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注册资金勉强缴齐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尤夫股份”的前身“尤夫有限”经历三次出资,才将注册资金勉强缴齐。
问题一 :三次出资 勉强缴出资额足
2003年,浙江尤夫工业纤维有限公司在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 万美元,投资总额1,482 万美元,为中外合资企业。然而,尤夫有限事实上是通过3次出资才缴足出资额。
第一次出资 |
第二次出资 |
在2003年12月1日、2004年6月23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两大股东的出资额都远远未缴足。直到2005年5月18日,尤夫有限的注册资金才彻底到位。据了解,2005年的出资来源主要为茅惠新夫妇多年经营积累的自有资金及惠新制衣厂向狮王精化的借款。
正因为有了这三次的出资,所以才需要“湖州市南浔区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也已于2009 年3 月13 日确认,对尤夫有限股东上述出资行为不予追究和处罚。发行人律师、保荐人认为该等情况不会对发行人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法律障碍。”(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41页)这一说明。
问题二:减资
从2009年,到目前为止,浙商网解读的众多招股说明书中,减资是第一次出现。
浙商网调查获悉,此次减资的起因在于公司的第二次增资:2006 年11 月8 日,尤夫有限董事会做出决议,同意尤夫有限注册资本由1,316万美元增加至2,615 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1,299 万美元,其中699 万美元由惠新制衣厂认缴,600 万美元由香港佳源认缴(其中150 万美元以专有技术认缴,450 万美元以货币资金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在工商换取营业执照前到位20%,其余部分在2年内缴清;投资总额由1,798 万美元增至4,797 万美元;相应修改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
又是在两次出资后,2007年6月26日,“尤夫有限”取得新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615 万美元,实收1,687.4052 万美元。
然而,受筹资能力和资本实力的限制,尤夫有限的股东预计无法按照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的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资,因此2008 年1 月9 日,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615 万美元减至1,687.4052 万美元,减资后尤夫控股出资840.4052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9.80%,香港佳源出资847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50.20%,公司实收资本不变,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