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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也算是云顶有影响的人了。但你不是业委会,也不是决策者.所以,你只是一个"善意"的劝导者.我愿意相信你是出于好意。故与你商榷。
逐条:
1,人身攻击主要是集中在什么地方?是合生说刘老师的"你不配"?还是BTNO.1的窥探别人隐私,躲在角落里直呼其名,云顶论坛有象BTNO.1这样的败类吗?
2.为了云顶应该找共同点。我赞成!但这个共同点不是什么停水停电,更不是找一些人来充作黑社会。这个共同点在于捐弃前嫌,共渡难关。
3,业主公约现在正式的名称已更名为管理规约。但是,云顶大家签字的是临时公约。后来的,或许你签过字,但是,别人签过字吗?应该说没有,云顶最大的问题就是,两届业委会没有执行该有的法律程序,不尊重业主大会的决议。你知道后来在业委会成立后应该有一个新的管理规约吗?
4。你又错了。不过,云顶的收费标准只有原始的前期物业的标准。后来经过修改了吗?没有!那么,常规物业的收费标准是需要业主大会另行制定的。制定了吗?没有!为什么沿用老的标准?不知道!但是业主有必要认同老的标准呢?同样不知道!所以,现在来谈物业管理费标准,很荒唐!
5。业委会一直奉行宁可多收,决不捉襟见肘的原则。导致物业费按照现行标准一定是多收,但是按照实际收交率一定不够的现状。你说的合法标准是指什么?
6。又错。应该是业委会可以一意孤行地维持现有标准。但是,业主交不交,请业委会酌情通过法律裁决。现在,业委会要通过诉讼来解决收缴物业费的问题,我个人认为,这个是业委会上任以来,做对的唯一一件事!法律说怎么样就怎么样,这个不是最有说服力的吗?!学会了“合轨经营”,幸甚!拿我开刀吧,如果能解决云顶的问题,你法院判多少,我交多少,行不?!只怕你打不赢官司,反过来祸害了云顶。
7,先交70%是什么意思?先拿钱来,填了振邦诉讼窟窿?还是怎么着?那30%怎么办?不要忽悠,请直说可能比较好。
7,空置房的政策是很明确的。只有没住过的,才算空置房。这个没什么需要厘清的。实际是云顶没有空置房!厘清什么呢?云顶只有长住房和临住房的区别。而这个区别,业委会是不是尽量做到公平,做了什么区别对待呢?
8,既然云顶交费的业主才是云顶的脊梁,那在你该文的激励下去交费的(不包括我),那是云顶的什么?臀部?尾巴?鸟?什么?没这么营销呢。
与你商榷,如没有这个胸襟就当我白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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