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步行者NO。1</i>在2006-6-16 0:55:19的发言:</b><br/><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5"> 我刚收到选举表,对这一堪称好事多磨的工作启动感到由衷高兴。虽然,离业委会的成立还有一段路要走,即使业委会成立也并非万事大吉,但毕竟成立筹备组意味着这一工作已经进入了程序,可以冀望了。</font></p><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5"> 但选举筹备组成员,倒是颇犯踌躇。对今日论坛上列出的五位候选人,我是一直表示支持的。其实他们为云顶家园做了许多工作,其德其能,当选一个筹备组成员都是绰绰有余的。甚至引用一句套话就是,我支持他们,与他们无关。</font></p><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5"> 但依然想就这次选举说一些观点,抛砖引“砖”。</font></p><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5"> 一,云顶社区的最大特殊性,就在于长住者寡,临住者众。这虽然使我们成立业委会增加了难度,但却是我们社区工作必须考虑的一个重大特殊性。而长住者对业委会工作的诉求与临住者必然有异。因此,建议在候选人中应该均衡长住者和临住者的比例,以便能在嗣后成立的业委会中更好的传达两方面的呼声,协调个方面利益。</font></p></div><p> <font face="黑体" color="#0000ff"> 业委会就是要代表业主的利益, 这就包括长住与临住. 临住者, 顾名思义, 就只能有限地代表他自己.若被选入业委会, 岂不是占着茅坑不拉屎吗?!</font> </p><p></p><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5"> "二,我们虽然只是在选择筹备组成员,并非正式业委会成员,但必须看到,这两者是紧密联系的。前成员成为后成员几乎是顺理成章的,一方面,固然是由于其优秀,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其曝光率而聚光成焦。所以,在选举筹备组成员时候,我们仍然应审慎和挑剔,仍然应反映大多数业主的心声。(尤其是论坛以外的业主)云顶据说有二千户业主,云顶既是事故多发地带,又是藏龙卧虎之处。论坛上虽然也是精英云集,但对二千零一户而言,毕竟只是小众。我们毕竟不是在选工会小组长,抑或俱乐部主任,或是网站版主,而是在选能维护广大业主利益的代表,因此,不能仅仅把眼光投射到论坛所及的范围,如果说云顶所有的龙都在被称为云顶湖的小水库里了,所有的虎都爬在论坛里了,不是很牵强吗?那么,怎么才能最大限度的反映论坛外业主的意志呢?我认为,应该在我们论坛已有的候选人外,再增加至少同样数量的候选人名额。这些候选人应该根据我们制定的候选人标准,由政府主管单位根据业主名单进行筛选,并与本人进行沟通洽商后,汇总得出,连同论坛上我们已经产生的候选人名单,他们的个人简历,及他们的任职意愿书(需要特别申明,对正式业委会任职的意愿),一并寄交业主,这才比较公平和具有可操作性。就凭现在收到的这张破纸,要从茫茫二千户人中选出被寄予重望的代表来,我想是勉为一般业主之难了。"</font></p><p><font face="黑体" color="#0909f7">依我看, 论坛实在是一个好地方, 可以让大家来露脸. 论坛又是一个好工具, 可让长住的与临住的<font size="6">常</font>交流. 如果连论坛都不上, 还会来参加'居委会'吗? 所以, 论坛实在是唯一的大家了解大家的地方. 不能来或无能来论坛的那就不必竞选业委会啦! 至于'政府主管单位' 吗, 哪些成事不足, 败事有余之辈, 最好还是不必介入了. 更何况这又不是终身制的美差.</font></p><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5"> " 三,这里牵涉到一个选举规则和标准的问题。比如说,热心公益事业,有管理能力和知识水平,兼备某些专业能力和特长的支持,行事风格如何,时间和精力等等。恕我直言,比如,有人推荐张老伯,我虽与这位前辈素昧平生,但我觉得不妥。张老伯有没有种菜,我没有听闻,但我觉得以张老伯这样的高龄不安享晚年,却来担当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计,恐怕体力和精力以及智力都将面临极大的挑战。举荐者恐非诚心为老伯谋也。我认为,只有自己愿意做这份苦差使,任劳任怨,精力充沛,足智多谋,或以苦为乐的人,才是最合适的人选。"</font></p><p><font face="黑体" color="#0909f7">步兄的二, 三条所描绘的正是恰恰相反的两份差使啊!!!</font></p><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5"> 四,说说自己。我是一个对云顶无贡献的人,也对不赚钱的公益事业没有很大热情。本帖一发,必然招致板砖横飞,刀剑齐下。所以我必须矫情的申明,说这些话,没有一点别的意思。只是偶尔听到有人“从前”在遥远的番邦,竟然还对我有过提名,虽应者寥寥,但我还很是受宠若惊的。本人没有什么定力,也不会荣辱不惊,或故作不惊。申明一下,以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近日,由于本人疏忽,无意中踩了谁的脚,某些在论坛上位高爵显的人,便跟在本人身后不依不挠的指着桑,骂着槐,跳着脚,吐着口水。先是嘲讽本人在江经理与祝家村比武一事上,不能象他那样想“挺”就挺,想“软”就软,曲伸自如,后是大胆预测,说今天骂物业的人,必是日后骂业委会的人云云,及时提醒我们的候选人要高度警惕。该人在物业费的问题上也有很高的觉悟,不同凡响,很“鄙视”那些没交的业主。那是相当的与众不同啊!尔后,又及时拉出筹备组名单,大有要对本次选举大包大揽的气势。但我认为,我们不会随便去骂人,但我们却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向。连政府有弊端,我们也会抨击,如果业委会真的做的不好,有违民意,当然,也是可以指责的,可以批评的。不用你挑拨。</font></p><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5"> 写下本帖,无意挑起事端,但如果伤及对号入座者,也是愿意文责自负的。但想怎么切磋,都是咱俩的事,与人无干。最好不要去煽风点火,纠集别人来打群架。</font></p><p><font face="黑体" color="#1111ee">步兄又提到了您自己, 说实在的, 吾等尚有待于步兄'以昭日月'之举呢!!!</font></p><p><font face="SimHei" color="#1111ee"></font></p><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