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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物管制止没有到公安部门备案的出租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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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4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电梯房已开始收费了,建议小区物管把出租房的用户加强管理,尤其是租给开公司的住户,他们的人多使用电梯率非常高,费用应加倍收取,他们入住小区,同时还带来了不安全的隐患!请问他们到公安部门备案了吗???没有备案的,小区物管完全可以制止非小区的住户人员禁止入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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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6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P>其实很多时候大家对物业的要求太高了,物业有时候是没有权利知道那些租房者的信息的或者没有能力知道.</P>
<P>如果那些出租者确实损害了我们一些业主的利益,完全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向公安举报,现在登记制度是一种强制制度. 没有必要什么事情都对物业指手画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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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6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P>支持楼主的意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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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6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加倍收费的问题,而是不能出租公司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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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6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grinder</I>在2006-4-16 14:42:53的发言:</B>

<P>其实很多时候大家对物业的要求太高了,物业有时候是没有权利知道那些租房者的信息的或者没有能力知道.</P>
<P>如果那些出租者确实损害了我们一些业主的利益,完全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向公安举报,现在登记制度是一种强制制度. 没有必要什么事情都对物业指手画脚.</P></DIV>
<P>同意!</P>
<P>这方面更多的需要出租户业主的自觉和自律。另外,社区委员会正式开始运作后,应该尽快承担起社区住户的摸底工作,对于出租户应该登记在册,对其中非居住用的出租户应该联系户主限期清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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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7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管的没管,不该管的嘛&gt;&gt;&gt;&gt;&gt;&gt;&gt;&gt;&gt;[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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