攻你?也许他们根本不想理会这里,否则这么多的质疑为什么不见他们来回答过?</P><P>2。的确,从以往的帖子里,我没有看到维权小组的人拿出过真凭实据来证明他们的观点,但凭感觉我相信他们为此而奔走过。同样的,YWH又拿出过什么事实依据来给我们看过?争论背后,自然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每个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也许你觉得他们在胡说八道,而我不这么认为。业主们是心明眼亮的,如果维权小组另有企图也是难以得逞的,但目前为止,我仍然相信他们,至少从这三个建议本身来说,我觉得没什么不妥。</P><P>3。我相信你熊猫是个很有能力的人,但你把本事用错了地方,如果你也能这样不遗余力地去督促YWH改正错误岂不更好?那样的话维权小组自然就不需要存在了。即便你能如愿地将维权小组“打垮”了又怎么样?本小区的各种矛盾就此解决了?一点没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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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7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潜潜和coco123的发言心平气和,讨论问题需要这样的气氛,希望正反两方的辩手在以后的辩论中注意。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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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7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P>楼上几位站在中立的立场说话</P>
<P>说得很好,</P>
<P>很感动........因为至少说出了我个人的心理话</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17 23:55:4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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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18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潜潜同学到现在为止呢,还对我们以前的怨气耿耿于怀,我非常理解.</P>
<P>我没有说我"担心",请注意用词,我说的是"断定",我不担心这三个议题在开会的时候提出来,把YWH换了,把WG换了,换更好的,我欢迎,举双手欢迎.这是我的态度,很明确.</P>
<P>如果一定要说我担心的话,我倒是担心(且相信)这三个议题必然被否决,那么,对立将更加剧烈,本来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问题就难以解决.YWH没被罢免,是否可能更加"肆无忌惮"?WG没被换掉,WG是否可能更加对存在的事情"不作为"?你认为这个可能存在吗?到哪个时候,维权小组在业主眼中是什么?他们是什么倒也不要紧,业主得到什么?是得到更多还是得到更少呢?</P>
<P>如果维权小组的真正目的是这三个目的的话,又何必巧立名目这么多呢?难道他们怕人家说他们什么?还是怕这样的议题提出来征集不到足够的签名召开业主大会呢?如果目的真的是这三个的话,那现在他们在欺骗我们,而且他们还有战略步骤:先借冠冕堂皇的理由把会开起来,然后在提出三个议题,或者把这三个议题包装........</P>
<P>你已经给我定义过了,至于我的行为方式么,我告诉过你我的生活态度.也许以后有人还得继续忍受.</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18 0:06:5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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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18 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P>COCO小姐你好,你的名字真好,我很喜欢</P><P>1.我在刚开始的时候是很认真很善意跟他们说的,没有任何冷嘲热讽</P><P>2,我也认为,孤立看三个建议很好,我支持,但是依据有错误:没有事实的推测,制造新的对立</P><P>3.我对WG和YWH的斗争,你没看到,绝对不比一般人少.知道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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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8 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点coco123说对了,不上这个论坛的业主根本就不会知道这里如此热烈的讨论。到底是上这个论坛的人多还是不上的多呢?有谁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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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8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熊猫家族</I>在2006-3-18 0:00:39的发言:</B>

<P>潜潜同学到现在为止呢,还对我们以前的怨气耿耿于怀,我非常理解.</P>
<P>我没有说我"担心",请注意用词,我说的是"断定",我不担心这三个议题在开会的时候提出来,把YWH换了,把WG换了,换更好的,我欢迎,举双手欢迎.这是我的态度,很明确.</P>
<P>如果一定要说我担心的话,我倒是担心(且相信)这三个议题必然被否决,那么,对立将更加剧烈,本来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问题就难以解决.YWH没被罢免,是否可能更加"肆无忌惮"?WG没被换掉,WG是否可能更加对存在的事情"不作为"?你认为这个可能存在吗?到哪个时候,维权小组在业主眼中是什么?他们是什么倒也不要紧,业主得到什么?是得到更多还是得到更少呢?</P>
<P>你已经给我定义过了,至于我的行为方式么,我告诉过你我的生活态度.也许以后有人还得继续忍受.</P></DIV>
<P>“耿耿于怀”谈不上,我只是想表达一个意思:任何人,都要对他/她的行为负责,不管是以前的还是现在的;任何人的行为都会被其他人所记忆,不会被遗忘掉的。
<P>如果真的是“耿耿于怀”的话,我也不会对你的很多观点报以明确的支持了:比如禁止消防通道停车。我说过了,一件事情归一件事情。
<P>不管是担心也好、断定也好,都不能改变人家提议的行为,所以没有关系的。真的被否决也是一个好事情,因为找不到更好的,为何不用现在的呢?我个人也认为WY远没有到需要赶走的地步,所以我从来没有投票同意赶走WY,当然很多地方有待提高(我也提过很多了,这里就不说了)。至于YWH么,一样的道理:有不足的地方,但没有到通通否决的地步,最多是否决其中的一、两位成员或者否决其中一、两个行为而已。但是这个论证的过程一定要有,中央ZF还要做工作报告呢,接受人大的审议呢,何况YWH和WY呢?
<P>总之,不必过早地“感伤”,路还长着呢。呵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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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8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P>YWH没被罢免,是否可能更加"肆无忌惮"?WG没被换掉,WG是否可能更加对存在的事情"不作为"?</P><P><FONT color=#0066ff>---这个更不用担心了,YWH没有被罢免,通过这样的论证,他们会更小心地对待自己所做的决定,会对自己的工作更加用心,而不会“更加肆无忌惮”,只要他们还是为业主服务的YWH。另外维权小组从来也没有说过要罢免谁谁谁,只是提出建议说要开会,要招标,这谈不上是罢免吧?</FONT></P><P><FONT color=#0066ff>WG也是一样的道理,通过这次“挑战”同样会更加努力的做好自己的工作了,而不会更加的不作为,只要他们还想吃雅苑这碗饭。</FONT></P><P><FONT color=#0066ff>另外,按你以往的讲话风格我可以在追加一些内容:比如自己是这样小人之腹的,所以就去度君子(YWH和WG)之量等等,呵呵。但是我不会说的。哈哈。</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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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8 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歪歪歪歪</I>在2006-3-18 0:12:52的发言:</B>
有一点coco123说对了,不上这个论坛的业主根本就不会知道这里如此热烈的讨论。到底是上这个论坛的人多还是不上的多呢?有谁知道啊。</DIV>
<P>
<P>报告版主:</P>
<P>刚才就有业主打电话问我论坛地址(热线在我这儿,嘿嘿),最后还说:</P>
<P>我是一定支持你们的.......至少你们让我知道了小区论坛的地址,到现在还不知道YWH的电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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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18 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潜潜</I>在2006-3-18 0:26:10的发言:</B>


<P>真的被否决也是一个好事情,因为找不到更好的,为何不用现在的呢?我个人也认为WY远没有到需要赶走的地步,所以我从来没有投票同意赶走WY,当然很多地方有待提高(我也提过很多了,这里就不说了)。至于YWH么,一样的道理:有不足的地方,但没有到通通否决的地步,最多是否决其中的一、两位成员或者否决其中一、两个行为而已。但是这个论证的过程一定要有,中央ZF还要做工作报告呢,接受人大的审议呢,何况YWH和WY呢?

<P>总之,不必过早地“感伤”,路还长着呢。呵呵。</P></DIV>
<P>你和我讲的叉开了,前提不同
<P>你何时见我"感伤"?又要给我下结论了.主观的很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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