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中午,就云顶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问题,我拨通了受降镇方镇长的电话。方镇长在耐心听取了我的意见以后,对我提出的几点看法表示赞同。他认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开发商、物业具体做的事,建设局业务指导,作为政府只是监督。对于云顶成立业主委员会与法与民意的要求,是已经到了该成立的时候了。但为了使云顶的业主委员会建立符合法律、民意,他认为目前首先要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此来推进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各项工作。他说,下星期镇里准备通知业主,让大家来投票选举筹备小组候选人名单,然后再定人选。这样比较符合法律的要求。</p><p> 听了他的意见,对他要走法律程序的做法我没有疑异。但针对云顶居住结构的特殊性,我提出了我的看法。我认为,以类似“海选”的方式选举筹备小组成员的做法,对云顶这样的小区来说,可操作性上值得商权。理由是云顶楼盘的居住结构不比其它的楼盘,现在虽然大多数业主已收了房,但目前把云顶当成第二居所的业主不在少数。如果按照这样类似“海选”的方式选举筹备小组成员,恐怕有些难度,因为据目前云顶的状况,不可能把两千户的云顶业主叫齐开个选举大会,这样做很有可能使我们业主翘首期盼的业主委员会,会走到“终点又回到起点”的胡同里。于是我提出了几个不太成熟的观点:</p><p>一、是否可以先征求部分业主的意见,让他们推荐一些在云顶长住,有时间、有公益心、肯为大家服务的、有社会责任感的业主候选人,先拟20来个筹备组侯选人名单。然后征求其本人意见,让愿意担任的候选人写一份简历,先张榜公布在小区的各个公共场所、电梯、楼道口征求意见,然后以信函的形式,将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加简历发给每一位业主。</p><p>二、信函中符上选票,并写明选票投票的截止日期。告知每位业主,可在候选人中任选5位你觉得可以信赖的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以外再选一至两名你自己认为可以信赖的人。超过投票截止日期视为弃权。</p><p>三、业主在收到信函后,可以邮寄或者到现场自己投票的方式进行。</p><p>我提出了这些考虑得不太成熟的观点后,一再说明了我们业主,期盼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等待已经是太久、太久了。只是觉得这样做既基本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又可以让此事有个实质性的进展。方镇长在听了我的陈述后,表示十分理解我们业主的心情。最后他掷地有声地表示:“只要是法律允许,他一定会督促这件事情尽快地进入议程!”</p><p>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相信一个有作为的政府一定不会让我们2000户云顶业主失望的!!</p><p> </p>[em23][em23][em23][em23][em23][em23]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5 13:59:2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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