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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最牛物业,剥夺业主回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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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8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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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37,我们——金色钱塘的业主,驾车无法进入小区,愤怒和无助的我们只能将车停在小区通道之上,惊动了公安和媒体。

【事情的起因】
金色钱塘小区未设地面车位,只设地下车位,售房时,开发商浙江金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之地下车位售或租不定。房子分期交付后,开发商却告之业主,车位只售不租,因大部分业主无力购买,车位出售情况无法达到开发商预期,小区停车问题一直拖而未决。201023,小区物业(浙江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单方面贴出《地下车库管理告示》,大致意思是,物业将对地下车库进行专项整治,从201031日起,实行收费管理制度。其中,第一项,已售车位:收取50/月的物业服务费(一年预收制);第二项,出租车位:月租360元,车位管理费50/月(一年预收制),租期按年签署合同。

告示贴出后,买了车位和没买车位的业主都认为50/月的物业服务费费用太高,且没有依据;车位月租360/月,在这样的地段高的离谱,缺乏合理性,且此为物业单方面行为,无法得到业主们的认可。部分业主代表在2010228日前多次与物业沟通,希望物业牵头,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合理收费,便于管理,促进和谐。

而事情并未向业主们想的方向发展,201034,物业公司又贴出通知,大致意思是,物业公司已多次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申请对金色钱塘地下停车场提供临停服务进行备案,但到目前为止没有批复。因此,物业公司为维护已购车位和月保车位业主的权益,决定从38日起对园区车辆实行封闭管理,暂不提供临停服务。

从两次通知,可以看出,物业公司非但没有起到沟通业主、开发商的桥梁作用,保护业主的权利,而是与开发商沆瀣一气,逼迫我们无法回家,无助的业主才做出被认为“过激”的行为。

【深层次的原因】
目前小区的管理存在很多问题,急需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便解决问题提高管理,而且小区已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但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不愿看到业主会员会成立,拒不协助。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同属浙江金帝集团,物业公司站在业主的对立面,甘做开发商的马前卒,为开发商剥夺我们业主权益而鞍前马后,不愿为业主解决问题。

开发商指使物业公司单方面提出不合理的、无法让业主认可的管理办法,定出高的离谱收费标准,象征性的拿出30个车位出租,忽悠群众和政府,指使物业假借“对园区进行封闭管理”
之名,并辅以不提供临时停车服务,剥夺不愿接受开发商和物业无理要求的业主进出小区的合法权利。最终达到逼迫业主购买地下车位的目的。

【业主声明】
1、正告浙江金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浙江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你们在没有与业主进行协商的情况下制定的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我们业主一概不予认可。

2、正告浙江金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浙江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事情未得到解决前,立即停止你们的违法行为,否则一切后果你们承担。

3、我们不想吃白食,而且我们也吃不到。浙江金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要逃避开发商的责任,不能仅靠将业主车辆赶出小区来解决问题,浙江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更不应该如此。你们应该以正确的、和谐的方式解决问题。

4、强烈要求浙江金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走上前台,与广大业主进行协商。

5、最后向因此次事件受到影响的业主说声对不起,小区也是我们的家,我们不想搞成这样,但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希望得到你们的理解,再次说声对不起。

【业主的呼声】
正如201037浙江教育科技频道小强热线所说,小区停车问题,金色钱塘发生的事情不是第一起,也不会是最后一起,在此,我们希望通过媒体的报道,政府能看到老百姓的呼声,尽快制定法律法规,以解决目前老百姓存在的停车难问题,共创和谐社会,美丽家园。



                      金色钱塘业主
            
20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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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8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团结起来,成立业主委员会,换掉物业。金帝这样只会砸掉自己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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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8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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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9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业主是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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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0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要转变观念!谁是你的衣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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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0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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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1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团结起来,成立业主委员会,换掉物业。不管你想做什么,都先必须成立业主委员会(记得防雷,现在都流行无间道),否则等于在程序上就受制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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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1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物业要他做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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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2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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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2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3# a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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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4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联合业主赶走物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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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9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入住率达到50%交付两年的小区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呀?何必要开发商的物业公司呢?儿子和老子的关系是永远也管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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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1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车位出租360元/月 加50元的管理费。。。 这个是杭州市规定的。。
真不知道楼主怎么想的。。 是否查过相关文件。。 对买了车位的业主负责很正常 必须要执行管制  不然才需要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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