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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呵呵,答非所问啊.好吧,再重复一下我的问题吧.</P><P>1,要召开业主大会,可以由20%业主要求,如果要求?有具体的操作方法吗?</P><P>2,业主委员应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但是有明确说明什么情况下应召开业主出席的业主大会吗,如果召开书面大会,内容的合法有效监督工作如何保证,是不是象某业主委员会委员说的"我就代表公正",我等小民一律禁止维权</P><P>3,您说个三个如果,由此推论我们表功,我这样回答您吧,您的怀疑应该针对业主委员会吧,因为最起码,您为什么到了这个问题上就不分析法律逻辑而是用上了那么多的如果了呢,呵呵,您说别人的时候也要想想自己啊,有些话我不想多说您,不过不明白的是,我等小民均不知业主委员会原来有此考虑,您为什么那么肯定呢,说说您的原因吧,可以法律分析,也可以实证分析啊,呵呵.</P><P>再补充几个问题吧</P><P>1,我不是小民,是小组的骨干?您觉得小组的骨干不是小民吗,两者有何逻辑联系?</P><P>2这是您的发言:</P><P>你“不知道”,那请你在先去“知道”,在“知道”之前就不要先界定人家如何如何。</P><P>不理解啊,那您如此肯定,您又知道什么呢,说出来我们交流一下啊.</P><P>3这又是您的发言</P><P>“维权”?你告诉我:“<FONT face="Times New Roman">还是老问题:谁、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以什么方式、侵犯了你们的什么权益?不必回答不必回答,知道你们答不上来的。”</FONT></P><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首先说明,本人是不受挑拨的,所以激将法对我毫无用处.对于您的问题,太简单了,您把我所以的发贴看一下不就知道了.尤其是我注意到,当我发贴通报向市政府部门核实情况时,您几乎是无一例外的失声哦.呵呵</FON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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