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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名苑收高额停车费被暴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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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 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31日晚,浙江3台的&lt;&lt;经视新闻&gt;&gt;对现代名苑收取高额停车费进行了报道</P>
<P>名苑乘着和平广场开"人居展"的机会,开放其所属地下车位,每车收取15元,收到了车主的谴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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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野风的某些行为,真是叫人难以理解,以小见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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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再说个事情吧,农产品展览的时候,我的朋友开车到我们小区,然后有雅苑的保安告诉他们,只要交`50元一个小时就可以停到小区的地下车库,此事绝对真实,呵呵,不知道买了地下的业主们有何感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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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在说一句,熊猫业主的最新观点本人刚拜读,晚上回答你吧.呵呵现在要吃饭去了,民以食为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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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又没叫你回答</P><P>你说来说去就是给自己辩解,越说漏洞越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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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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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P>[em01]昨天是被他们宰杀了,但是为了看人居展,先收十五元才能入地库,物价部门真得查查</P><P>我们说停一二个小时,他们就是不同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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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认为自己永远正确,明显的观点错误和缺点摆在这里还要死辩,呵呵,也是一种人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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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3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六组团夜行侠</I>在2006-4-1 17:59:43的发言:</B>
呵呵,再说个事情吧,农产品展览的时候,我的朋友开车到我们小区,然后有雅苑的保安告诉他们,只要交`50元一个小时就可以停到小区的地下车库,此事绝对真实,呵呵,不知道买了地下的业主们有何感想啊.</DIV>
<P>请您提供证据好吗,我查实立刻开除,并给您的朋友一个说法如何!</P>[em05]当然还要谢谢您,我会上门面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3 17:17:2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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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4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闻里看到了,小发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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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5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熊猫家族</I>在2006-4-1 21:21:55的发言:</B>
认为自己永远正确,明显的观点错误和缺点摆在这里还要死辩,呵呵,也是一种人才啦.</DIV>
<P>
<P>此话形容熊猫你自己再恰当不过了.不知道您在热中于贴各种法条和规定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为什么有了你说的这些所谓的规定,现代雅苑仍旧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没有解决呢.今天太晚了,但我还是简单说几句吧.你作为一个业主,如果有一天你想要征集业主的签名召开业主大会,根据现在的规定,有什么具体的操作程序,这个问题在上周日我和业主委员会的再次沟通中我又提出了,但没有一个人可以根据所谓的规定来回答我.如果这样的问题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那是执行者有问题,还是规定本身有问题呢,</P>
<P>与熊猫的交谈中,我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一个逻辑,似乎熊猫很喜欢引用法条或者规定,但是,请您顺便也研究一下,为什么有了那么多在您看来很充实的规定,我们小区的业主仍旧有很多问题要业主委员会出来沟通和解决又是如此的困难呢,您苦口婆心的教育我应该去和谁谁谁沟通,但是您可以告诉我,我应该根据您说的那一条去维护我的权利呢,有吗?我还是一个有耐心的人,如果碰到的业主既没有时间,又没有那么多耐心去沟通呢.</P>
<P>至于您对维权业主的质疑,甚至有了很不友好的字眼.我觉得都可以理解,这是你的为人,但是从法律角度,不知道您是如何得出我们就是那些要恢复所谓停车位,要推翻六号公告的业主的结论的,又不知道您又是如何得出业主大会一旦召开,六号公告必然被废除的结论的呢.难道召开业主大会的时候,我们可以操纵业主大会的进程?呵呵,进一步说,您用了大量的时间,分析维权小组的性质(当然,我对您的分析不敢苟同),又分析维权小组的目的,但事实上,我通过和您的交流,实在不知道您想实现什么目的,我现在就可以再次明确告诉您,我们当中就有人是买了车位的,也有人是根本没有车的,还有人是反对六号公告的.但是大家的目的一致,就是要求同存异,把问题解决,制定一个好的游戏规则,你不要再说那种我们是否有资格或者已经有了这样那样的规定之类的废话.如果有一个好的规定,您用来攻击我们的目的的所谓的六号公告根本不会引起那么大的争议.我记得您自己也说,六号公告在您看来,除了取消停车那一条您赞成,其他均不认可,我不禁奇怪,<b>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会发生,您想过吗,是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素质不高,还是根本就没有一个切实可行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在起到预防的作用.如果什么事情都要等到事后来补救,那制度成本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业主大家,还是业主委员会呢?</b></P>
<P>好了,今天就说到这里,以后继续讨论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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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5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P>楼上文字,在下拜读了,谢谢.</P><P>问你两个问题作为回答:</P><P>1.是你一开始就口口声声法律法律的,逼得我不得不引用法条并用法律的分析方法.我已经被迫落入你喜欢的套路中了,你还不喜欢吗?要不你再弄个新的套路出来,我也会跟着走的,OK?</P><P>2.你现在讲的很多话,为什么跟你的三封公开信的说法和口气不太相同啊?</P><P>好了,你文字中问我的很多其他问题,其实应该问你自己.嘿嘿.</P><P>我没有证据是不会乱说话的.一定要逼我说的话,我再说一次:"维权志愿者小组"的<b><FONT color=#ff0000 size=4>行为____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公之名行私之利.</FONT></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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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5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所言极是,说不定到时维权小组组长开个律师事务所所,可以从YF这里搞点生意什么的.或则什么什么的怪事搞几桩,最终业主的财产被YF当赚钱的工具去了,可怜业主,有家难归,有房难住.原因的原因,是维权小组--以公之名行私之利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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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5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长剑入鞘</I>在2006-4-5 21:26:04的发言:</B>
可怜业主,有家难归,有房难住.</DIV><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3f3f3">我好同情你.</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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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5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改日我开个坦克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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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5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熊猫家族</I>在2006-4-5 21:55:23的发言:</B>
改日我开个坦克回家</DIV>
<P>楼上莫非是传说中的"坦克兵"?</P><img src="attachments/dvbbs/20064523164273.gif" border="0" onload="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mouseover="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style.cursor=\'hand\';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click="if(!this.resized) {return true;} else {window.open(\'attachments/dvbbs/20064523164273.gif\');}" onmousewheel="return imgzoom(this);" alt="" />

现代名苑收高额停车费被暴光

现代名苑收高额停车费被暴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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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6 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哼哼,你们买车就可以乱停,那行,我买大型拖拉机,大型运输车,可不可以乱停啊?坦克行不行啊?大家一起乱来好了!谁怕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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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6 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熊猫家族</I>在2006-4-6 0:35:21的发言:</B>
哼哼,你们买车就可以乱停,那行,我买大型拖拉机,大型运输车,可不可以乱停啊?坦克行不行啊?大家一起乱来好了!谁怕谁啊?</DIV>

是啊....既然不是大型拖拉机,大型运输车,为什么不让一些业主进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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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6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武林门</I>在2006-4-6 2:34:11的发言:</B>


是啊....既然不是大型拖拉机,大型运输车,为什么不让一些业主进来呢?</DIV>

对牛弹琴。[em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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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6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熊猫家族</I>在2006-4-6 0:35:21的发言:</B>
哼哼,你们买车就可以乱停,那行,我买大型拖拉机,大型运输车,可不可以乱停啊?坦克行不行啊?大家一起乱来好了!谁怕谁啊?</DIV>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武林门</I>在2006-4-6 2:34:11的发言:</B>
是啊....既然不是大型拖拉机,大型运输车,为什么不让一些业主进来呢?</DIV>
<P>哈哈哈哈.</P>
<P>小组骨干这样的逻辑能力?</P>
<P>你同意<B>"<FONT size=4>大型拖拉机和大型运输车是绝对不允许进来"</FONT></B>这个说法是吧?</P>
<P>OK,那就按照你的逻辑来推论:</P>
<P><FONT color=#ff0000><FONT face=黑体>大型拖拉机和大型运输车是绝对不允许进来的(你的大前提)</FONT></FONT></P>
<P><FONT face=黑体 color=#ff0000>大型拖拉机和大型运输车是业主的(小前提)</FONT></P>
<P><FONT face=黑体 color=#ff0000>业主的某些物品是绝对不允许进来的(结论)</FONT></P>
<P><FONT face=黑体 color=#000000>你想得出这样的结论吗?</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6 12:25:1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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