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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逐条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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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8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下文摘自《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逐条释义》——

业主的义务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释义】
    本条主要规定了业主的义务。

    根据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承担的义务主要有:
    1.遵守规约、执行决定的义务……
    2.交纳资金费用的义务,主要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维修资金是保证物业区域获得正常的管理和维护的条件,各业主都负有此项义务。基于公共利益,业主享有共益权利,也应承担相应义务,对于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作出决议的物业管理费、维修资金等各项合理费用,各业主即使有异议,也有交纳的义务。基于此项义务,各业主应负责其名下应分担的管理费及维修、保险等款项,并应准时交付。如因迟交或欠交而引起其他业主损失的,要负赔偿责任。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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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28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文摘自《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逐条释义》——

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民事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释义】
    本条规定了业主逾期不变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民事法律责任。

    由于业主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一切物业管理活动都是围绕着业主及其利益。另一方面,业主也在物业管理中承担着大量的义务,违反这些义务必然承担法律责任。业主承担的法律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
    2.……………………
    3.拒绝交纳各种物业管理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要求其限期交纳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按本小区业主公约和其他物业管理自治规则催交直至提起诉讼。
    4.……………………
    5.……………………
    对于业主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如果经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能达到追究目的时,可以通过司法救济,由司法机关作出裁决并强制执行。对于造成他人损害的,可以提起损害赔偿之诉。对于拒不交纳各物业管理费用的,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一般来讲,这种追缴物业管理费用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较为简单,法院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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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8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闻老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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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8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实名网告云顶业主书,焦虑啊!谢谢楼主,拯救云顶要靠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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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8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费合理不合理可以讨论,合法不合法没得讨论,云顶若要活下去,只剩一条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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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8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排除有外乡人在捣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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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28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真心热爱云顶家园的业主朋友,应该都会理智的对待“欠费”所造成严峻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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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8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焦虑啊!难道我在云顶买错房了?我的一位朋友正张罗卖房子,他认为欠费太多再美的地方都不会持久的,选择了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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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8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条例要全面,既有义务,也一定有权利。这里的引用完全是为己所用。交物管费,花钱买服务,天经地义,谁都明白,无需解释。这些引用几近于脱裤子放屁。应该要问的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业主欠费?他们为什么欠费?应该怎样才能让大家自觉缴费?这些问题不解决,想收费也难。你上法院告吧,你能告那么多业主?你告得过来??法院不会问一问为什么那么多人欠费?我说啊,难道你们愿意与众为敌?一定要走这一条“双输”的路?还是好好检查一下自己的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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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8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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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8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焦虑啊!难道我在云顶买错房了?我的一位朋友正张罗卖房子,他认为欠费太多再美的地方都不会持久的,选择了逃避!
badun. 发表于 2009-9-28 21:38

不要焦虑,一定会好起来!因为云顶人爱云顶,不会让她垮。我联系了几位朋友,他们都表示大假会来交。我认为真正恶意欠费是极少数,大都因为不进来。大家都不要急,一定会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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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8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条例要全面,既有义务,也一定有权利。这里的引用完全是为己所用。交物管费,花钱买服务,天经地义,谁都明白,无需解释。这些引用几近于脱裤子放屁。应该要问的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业主欠费?他们为什么欠费? ...
有所期望 发表于 2009-9-28 21:52


说的有道理,顶!!!!!!!!!

云顶物业费收缴率越来越低,其根源就是业委会一而再,再而三的犯法造成的,如硬把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3级物业拉入云顶;违反物业法未经业主大会批准,擅自终结物业合同。。。。。这些违法行为严重的损害云顶,损害了业主的利益,彻底丧失了民心。

其实,仅仅在如何处理振邦这一件事上,业委会就已经失尽了民心。业委会怎么能先跟振邦穿一条裤子,赤膊上阵威逼业主缴费;而当振邦收到了350多万物业费后,业委会立刻就把这笔钱无偿白送给振邦,接着还要追加60万给振邦。这件事实在是天理不容啊!仅仅因为这一件事,这届业委会就应该下台了。因为,广大业主受到了极深的伤害,业委会已经失尽了民心,已经没有任何号召力,已经成了过街老鼠了。

但是,业委会的这几个人,真是不知羞耻,还是赖在那里,以救世主自居。现在居然还利令智昏出什么通告,要断业主的水,要在媒体上公布名单,要起诉业主,另一方面又拒绝监督小组的审计。这些人主动把自己摆在人民公敌的位置上,真是昏了头了。他们怎么不明白,他们的一系列恶行已经触怒了广大业主。业委会的这几个人必将被大家所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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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8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很想交掉费用,这位朋友说出了原因和我们的心声“空置房物管费打七折,是《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云顶的ywh就是坚决顶着不照办,这也是造成大量空置房业主不能及时交费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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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8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费合理不合理可以讨论,合法不合法没得讨论,云顶若要活下去,只剩一条路了。
big_liu 发表于 2009-9-28 20:57
是的,物业费是一定要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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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9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13# hzhzh 根据条例规定,交付至今从未住过的才可打7折,曾经住过后来不住的是不可打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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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9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说法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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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9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15# F117 我的确至今未住过,那应该打7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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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9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12# 众志成城abc
呵呵,总算找到“知音”了,法律会区别恶意煸动不交者和茫从不交者的,相信后者只是一时不明真相,他们一定会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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