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一、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什么申请条件? <br> 首先您必须是在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和停缴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br> 申请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具备的条件有: <br> 1.申请贷款前已连续在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或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仍正常缴存; <br> 2.在杭州行政区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并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文件; <br>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br> 4. 符合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br> <br>二、到哪里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br> 一般来说,借款申请人购房时向购房机构(开发公司或者中介公司)要求办理省公积金贷款。房改房到省直房产服务公司申请省公积金贷款。 <br> <br>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多少,可以贷款多长期限? <br> 首先,贷款金额不能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最高额度。目前,每月住房公积金缴交额(单位+个人)≥178元同时≤385元的,贷款的最高额度为30万;每月住房公积金缴交额(单位+个人)≥385元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若夫妻双方每月的公积金缴交额均在178元和385元之间(不含385)但是双方公积金缴交额合计数≥385元,贷款的最高额度也可达到50万。申请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同时不能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 <br> 其次,购买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房)的,首付款最低为房屋总价30%,贷款最多为房屋总价70%;购买房改房的,首付款最低为房屋总价10%,贷款最多为房屋总价90%;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最低为房屋总价30%,贷款最多为房屋总价50%,剩余20%房价可增加为首付也可以转做银行的商业性按揭贷款。具体的贷款额度和年限,必须同时满足单笔最高贷款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和最低首付款的要求。 <br> 举例: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200元(个人和单位合计缴交),配偶个人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189元(个人和单位合计缴交),申请贷款期限为20年(假定您是男性今年40岁),购买房屋为普通商品住房,房屋总价为100万元,那么,您必须首付30万,最多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50万元,剩余20万您可以选择增加首付金额或者转为银行商业性按揭贷款。 <br> 以上贷款额度的对象均以一户家庭为单位。 <br> <br>四、夫妻双方可分别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br> 根据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夫妻双方贷款买房,如果其中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不能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 <br>五、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 <br> 如果您第一次所借的公积金贷款已全部还清,并且第一次公积金贷款的房产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再次购房时可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br> <br>六、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br> 公积金贷款是国家政策性的住房按揭贷款,目前实行的利率是人民银行2005年3月17号颁布的,分为两档:1~5年的贷款利率是3.96%,6~30年的贷款利率是4.41%。均比相应的银行按揭贷款利率低了1.1个百分点。 <br> <br>七、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可以选择那些还款方式? <br>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供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br>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贷款本金逐月增加,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不变,贷款利息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 <br>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比较适合于还款能力较强或已经有一定的积蓄的借款人,由于借款人前期还款较多,偿还本金较多,前期还款压力较重;与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相比,等额本息还款方式适用于在整个贷款期内家庭收入有稳定来源的借款人,借款申请人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br> <br>八、如何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 <br> 当个人通过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以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时需先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借款人再办理商业贷款的的审核手续。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的账户上。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目前采用中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之江支行、中国银行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解放路支行、交通银行杭州华浙支行、民生银行杭州武林支行、建设银行杭州西湖支行、浦东发展银行杭州文晖支行、杭州商业银行西湖支行、中信实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深圳发展银行杭州黄龙支行。 <br> <br>九、已经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能提前还款吗? <br> 一般来讲,提前还款实际上是一种单方违约行为,所以违约方应根据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但目前在公积金贷款合同中并没有这种规定,而是同意提前还款,具体规定为:在您还款满6个月后,在还清当月的本息的情况下,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提前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的本金在偿还后不再计收利息。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额最少是3万元,您每年有1次部分提前还款的机会。部分还款剩下的贷款额您可以选择在贷款期限不变的条件下重新计算每月还款额,或适当缩短贷款期限。 <br> <br>十、进行房屋装修能否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br> 目前尚不可以。 <br> <br>十一、在外地购买住房后,可否在杭州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br> 目前尚不可以。 <br> <br>十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清后,要办理哪些后续手续? <br> 借款人结清贷款后,凭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杭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注销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抵押预案登记证明单或《房屋它项权证》、《房屋产权证》和售房单位及借款人留存的购房合同,到房屋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br> <br>十三、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没有按时还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会做如何处理? <br> 如果您没有能够及时地、足额地偿还贷款本息,您就违反了《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对逾期贷款按天数计收罚息。 <br> 一般采取的催收措施如下: <br> 您会接到电话通知,或是给您发出补付欠交的贷款本息的律师函;如果您超过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您的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会给您发出《提前还款通知书》,有权要求您提前偿还全部借款,并支付逾期期间的罚息;如果在《提前还款通知书》确定的还款期限期满时,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我们将就抵押物的处置与您达成协议;如果协议不成,我们将对您提起诉讼,对抵押物进行处置,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用于偿还借款利息、罚息及本金,同时,您还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 <br> <br>十四、能否将贷款资金用作购房以外的其它用途? <br> 不能。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只能用于购房合同和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严禁挪作他用。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要配合贷款银行对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贷款要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如借款挪做他用,贷款银行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中止合同的执行,并对挪用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br> <br>十五、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若我离婚了,可以做那些变更? <br> 如果您离婚了,离婚前用公积金贷款所购买的房屋在离婚后确定归其中一方所有的,债务也就随房屋所属权相应转移到其中一方,那么就需要办理借款人变更手续。对于协议离婚的,你可以持婚姻登记部门的离婚证明、证明贷款房屋归属的公证文件等材料到体育场路525号的省直房产服务公司办理借款人变更手续,对于法院判决离婚的,你可以持法院有效判决书等材料到省直房产服务公司办理借款人变更手续,但变更人的另一方必须是在省直缴纳公积金的职工。 <br> 除借款人变更外,中心还提供了提前还款,贷款期限变更,以满足广大借款人贷款后期的变更需求,保障借款人的切身权益。 <br> <br>十六、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可以支取我的公积金吗? <br> 一般来说,只要您购买自用住房,就可以支取公积金。如果您是贷款买房的话,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在贷款期间,您还可以按年支取公积金,支取金额不得高于您每年的还贷本息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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