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nonodancing

物业,我真是不说你不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6-13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模仿前人,鲁迅的话!
我已经说过: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移动、联通、物业的。
但这回却很有几点出于我的意外:
一是移动、联通竟会这样地强硬,
一是物业竟至如此之下劣,
一是小区业主临难竟能如是之从容。

6月12日,社区开了一个和谐而平和的协调会,会议的主题是好的,
自然会有人来总结,我只是作为普通一个业主,说说自己的想法:

首先爆料一下,6月12日晚,在业主代表要求下
街道主任在协调会上给移动联通打电话
结果联通电话打通了,说情况会明天到区政府协调会上解释;
街道主任说:移动2位“高官”电话关机,居然是短信通知,
当然我不相信,要了号码,就用自己手机拨了一下,
然后只能说“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某些事情”
会议结束后半小时,22:19分,手机短信来了,
“您XX:XX呼叫过的朋友1390571XXXX已经处于服务状态”
感谢中国移动的短信服务,让我知道郑经理什么时候又开机了?会后20分钟!
我想作为他们印制在名片上的号码,中国移动工作号码,不敢轻易关机吧?
关机总有他们迫切的理由吧?有“内鬼”是我第一想法。

当然非常巧合的事情都能发生在国信嘉园,
由于某些原因,09年底,物业的法人代表变更了!
作为大股东,不担任法人代表了。
当然不承担相关侵权的法律责任了。

由于某些原因,09年的移动联通的合同,还是没有找到,
但是,物业在会议上确实收了移动的,联通的钱,
他们当然还想拖,找突破口,找借口,一切可能脱身的方法。

由于某些原因,物业可能还是知道09年和移动、联通签了3年,
当然这个没有书面,可能说漏嘴,也可能试探社区、业委会、业主的反应,
我作为普通业主还没有见过物业的合同,不知道物业公司和小区签了几年?

会议上还有份“爆料”移动合同私下传阅了,有幸撇了一眼,
作为世界500强,人家也有法律顾问,
合同开头,非常显眼就有一句话,原话记忆不清楚
大意是:甲方要保证所出租物业所有权的非争议性,
也就是说:移动(乙方)和物业(甲方)签署该合同 ,物业应该保证出租标的物所有权的合法,确实归甲方所有,
不然移动为什么付你物业钱?
我不知道物业为了赚钱,连法律条款都不顾了?!还是他们确实无法无天?还是他们得到了默许?
当然最近动作表示,他们也想把该合同披上合法外衣,说明其实他们是懂法的。

看到了该合同之后,【当然最后到法院,合同还是得由合同甲乙双方拿出来的】
如果我们坚持去法院告侵权官司的话!!!!
我觉得移动、联通如此态度完全可以理解,
“是你们小区自己内部有问题!不然物业敢签这个合同?!
我也是做本职工作,我的合同条款法律上没有问题,你告我,那是合同甲方侵权!”
几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是我想法
当然人家还想在滨江这地方混,有压力也不愿意直接提供合同,
从而给自己以后工作制造麻烦,另一方面使某些人不法不义(当然还有不义之财)。

移动、联通,物业在此侵权事件中,谁是违法主体?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
业主的保姆把业主家里的东西卖了,买“赃物”的第三方,
从法律上来说,由于是“赃物”,购买方配合法院调查,需要退还赃物。
况且购买方,在购买协议上还写了,卖方要拥有所卖物品的所有权,他的法律责任很轻。


目前在广大维权业主和业委会的身体力行下,事件的真相逐渐明晰,
到底谁是小偷?谁犯法了?
其实开始我们就明白,但是事情发展到现在,
我不敢说有误导,只是说我们绕了大圈,但是不要忘记我们开始的目的!
我们告移动联通就是为了把违法乱纪的物业公司幕后的黑手揪出来!

我想明天区政府的协调会之后,事件会越来越明晰,
业主们也应该知道,而且到了业主表态的时候了:
1、要不要这样违法乱纪的物业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2、要不要继续聘用这个违法乱纪的物业公司!
3、要不要违法乱纪的物业公司赔偿业主损失,

还是鲁迅的话!
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
但是通过种种拖延、误导战术,
他们已经有足够的时间使自己逃避法律责任!
唉,无语,
烂了,烂了,从骨子里烂出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3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外地赶回来也去参加了今天的会议。
补充一下:合一物业提供了几份09年4月和10月份收款发票,是移动和联通公司支付管理费和场地的租金费,4月的是管理费,10月的是租金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3 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累了,我还是在看球赛空档关注该问题。
事情已经清楚了,
该上法院了,不会告错的,
作为业主等待一个处理结果,最后不要不了了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3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3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里讨论的是,物权法,侵权行为,
出卖小区业主物权换钱是物业,
辐射只是出卖这个违法行为的副作用,
要是你家被保姆偷偷接了水、电给隔壁
你气不气!你要不要告他?要不要他赔偿?!
辐射就是你家保姆偷电之后又导致你家火灾,

我到希望业委会2手都要抓,2手都要硬,
如果精力有限,哪个是侵犯业主权益就告谁,不要最后结果一直和“无知”收赃物的纠缠不清,最后和小偷倒是一团和气,有则加冕,无则改之,也该到公布物业合同的时候了,到底业主的权益在哪里,业委会也有告知的责任吧?小区的保安也越来越少了,物业为了赚钱都不要脸了,希望“不明真相的人士”不要再往他们脸上贴金了。

卑鄙成了卑鄙者的通行证,正义成了正义者的墓志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4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end------
物业,你真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4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页揭露的一些事实,让我震惊了。。。。

唉。。。我们被管家卖了好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玖樟台
玉湖公园
临平新城
丰收湖天街
海潮望月城
黄山风景
丹枫四季
临平城区
闻堰综合体
桂冠东方验房
缤纷城
临平老宅
京东Mall
江荣府
“金手指”
产业孵化基地
空中花园
河滨之城
临平未来农场
江河汇
未科航拍
临平公园
招商花园城
金沙湖晚霞
桂冠东方
花园城
火车西站
喜悦和
艺创综合体
味美浙江活动
钱江新城二期
馥香园鸟瞰
西投吉鸿项目
许村新城
光环购物中心
临平文化中心
国风杭州地铁
共享“花”车
南京北部新城
永旺商业项目
钱塘安置项目
西湖步行街
未科航拍
朗云
古玉兰开花
钱塘新项目
锦尚和品府
钱塘高铁站
未科中轴线
临平新城
钱江世纪城
万科大溪谷西
和平广场概念
良渚城建
临平二环
大马弄
南苑街道
临平
杭州大厦
奥体
杭州天际线

小黑屋|手机版|电脑版| ( B2-20080242 )

GMT+8, 2024-11-30 01:40 , Processed in 0.050564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