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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何对"维权小组"如此"不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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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7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coco123</I>在2006-3-17 21:55:48的发言:</B>
<P>其实熊猫你对YWH和维权小组的态度和言语是完全不同的,你觉不觉得?</P>
<P>我虽不是那个小组的成员,但他们发给我的公开信我回复了。说实话,维权小组能不能真正维护业主们的利益,我心里也没底,也不敢100%地信任他们,但相比之下,我更不相信YWH,并反感YWH的做法。维权小组的出现至少有可能促使YWH有所动作,否则我不敢相信雅苑会有大事发生,业主大会会有召开的必要。</P>
<P>“编造事实”是个很严重的问题,你能说详细一点吗?如果是真的,我马上去讨回我投的票。至于“搞对立”,我个人以为,在维权小组产生之前早就存在了,虽不能说是YWH策划的,但绝对和他们有关。</P></DIV>
<P><B>coco123小姐:</B>

<P><B>请允许我回答你的问题</B>

<P><B>1.小组一开始发布公开信,我首先表示支持三个建议,但是我认为公开信有明显的"漏洞",善意指出,希望引起注意.但是这个小组的成员采取了什么态度?我告诉你——冷嘲热讽的方式嫖我。我提醒他们在这个时候应该团结尽可能多的业主,我希望他们把事情作漂亮点,他们就开始围攻。我对YWH的意见也不少,甚至讲除了消防通道停车这一条不变,整个6号其他内容都可以作废,这个否定已经很厉害了,但是YWH没有围攻我吧?没有以恶意的语言攻击吧?而这种围攻,在我贴出<EM> </EM>解构“致现代城全体业主的公开信”之后,就全然失去了一个号称为业主办事的小组的模样。这是我为什么对这两个“组织”态度不同的原因。</B>

<P><B>2.我为什么说他们编造事实,你去看我的质疑,一条一条写在“解构“致现代城全体业主的公开信””之中,我要求他们拿出事实依据,到现在为止没有任何一个成员给出任何一个事实证据。我只能认为他们在编造事实。说的客气点,是主观推测。既然拿不出事实,那就失去三个建议的基础,既然基础不存在,这个公开信是什么呢?</B>

<P><B>3.在这里,我也请小组成员好好去读读《业主公约》和《议事规则》等法律文件,对照一下自己的行为,想想自己有多少权限,这个小组的性质又是什么,他们的出发点到底是什么。</B>

<P><B>4.小组到现在为止在拿不出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拒不承认自己的错误,更没想过改正自己的错误,只是抽象的讲“开业主大会”触动什么什么没什么不好,我认为这是两回事。</B></P>
<P><b>5.现代城的对立有众多原因,YWH的错误是其中之一,YWH最大的错误不在于什么公告,而是在出现问题,业主有意见的情况下,没有建立一个沟通的渠道,很好的与业主交流意见,听取意见.但是对立已经存在的情况下,维权小组却在加剧这种对立</b> <b>.我敢断定,现在这种形势下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将四分五裂,而且根本就不能指望解决什么问题.先消除对立情绪,再开会.
</b></P>
<P><B>这是一开始就犯错误的小组,这是一个不愿意承认错误和不愿意改正错误的小组,比YWH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是一个连自己是谁都不愿意公开告诉我们的人组成的小组。</B>

<P><B>你们号称要依法办事,要为全体业主办事。那好,我将尽早在适当的时候,用你们喜欢的法律语言解析你们这个组织的法律属性,分析你们到底有多少代表业主的权限,看看你们有多少合法性。不要以为你们想作什么就可以做的。你们认真研究吧,别到时候措手不及,不要说我没通知你们。</B></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17 22:44:1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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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8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熊猫家族</I>在2006-3-17 22:35:40的发言:</B>


<P><B>coco123小姐:</B>


<P><B>请允许我回答你的问题</B>


<P><B>1.小组一开始发布公开信,我首先表示支持三个建议,但是我认为公开信有明显的"漏洞",善意指出,希望引起注意.但是这个小组的成员采取了什么态度?我告诉你——冷嘲热讽的方式嫖我。我提醒他们在这个时候应该团结尽可能多的业主,我希望他们把事情作漂亮点,他们就开始围攻。我对YWH的意见也不少,甚至讲除了消防通道停车这一条不变,整个6号其他内容都可以作废,这个否定已经很厉害了,但是YWH没有围攻我吧?没有以恶意的语言攻击吧?而这种围攻,在我贴出<EM> </EM>解构“致现代城全体业主的公开信”之后,就全然失去了一个号称为业主办事的小组的模样。这是我为什么对这两个“组织”态度不同的原因。</B>


<P><B>2.我为什么说他们编造事实,你去看我的质疑,一条一条写在“解构“致现代城全体业主的公开信””之中,我要求他们拿出事实依据,到现在为止没有任何一个成员给出任何一个事实证据。我只能认为他们在编造事实。说的客气点,是主观推测。既然拿不出事实,那就失去三个建议的基础,既然基础不存在,这个公开信是什么呢?</B>


<P><B>3.在这里,我也请小组成员好好去读读《业主公约》和《议事规则》等法律文件,对照一下自己的行为,想想自己有多少权限,这个小组的性质又是什么,他们的出发点到底是什么。</B>


<P><B>4.小组到现在为止在拿不出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拒不承认自己的错误,更没想过改正自己的错误,只是抽象的讲“开业主大会”触动什么什么没什么不好,我认为这是两回事。</B></P>
<P><B>5.现代城的对立有众多原因,YWH的错误是其中之一,YWH最大的错误不在于什么公告,而是在出现问题,业主有意见的情况下,没有建立一个沟通的渠道,很好的与业主交流意见,听取意见.但是对立已经存在的情况下,维权小组却在加剧这种对立</B> <B>.我敢断定,现在这种形势下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将四分五裂,而且根本就不能指望解决什么问题.先消除对立情绪,再开会.
</B></P>
<P><B>这是一开始就犯错误的小组,这是一个不愿意承认错误和不愿意改正错误的小组,比YWH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是一个连自己是谁都不愿意公开告诉我们的人组成的小组。</B>


<P><B>你们号称要依法办事,要为全体业主办事。那好,我将尽早在适当的时候,用你们喜欢的法律语言解析你们这个组织的法律属性,分析你们到底有多少代表业主的权限,看看你们有多少合法性。不要以为你们想作什么就可以做的。你们认真研究吧,别到时候措手不及,不要说我没通知你们。</B></P>
</DIV>
<P>你知道吗?我想笑!你这样说有依据吗?完全凭你自己所谓的思维?
<P>奇怪了!
<P>看来你是疯了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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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9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解构一下我们的熊猫委员(不要不承认)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熊猫家族</I>在2006-3-17 22:35:40的发言:</B>


<P><B>coco123小姐:</B>


<P><B>请允许我回答你的问题</B>


<P><B>1.小组一开始发布公开信,我首先表示支持三个建议,但是我认为公开信有明显的"漏洞",善意指出,希望引起注意.但是这个小组的成员采取了什么态度?我告诉你——冷嘲热讽的方式嫖我。我提醒他们在这个时候应该团结尽可能多的业主,我希望他们把事情作漂亮点,他们就开始围攻。我对YWH的意见也不少,甚至讲除了消防通道停车这一条不变,整个6号其他内容都可以作废,这个否定已经很厉害了,但是YWH没有围攻我吧?没有以恶意的语言攻击吧?____<FONT color=#ff0000 size=6>终于看出那是因为你就是YWH成员啊</FONT></B><FONT color=#ff0000 size=6> .你是住21幢的.你隐藏这么深,目的和在啊.今天解构这明天解构那的,你一再要求人家小组公布这公布那的,你怎么不公布自己啊?都公布了大家才好谈啊.老是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放冷箭,这是你的身份所为吗?
</FONT>

<P>

<P><b>3.在这里,我也请小组成员好好去读读《业主公约》和《议事规则》等法律文件,对照一下自己的行为,想想自己有多少权限,这个小组的性质又是什么,他们的出发点到底是什么。</b>_______<FONT color=#ff3300 size=7>权限的问题我觉得,你也没权力说人家有没有,那是法律界定的,你能说出人家没有吗?根据什么法啊?我的理解是小组成员在收集选票,通过法律程序要求YWH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这至少是根据&lt;杭州市物管条例&gt;吧的,这总该没违法吧?你又怎么说人家没权限?无知
</FONT>
<P><B>4.小组到现在为止在拿不出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拒不承认自己的错误,更没想过改正自己的错误,只是抽象的讲“开业主大会”触动什么什么没什么不好,我认为这是两回事。</B>____<FONT color=#f70909 size=7>我觉得小组没错为什么要承认错误?你是法官?只有法官在法庭上(或政府职能部门)才能依法给人家定性的,你算老几啊?</FONT></P>
<P><B>5.现代城的对立有众多原因,YWH的错误是其中之一,YWH最大的错误不在于什么公告,而是在出现问题,业主有意见的情况下,没有建立一个沟通的渠道,很好的与业主交流意见,听取意见.但是对立已经存在的情况下,维权小组却在加剧这种对立</B> <B>.我敢断定,现在这种形势下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将四分五裂,而且根本就不能指望解决什么问题.先消除对立情绪,再开会._______<FONT color=#f70909 size=7>你为什么不说YWH是造成这种对立(如果存在你说的那种对立的话)罪魁祸首?为什么把问题都推在有勇气为我们大家维权的小组身上呢?是不是就因为你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呢?但好象你在YWH里也没人怎么搭理你啊呵呵 ,这都是你逼的,因为你太阴了.看不下去了.……</FONT></B></P>
<P>
</P>
<P><B>你们号称要依法办事,要为全体业主办事。那好,我将尽早在适当的时候,用你们喜欢的法律语言解析你们这个组织的法律属性,分析你们到底有多少代表业主的权限,看看你们有多少合法性。不要以为你们想作什么就可以做的。你们认真研究吧,别到时候措手不及,不要说我没通知你们。</B>————<FONT color=#ff3300 size=7>还说不威胁,看看你的话里,难道不全是威胁?沽名钓誉,怎么样为人师表啊?</FONT></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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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9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P>呵呵,楼上的大红字有意思,不过兄弟你说熊猫是谁没有用的,他不会理你的.今天刚和业主委员会的几个委员谈了一个早上,我昨天晚上又是一个通宵上班,所以休息去了,晚上等我发贴通报今天的沟通情况吧.</P>[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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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19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color=#000000 size=2><B>我把字放小点,这样看起来舒服啊.说明一下,黑色字体是我的回答,不要误解.</B></FONT></P>
<P><FONT size=2><B><FONT color=#ff0000>1.终于看出那是因为你就是YWH成员啊</FONT></B><FONT color=#ff0000> .你是住21幢的.你隐藏这么深,目的和在啊.今天解构这明天解构那的,你一再要求人家小组公布这公布那的,你怎么不公布自己啊?都公布了大家才好谈啊.老是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放冷箭,这是你的身份所为吗?</FONT></FONT></P>
<P><FONT color=#000000 size=3>谢谢你,类似的话,说过很多次,没必要再跟你罗嗦.你说我是业主委员也好,不是业主委员也好.今天你说的明明白白放这里.哪一天如果你发现我不是业主委员了,那请你再回头来看看你自己这段话.希望你的脸色不会象你写的这段字.OK?</FONT></P>
<P><FONT size=3>号称要为业主办事的人,当然应该公开身份.难道见不得人吗?</FONT></P>
<P><FONT color=#ff0000><FONT size=2><FONT color=#ff3300>2.权限的问题我觉得,你也没权力说人家有没有,那是法律界定的,你能说出人家没有吗?根据什么法啊?我的理解是小组成员在收集选票,通过法律程序要求YWH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这至少是根据&lt;杭州市物管条例&gt;吧的,这总该没违法吧?你又怎么说人家没权限?无知</FONT><FONT color=#f70909>我觉得小组没错为什么要承认错误?你是法官?只有法官在法庭上(或政府职能部门)才能依法给人家定性的,你算老几啊?</FONT></FONT></FONT></P>
<P><FONT color=#000000 size=3>我没有说小组没有"全部"的权限,我也没有说我要"判定"它有多少权限,我至尽为止也没有断定它"违法",我也没有做任何"定性".你说的是你说的,我说过的话,我自己很清楚,不要加到我头上,如果你要讨论批驳我说的话,先把我的话看清楚,更不要歪曲我的话.你是不是很希望看到我对"小组"法律属性和法律权限的解析(请注意,我说的是"解析",任何人有这个权利来分析吧?)?,那你先去问那个"夜行侠",他为什么改了"小组"为"者"?OK?既然小组改了名称,那我可以改我的文章,改成"对XXXX志愿者XXXX的解析",道理是一样的,不要以为改了"者"就不存在问题了,这个"小组"不知道我要解析什么内容,他们就开始怕了.我告诉这个小组的成员或某人:考虑你或你们做现在这个事情的法律属性和法律权限.</FONT></P>
<P><FONT size=4>我什么几也不是,更不要说"老几",我的确"无知",我甚至无知到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人_____把他的话说成我的话,然后再来批驳我.我得继续学习,尤其应该向你学习.希望我们共勉.但是,我也可以明明白白告诉你:我,名正言顺一个普通业主,我有权也有自己的心智对与我相关的事情做出分析,说出我要说的话.你也一样,只不过我说话的方式和你迥然不同.</FONT></P>
<P><FONT size=4>你觉得小组没错,是啊,当然啊,你不会觉得.但是,那是你觉得,不能代表我觉得.我已经指出它错在哪里,它自己也知道错在哪里,某先生已经表扬他们有错就改了,你没看到?</FONT></P>
<P><FONT color=#ff0000><B><FONT color=#f70909 size=2>3.你为什么不说YWH是造成这种对立(如果存在你说的那种对立的话)罪魁祸首?为什么把问题都推在有勇气为我们大家维权的小组身上呢?是不是就因为你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呢?但好象你在YWH里也没人怎么搭理你啊呵呵 ,这都是你逼的,因为你太阴了.看不下去了.……</FONT></B></FONT></P>
<P><FONT color=#000000 size=3>你很了解YWH中的人际关系是吗?给我们介绍介绍如何?很想了解的.我没有把对立全部推在有勇气(我也觉得他们很有勇气,不过告诉你一下,现在已经不叫"小组"了,请你改正一下)的人身上,我只是说:已经有对立,就不要再制造对立,你继续在把你的话加到我的头上,不知道是你"阴"还是我"阴",你说呢?</FONT></P>
<P><FONT size=3>你如果要了解我对YWH的批评,请看我以前发的帖子,不过够你看的,而且我发现你看字不仔细.</FONT></P>
<P><FONT color=#ff0000 size=6><FONT color=#ff3300 size=2>4.还说不威胁,看看你的话里,难道不全是威胁?沽名钓誉,怎么样为人师表啊?</FONT></FONT></P>
<P><FONT color=#ff0000 size=6><FONT color=#000000></FONT><FONT color=#000000 size=4>请你教我一下,什么叫威胁,好吗?我对他们或他们家人以生命,健康,名誉,荣誉相威胁吗?</FONT></FONT></P>
<P><FONT color=#ff0000 size=6><FONT color=#000000 size=4>如果哪天我当了教师,我肯定为人师表,你放心.不过到即使到那天,你肯定也是没有资格当我的学生的,当然你也可以说,我没资格当你的老师,我很高兴.</FONT></FONT></P>
<P><FONT color=#ff0000 size=6><FONT color=#000000 size=4>跟这位同志要说的是一句话;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明白了?再不明白,就再说一句;不要把你的东西加到我头上,你把你的东西加到我头上再加以烂骂式的批驳的话,你骂的是谁呢?你批驳的是谁呢?明白了吗?不明白的话,我告诉你_____肯定不是我.嘿嘿.
</P></FONT></FONT>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19 15:45: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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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9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熊猫家族</I>在2005-11-18 16:45:44的发言:</B>
<img src="attachments/dvbbs/20051118164540454.jpg" border="0" onload="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mouseover="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style.cursor=\'hand\';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click="if(!this.resized) {return true;} else {window.open(\'attachments/dvbbs/20051118164540454.jpg\');}" onmousewheel="return imgzoom(this);" alt="" /></DIV><P>看看你自上而下拍摄照片的角度,住几幢几单元都体现在里面了,而且楼层不会高。有些东西都是你自己无意中暴露出来的,再掩饰也总会有破绽的。还是那句话,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言多必失,贴多必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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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9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意思自治</i>在2006-3-19 13:07:32的发言:</B>


</DI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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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19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金色七月</I>在2006-3-19 17:21:44的发言:</B>

<P>看看你自上而下拍摄照片的角度,住几幢几单元都体现在里面了,而且楼层不会高。有些东西都是你自己无意中暴露出来的,再掩饰也总会有破绽的。还是那句话,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言多必失,贴多必失。</P></DIV>
<P>我知道你们几位一直在考证,一直以来就有什么客在攻击我的电脑,我也知道.
<P>首先向你们表示慰问,
<P>其次你们辛苦了,
<P>再告诉你们很好的办法,把"熊猫家族"以前发过的照片和发过的帖子全部收罗一下,逐个分析验证,然后得出结论.
<P>我给你们提个醒,"熊猫家族"以前还发过家里照片,其中还有人的照片,这样对照一下,就更加清楚熊猫家族是谁,住在哪里了.哈哈.就你们这点心智.
<P>继续!给你们掌声和鼓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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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19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P>别费劲了,要不要我把我的IP地址告诉你们?到电信部门一查就知道我住在哪个位置了,不需要什么技术的.</P><P>看把你们累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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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9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熊猫家族</I>在2006-3-19 18:55:54的发言:</B>


<P>我知道你们几位一直在考证,一直以来就有什么客在攻击我的电脑,我也知道.
</P></DIV>
<P>你以为你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要害部门啊,什么客一直在攻击你的电脑。我估计是你的操作系统没打补丁联网后被病毒攻击吧。见了驴子就以为是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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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9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真把自己当什么大人物了.呵呵,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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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9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否认,熊猫才能的确是有的,对公开信的置疑也很有道理,但就是受不了他发昏时那种阴阳怪气的样子。不象个男人,倒象个怨妇,好像老天对他不公,全世界的人都在攻击他,和他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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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9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楼上的太有见地,怎么那么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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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9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P>轰动~~~~~~~~~~</P><P>本来不想和他胡觉蛮缠的,</P><P>平时大家虽然也笑几回熊猫,还没想过要他的地址</P><P>来了这样的强贴,那真要找找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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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19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金色七月</I>在2006-3-19 19:31:08的发言:</B>


<P>你以为你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要害部门啊,什么客一直在攻击你的电脑。我估计是你的操作系统没打补丁联网后被病毒攻击吧。见了驴子就以为是马。</P></DIV>

呵呵,电脑的事情就不要你来教了吧,你以为我连什么是病毒也不知道?什么是补丁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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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19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长剑入鞘</I>在2006-3-19 19:36:53的发言:</B>
我也觉得,真把自己当什么大人物了.呵呵,逗.</DIV>
<P>你么,无非是那次,哈哈,自己知道,气不出啊,了解的.
<P>我把我自己当什么看,是我的事情,我脑子清楚的很.
<P>至于别人怎么看,特别是你,我根本就无所谓,了解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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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19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武林门</I>在2006-3-19 21:46:10的发言:</B>

<P>轰动~~~~~~~~~~</P>
<P>本来不想和他胡觉蛮缠的,</P>
<P>平时大家虽然也笑几回熊猫,还没想过要他的地址</P>
<P>来了这样的强贴,那真要找找了...........</P></DIV>
<P>
<P>有趣**********</P>
<P>加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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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19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金色七月</I>在2006-3-19 19:48:43的发言:</B>
不可否认,熊猫才能的确是有的,对公开信的置疑也很有道理,但就是受不了他发昏时那种阴阳怪气的样子。不象个男人,倒象个怨妇,好像老天对他不公,全世界的人都在攻击他,和他作对。</DIV>
<P>
<P>接受你的"受不了".</P>
<P>每个人的样子都不一样.</P>
<P>老天对我很公平.我感谢老天,感谢菩萨非常保佑我.</P>
<P>我的生活态度可能跟你不同,我的行为方式可能也跟你不同.</P>
<P>见了我看不惯的我要说,说的时候很多人会受不了,完全欢迎批,我不怕批.也不在乎人多人少.</P>
<P>这是一个正在走向民主化的社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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