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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反群租

强烈抗议个别业主在丽晶城搞群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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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0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反群租 于 2010-7-20 17:27 编辑

                           二手房价每平方米超过4万世贸丽晶城也群租

                                           来源;都市快报  2010年9月19日                           
    7月17日(上周六),世贸丽晶城 一位业主化名“反群租”,在论坛发帖,讲述了他和群租不得不说的故事   
      帖子内容如下:
  我是宝石苑业主,反映一下我被楼上群租折腾的悲惨事实。   
      楼上业主不住本小区,去年上半年将住房转包给二房东,二房东将住房隔离为8个独立单间和4个卫生间出租。由于装修简易粗糙,卫生间未做防水处理,再加上租户使用不当,至今已造成我主卧卫生间吊顶三次严重漏水。另一个卫生间漏水,正在修理中。这不仅严重损害房屋质量,还对我们家庭生活和精神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楼上租户人多,并且多在夜间活动,无论走路还是洗漱,他们都弄出很大噪声,凌晨播放大功率音响(已被迫多次深更半夜请保安予以干涉)。楼上租客还经常发生激烈争吵(最近一次争吵是7月10日下午,甚至惊动对面栖霞苑住户观望)。这些情况,严重影响了家人的睡眠。由于隔离单间过多,走廊狭窄,又堆积物品,每个租客的单间内,都拉了电线使用空调等电器,2平方米的北阳台就有三台空调外机,造成极大的火灾隐患。   ……   
       “群租”,2007年教育部公布的171个汉语新词之一,百度百科给出的解释是——把毛坯房子分割成一个个独立的房间,再简单装饰装潢一下,然后以便宜价格出租给很多人的现象。   
        群租并不是新闻(快报曾多次报道过群租现象),然而,世贸丽晶城是与杭城标志性建筑群——浙江世贸中心、黄龙体育中心形成三足鼎立之势的高档小区。今年5月6日,透明售房网的一组数据显示,世贸丽晶城一套143平方米的房子,总成交价580万元,单价高达40502.79 元/平方米。   
       这样一个高端小区,为什么也开始上演群租大戏呢?   
       到底算不算群租?   
       昨天上午,来到世贸丽晶城小区。世贸丽晶城地处黄龙商圈,南临天目山路,北邻文三路颐高数码广场,西至教工路,东接浙江大学西溪校区。小区林木茂密,曲径通幽。   
      宝石苑是小区5幢高楼的中间一幢。发帖业主A先生说,自己买下市中心这套高档住宅,没想到自家楼板上顶着8间出租房,4个蹲坑,每天忍受一批又一批的陌生人,在头顶上制造漏水和噪声。   
      “他们经常半夜回家,每次回家,走动很响,洗脸刷牙的时候,也弄出很大声音,把我们一家人吵得根本没法好好睡觉。”A先生说,有个住在他主卧上方的租客,凌晨两点钟了,还把音乐开得很响,他只得通过保安加以制止。   
      物业公司负责人说,他们一直配合业委会,积极协调两家的矛盾,卫生间漏水的情况,该修的修,该换的换。至于楼下业主投诉的群租问题,他们也不好干涉,理由是法律上找不到依据去界定那算不算群租,只能劝说租客不要影响到别人的正常生活。   
      电话联系楼上的业主,姓王,他说正从上海赶来杭州,希望一劳永逸解决好楼下的投诉问题。“我房子里只住了6个人,算不上群租。”王先生语气中有些懊恼。   
      120平方米的空间 开了12道门   
      尽管房东王先生否认,但住在楼下的A先生坚决认为,楼上就是群租行为。   
      他说,和楼上的租户交涉过多次,每次去敲门,都是不同的人开门。他看到,这套实际面积120平方米的房子,总共开了12道门,8个单间和4个卫生间。   
      他说,楼上的群租房和自己的住房是同一户型,4室1厅2卫1厨,建筑面积是141.5平方米,除去公摊部分,实际可使用面积120平方米。   
      A先生说,他亲眼看到,在这120平方米的地方,厨房也装上了门,改造成可住人的房间。客厅大约有60平方米,被一分为三,加上原来的4个房间,正好是8个单间。原来的两个卫生间,也被分隔成4个卫生间。   
      “走进去曲里拐弯的,过道本来就狭窄,还东西乱堆,又住了那么多人,这不是群租是什么?”A先生不同意物业的解释。他说,自己也是因为实在没法忍受了,才走到投诉这一步。   
      房东:月租金只有4千元零一点   
      昨天中午11点多,楼上的业主王先生赶到小区。他是陕西某机构驻上海办事处主任,30岁左右,拎了个包,手上拿着别克车钥匙。   
      一番寒暄后,我说:“可不可以去看一下你的房子?”他以不方便为由拒绝,然后我们就在小区的花园里聊(以下为王先生讲述)。   
      房子是去年5月份买下的,托了朋友的关系,价格算是比较低的。我那个朋友也买了一套。房子过户以后,就租给开广告公司一个朋友,这个朋友的广告公司也在上海,在世贸丽晶城的写字楼开了个杭州分公司。   
      (我插问:多少钱租给他的?)   4000块钱零一点。
      他把房子租去以后,是给自己员工住的。所以我这里住的,都是一个公司的人。租客都是一个公司的员工,又不是乱七八糟的人,跟群租也扯不上关系吧?   
      这个朋友的一些员工是从上海带过来的,还有一部分是在杭州本地招聘的。他得给员工住房补贴,住在我这里的7个人,每个月要付给他们3600元的房贴,他一想,还不如自己租房子给员工住。房间都是我那个朋友隔开的,这我是知道的,也是同意的。
  租在世贸丽晶城,主要是考虑上班近(注:在同一个小区),方便。多数员工又都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一两千块钱一个月的工资,你不给他补贴,他们在杭州根本就呆不下去。   
      我想出手啊,可现在有价无市   
      谈到房子的装修,王先生说:   
      隔开的每个房间都在10平方米以上,用那种扣板隔的,到时候拆开也很容易,不影响房屋质量。全部木地板装修,每个房间都装了空调,还配了电脑桌和衣柜。   
      我看过他们的合同,最便宜的700块钱,最贵的1300元,如果算上公司的住房补贴,他们每个月只需要付几百块钱。这么便宜地租给他们,是帮他们。如果不把大套房隔开分租,不要说刚毕业的大学生,就是一般人也承担不起这个价啊!   
      楼下的业主说有人半夜放音乐影响他休息,我也觉得过意不去,后来就让那个人搬走了。他说漏水是我的原因,我也帮他修,帮他换了。事实上,卫生间的防水是开发商做的,责任在他们,不能全怪到租客头上。”   
      我出租这个房子,一个月也没几千块钱,却被搞得很是闹心。我这房子是按揭买下的,本来就是用来投资的,可现在有价无市,没法脱手啊……现在整套出租也难,所以当时听说朋友要租,就给了他一个朋友价。   
      我在滨江还有2套房子,没这里的大,130个平方米左右,客厅隔成2间,一套房子住了6个人。我租给阿里巴巴公司的人。   紧挨着世贸丽晶城门口有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在它的推荐房源单上,世贸丽晶城宝石苑一套140平方米的房屋,整租价是12000元/月。   
      “世贸丽晶城是高档小区,房价高,租金贵,整租的话,一般都租不出去。”这家中介公司的一位业务主管说。   
      协议签到2012年,没办法强行停租   
      王先生说,他已经跟楼下A先生达成共识,尽量动员一些不配合物业管理的租客搬走。但是,世贸丽晶城的这套房子,当时跟朋友签订的协议是到2012年,违约金要几万,没办法强行停租。   
      其他小区隔10间的都有   
      王先生还透露,在世贸丽晶城,群租并不只有他一家,在玉泉苑(世贸丽晶城小区的一幢楼名),他的一个朋友和他一起买的房子,也租给了一家公司做员工集体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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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0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反群租 于 2010-7-21 09:15 编辑

楼上业主王先生对媒体说的和对我讲的情况以及与实际情况,很多地方自相矛盾,并拒绝媒体看房,显然另有隐情,真相如何?他自己清楚,相关部门稍一调查也便可知晓。
      就按王先生对媒体说的,我们帮他算笔帐:他的朋友每月给他租金仅4000元多一点,6个人住,每人每月交房租700—1300元,就依平均1000元算,朋友总计每月可收6000元。从去年5月起到今年7月,总计19个月,王先生朋友总计收房租114000元,除去付给王先生76000元,已赚了38000元。何况朋友以前每月须给每个员工3600元房贴(而据王先生讲,员工每月工资只有一两千元,工资低于房贴这么多,如果有这样的公司,真是奇闻!),6个员工19个月房贴就是410400元,一进一出,王先生朋友就赚了448400元!
      按王先生的说法,他真的是活雷锋!要知道,他的这套房子即使是毛坯房,整体出租5000元左右那是毫无问题的!而王先生那位朋友在他帮助下仅一年多就赚了448400元,竟然会因为王先生仅仅提早一年多停止协议,就坚决要让他赔几万元钱!!想必王先生那位开公司的朋友看到他对媒体如此胡说八道,丑化自己,会气得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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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0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反群租 于 2010-7-21 09:52 编辑

王先生一再对媒体声称只是租给朋友公司员工,事实是否真的如此?不用有关部门调查,看了下面的两个事实就清楚了。
1、上周我随物业公司维修师傅上楼查找漏水原因,在甬道的冰箱上,发现贴着一张告示,写着:
      各位房客您们好!取冰箱里的东西吃,请确认是自己的后再拿走,不要误拿了别人的。房东。
  请问:假如租客真的都是一个公司的同事,会发生这种事吗?房东王先生会从工作的上海跑来杭州替他朋友当员工寝室长吗?
2、王先生曾给我一个声称是他舅舅的手机号码(为保护其隐私,不公布),让我以后有事不要找他,而是直接找他舅舅来处理。现在我百度了一下这个手机号码,原来所谓的舅舅就是一个职业的二房东,在网上发布多种出租房信息,联系人全是这个号码、同个人。其中,有关世贸丽晶城群租的就有多条,如:
      (1)回复 #1 绵羊宝宝的帖子
    出租文三路与教工路的高档小区,世贸丽晶城单间。我的房子是精装修的.现寻找合租伙伴,出租其中一个房间。房间25个平方,内有
新床,新衣柜,新电脑桌,,空调. 朝南带独立卫生间1500元。.阿姨每周来打扫一次卫生!
    诚心出租,希望工作稳定的,高素质的,诚心租房的,工作稳定的朋友来看房。谢绝情侣或两个人住。每个房间都只能单人居住哦!为了居住环境嘛   房东电话(……)
(2)您现在的位置是:杭州租房网首页 > 滨江区 > 长河 > 世贸丽晶城租房详细页




市中心黄龙商贸城,700/月,家电齐拎



房源编号:5092 发布时间:2010-06-09
到期时间:2010-07-10 [该信息已过期]




    金:700 /季度
出租方式:合租(不限性别)


建筑面积:150平米
    型:5544阳台






联系电话:……


[我是个人]
[删除当前信息]



(以上信息为发布人提供,具体房屋信息请联系发布人,您可以这样说:您好,我从全房网看到您的房源信息,请问...”


(3)
小区名称:
世贸丽晶城
[


地  址:
天目山路庆丰春站和文三路下宁桥站


楼  层:
8(17)
朝  向:
其他



装  修:
简装
建筑年代:
0


物业类型:
住宅

产权性质:




配套设施:
暂无资料

房屋分类:


室内设施:
热水器,空调,冰箱,洗衣机,,其他家具

周边配套:
银行、医院、学校、大型超市、电脑城等

其他说明:
要求入住者,文明,爱干净小区为星级小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家电齐全,周边生活设施齐全。欢迎各位来看房

房源说明:


联系人:




手机:……

(4)
世贸丽晶城 5042阳台
  • 租赁方式:合租 男女不限    房源编号:HOU2009041519069
  • 房屋区域:西湖区 世贸丽晶城
  • 更新时间:20090415    发布时间:20090415
  • 过期时间:20090515    房屋实景:共0张照片
  • 地  址:天目路浙江大学西溪校区旁和文三路上宁桥站世贸丽晶城
  • 楼  层:第5/17
  • 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使用面积0平方米(2007
  • 物业类型:高层
  • 信息来源:我是房东
  • 租  金:800 / (最短租期:半年)
  • 付款要求:季付(押金:一月租金)
  • 装修情况:
    毛坯 简单装修 中档装修 高档装修 豪华装修
  • 配套设施:
    有线 宽带 电话 汽车库 车位 物管 防盗门 管道煤气/天然气 电梯
  • 家具设施:
    燃气灶 饮水机 热水器 电视机 冰箱 洗衣机 油烟机 空调
  • 家电设施:
    餐桌 衣柜 沙发 电视柜 茶几 书桌 凉衣架
  • 入住时间:随时
  • 梯户类型:未知未知
  • 详细说明:爱干净
    小区环境好旁边、写字楼多
  • 对租客要求:20-30岁,爱干净,活泼好动,情侣/夫妻可以考虑,不可以带宠物
  • 出租人简介:
  • 房间1说明:
(5)
世贸丽晶城关注这个小区

所属类别:房屋合租
信息来源:个人房源
信息类型:有房合租

所属城市:杭州
所属区域:西湖

价格:650元/月

-



[url=http://www.ads8.com/][/url]


所在位置:教工路与学院路交叉口
所在楼层:8层,共17层
使用面积:150平米
装修情况:中等装修
房屋配置:床/家具/宽带网/冰箱/热水器/洗衣机
附近交通:未填写
其他说明:诚心出租
要求入住者,文明,爱干净
小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小区门口即为公交车站)
欢迎来看房
非诚勿扰



各位业主,事情已经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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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1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群租现象 在中国不会消失,一定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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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1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lz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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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2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打12345向市政府投诉,他们在什么?拿了纳税人的钱,却吃喝玩乐,搞关系,不为市民着想!上海、北京这些发达城市针对这种问题早就出台了相关政策,杜绝了在居民小区群租现象,换市民一个安静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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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2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1# 反群租
打12345向市政府投诉,他们在什么?拿了纳税人的钱,却吃喝玩乐,搞关系,不为市民着想!上海、北京这些发达城市针对这种问题早就出台了相关政策,杜绝了在居民小区群租现象,换市民一个安静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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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2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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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2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没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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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2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反群租 于 2010-7-22 22:12 编辑

      各位业主: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维权行动的支持!今天晚上,在社区、派出所、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机构领导共同协调下,楼上业主王先生签订了承诺书,承诺到今年年底清退群租客,从明年开始整体出租。忍受了一年多群租骚扰,只要再过半年,我家终于将盼来安宁之日!
      在此,向坚决支持我反群租的1000多户业主表示深深感谢!向牺牲休息时间为我们排忧解难的社区领导、派出所领导、业主委员会领导、物业公司陶总表示深深感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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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3 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治理群租,就目前情况而言,完善《业主公约》是最切实可行的做法。如《业主公约》是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制定并承诺的,对全体业主(也包括非业主使用人)有共同约束力的。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约定大于法定”的原则,即使法律没有限制群租,只要《业主公约》中对房屋出租作出明确约定,则业主必须履行这一约定,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假如业主违反约定擅自对房屋进行分割出租或允许第一承租人进行分割出租,因其明知有《业主公约》的限制,存在主观上的恶意;而此时,如果承租人不知《业主公约》的规定,即出于善意;那么一旦因“群租”导致合同履行不能,出租人应当对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而如果承租人知道《业主公约》的规定,依然和出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即双方均存在主观上的恶意,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情况下,小区业主可以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制定出兼顾自身及公共利益的公约,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宁、健康的小区。一旦发生纠纷也有据可查,确定各个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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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艮山福居9幢1单元802室宋舟雄户群租的情况大致如下:
据了解,宋舟雄目前就职于浙江省司法厅,宋舟雄公务员因违法出租其在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艮山福居9幢1单元802室使用面积约95平方米的房产,为使自己获取不当高额利润而严重扰民。他把艮山福居9幢1单元802室房屋于2011年1月按间分组,大部分房间住2个人及以上。里面住着不少人,有男有女,有个人、有几对“夫妻”,住客们大部分都是不上班的,白天晚上都在,他们连续的长时间的吵,声音很大,经常吵到晚上2点钟,使得左邻右舍无法正常休息,苦不堪言。
住宅群租严重扰民并侵犯了其他居民和业主的合法权利,也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群租还产生了很多社会矛盾和纠纷,给社会带来巨大的不和谐,诱发居民纠纷,甚至引发血案,有时也给不法之徒留下了作案空间和栖身之处。广大城市居民早已对此强烈不满。群租不仅侵害相邻居民,也危害群租客人身安全,威胁城市公共安全。群租房已成为埋藏在大城市的一枚枚定时炸弹。2007年上海群租房火灾致七名外来群租客死亡的惨剧以及北京市2008年发生多起群租房火灾的事例就是很好的例证。
“群租”的唯一获益者是群租房东,其以牺牲相邻业主利益并危害公共安全来获得比一般房屋出租高的多的租金。“群租”的根源就是“群租房主”为了追逐暴利而放弃起码的道德良知、漠视法律。群租的租客们走路的声音,洗澡的声音,冲厕所的声音,敲东西的声音,拖东西的声音,搬东西的声音都是和正常的住家的生活习惯是不一样的。而且,宋舟雄户的男女租客他们长年累月是不穿拖鞋的,有的穿着皮鞋,有的女的还是穿高跟皮鞋的,租客半夜三更严重扰人。2012年2月11日有二位住在南边中间的房间的安徽籍的一对年轻“夫妻”租客亲口跟我们说:“他俩是和宋舟雄签的租房(违法)合同”, 2012年3月26日住在靠南西边房间的租客和1818黄金眼的记者说:“他们是和赵亮(赵亮的名字在1818黄金眼和小强热线中宋舟雄多次提及此人是他的朋友)和姓袁的签的(违法)合同。”租客明确地跟我们说:“他们百分之百地和房东签过租房合同,但是房东跟他们交代,合同不能给别人看。”租客他们互相之间大部分是不认识的(除了几对“夫妻”外,我所见到的租客就要二十多个)。群租一方面是业主滥用了房屋的使用权,另一方面侵害了相邻业主的居住环境等相邻权。由于人员构成复杂,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影响环境卫生、造成安全隐患。产生的噪音、消防隐患也让一个单元的邻居非常头痛的问题,同时也给物业管理很大的带来麻烦。
宋舟雄是2007年从其他业主那里买的杭州市下城区艮山福居9幢1单元802室(2007年之前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某小区宋舟雄户的业主不是宋舟雄),是二手房。他买了以后,宋舟雄户在这次群租之前就违规租给公司当作办公室,一租就3年,在这3年期间,也是严重影响左邻右舍的正常生活。在2010年1月之前的三年里,宋舟雄户就明目张胆地把艮山福居9幢1单元802室租给公司作办公室。(《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如果你发现自己的邻居开起了公司,在告知物业的同时,也可以向工商部门核实,如果证明有扰民情况存在,相关部门将会进行处理。——摘自钱江晚报,钱江晚报2010年及2011年均有报道。难到宋舟雄就不知道住宅楼不能当做公司的扰民工作场地吗?要真是这样,实在是为在浙江从事法律工作的法律工作者感到悲哀!)。在宋舟雄户3年租给公司后,宋舟雄仍然我行我素,照样于2011年1月分割厅等房间违规出租艮山福居9幢1单元802室,并进行群租,严重扰民。他至今已拿了5年多违法的租金。我们在2011年1月就开始和物业反映宋舟雄户的违规出租,严重扰民之事,于2011年4月不停向杭州市12345、物业、业委会、社区、公安、杭州市下城区建设局房产监察大队反映。宋舟雄说:我还要继续群租下去”。
宋舟雄的这一违法事实已有多年了,下城区建设局房屋监察大队的大队长反复地和物业及下城区信访局的工作人员及我们说““一户人家出租房子签两份合同及其以上或租客之间互相不认识居住在同一户人家的均属于群租”。宋舟雄说“群租是不违法的”;“他的租客在晚上11点、12点正是他们吵人的黄金时间”。宋舟雄还向对其不法行为提出异议的小区物管人员和业委会领导说:“我就是这样做了,怎么了,你们有本事告就告去”。
宋舟雄户群租使我们苦不堪言,我们的房子是2002年底装修的,在他们群租房装修前,我们的所有房子的房顶都没有开裂,现在我们的其它房间的房顶都是好的,只有艮山福居宋舟雄群租客厅饭厅分割墙下的楼下的天花板的裂开一大半,在2010年之前都是好好的,我们家的客厅和饭厅的天花板已经裂开一大半有段时间了,通过物业和造成对我们严重影响的作为产权人的宋舟雄说过很多次了,他还反复地说:“他这样严重扰民对你们是仁至义尽。”
艮山福居9幢1单元701室房屋目前也是出租有段时间了,但是他们是出租给一户人家的,有时候里面也住着不少人,同样是邻居,我们也没有向物业等单位说过什么。可是艮山福居9幢1单元802室宋舟雄户就不同了,他们让左邻右舍无法过正常人的生活,严重扰民。我们不知道猴年马月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艮山福居9幢有半数以上业主联合签名恳请政府铲除艮山福居9-1-802室宋舟雄户长达数年的群租祸患。用关键词 “ 小强热线 群租”在Google谷歌等搜索网站,都可以搜索到土豆网等关于“杭州市艮山福居9-1-802群租”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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