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133|回复: 23

[公告]寻找同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6-27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现代领地(家园)的业主,我想寻找需要封闭阳台的业主同盟,我的联系方式:1395815775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6-28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p>无匡阳台应无问题吧?</p><p>对建筑外立面影响不大!</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6-28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翡翠宝贝</i>在2006-6-27 15:48:11的发言:</b><br/>我是现代领地(家园)的业主,我想寻找需要封闭阳台的业主同盟,我的联系方式:13958157759</div><p>阳台的外立面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这在合同里面的约定。每个小区的情况都不一样的,如果在后期的装修约定里面不允许的话,更难办的。现在的浙江省物管条例里面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或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应当征得利害关系人的同意,报经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p><p>  呵呵,法制愈来愈全了。。。并不是“我想干就能干的”</p>[em0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6-29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p>老董提到的是两个法律问题:</p><p>1,外立面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对,但问题是,这个共有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如果是可以拆分的共有,那业主在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上进行装修的行为应该是属于私法自治的行为,是不需要别人的同意的,除非他违法了国家强行法的规定.</p><p>2,第四十一条提到的设计用途的更改问题,这个比较复杂,总的来说有一个根本性的法律解释问题,就是设计用途是否排斥了业主对阳台的包装,或者我说的明白一点,在这个问题上,谁能证明如果你包了阳台就是更改阳台的设计用途?所以,这是个专业性很强的问题,我想,如果用大家统一比较好看之类的理由,虽然不具有强行性,但毕竟合理很多.</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6-29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说一下这个装修约定的问题,我的理解是,这个合同其实和现在物业要求停车业主签定的车辆停放补充协定道理是一样的.完全可以归入因欺诈,胁迫签定的合同一类,在合同法上这是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而且是业主单方面一个形成权.但是其说明很复杂,我就不细说了.[em0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6-30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六组团夜行侠</i>在2006-6-29 22:27:40的发言:</b><br/>另外说一下这个装修约定的问题,我的理解是,这个合同其实和现在物业要求停车业主签定的车辆停放补充协定道理是一样的.完全可以归入因欺诈,胁迫签定的合同一类,在合同法上这是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而且是业主单方面一个形成权.但是其说明很复杂,我就不细说了.[em05]</div><p>呵呵,那“业主公约”也是“欺诈、胁迫”之类的东西了不成?去看看“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的第七条的禁止行为中的第五点。双方的约定,无论在购房合同,还是其他方面的合同都是一样有效的,只不过是国人从未认识到合约的严肃性,而是随意性太强的缘故罢了。。。</p>[em0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6-30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六组团夜行侠</i>在2006-6-29 22:25:05的发言:</b><br/><p>老董提到的是两个法律问题:</p><p>1,外立面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对,但问题是,这个共有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如果是可以拆分的共有,那业主在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上进行装修的行为应该是属于私法自治的行为,是不需要别人的同意的,除非他违法了国家强行法的规定.</p><p>2,第四十一条提到的设计用途的更改问题,这个比较复杂,总的来说有一个根本性的法律解释问题,就是设计用途是否排斥了业主对阳台的包装,或者我说的明白一点,在这个问题上,谁能证明如果你包了阳台就是更改阳台的设计用途?所以,这是个专业性很强的问题,我想,如果用大家统一比较好看之类的理由,虽然不具有强行性,但毕竟合理很多</p></div>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6-30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真诚服务</i>在2006-6-30 12:14:57的发言:</b><br/><p>呵呵,那“业主公约”也是“欺诈、胁迫”之类的东西了不成?去看看“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的第七条的禁止行为中的第五点。双方的约定,无论在购房合同,还是其他方面的合同都是一样有效的,只不过是国人从未认识到合约的严肃性,而是随意性太强的缘故罢了。。。</p>[em01]</div><p>呵呵,老董还很喜欢研究法律啊,好吧,那我再多说几句吧,什么是欺诈和胁迫?这是法律解释学的问题,简单的举个例子,如果有人到你这里来租车位,你却拿出一纸所谓的协议,上面当然有如果车子发生问题的物业的免责条款,要业主先签字,然后才能办理租车位的手续,这是什么性质的民事合同行为?如果你随便问一下那一个律师?他都会告诉你这是明显的胁迫?胁迫在这里的意思很明白?如果我需要一项商品或者服务?但你却给我在这之前设立一个前题条件要我答应,如不答应就变相的剥夺了我获得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如果这不是胁迫又是什么,国人恰恰不是没有认识到合约的严肃性,而是没有认识到在面对一些强势地位的商品或者服务提供者时自己签定的那些所谓的合约的不合法性!</p><p>所谓的立面问题和阳台问题,我已经说过了,及时有这样的协议?你的协议书是否是在公平的环境下签署的?这是其一.其二,我说过,共有是个什么概念,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阳台是否是属于房产的附属物?这些问题很复杂,但如果没有搞清楚之前就先教训别人,未免让人对您的法律素养表示怀疑?作为一个物业管理者,我欣赏老董学习的认真,但不赞赏你运用法律的方式,因为你只学条文,却不知道如何去运用.以上纯属学术讨论,希望您不要介意.呵呵</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30 21:46:56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6-30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p>“但如果没有搞清楚之前就先教训别人,未免让人对您的法律素养表示怀疑?作为一个物业管理者,我欣赏老董学习的认真,但不赞赏你运用法律的方式,因为你只学条文,却不知道如何去运用.”</p><p>这句话好像也是在教训哦,呵呵,玩笑!</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6-30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绝对没有教训的意思,我说了,我的评价是客观的,没有一句是偏离事实的,再说我的观点对别人来说只是个建议,毕竟,有争论才有进步啊.[em0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6-30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歪歪歪歪</i>在2006-6-30 22:00:21的发言:</b><br/><p>“但如果没有搞清楚之前就先教训别人,未免让人对您的法律素养表示怀疑?作为一个物业管理者,我欣赏老董学习的认真,但不赞赏你运用法律的方式,因为你只学条文,却不知道如何去运用.”</p><p>这句话好像也是在教训哦,呵呵,玩笑!</p></div><p>老董有选折地糊涂,我向来是佩服的.</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9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翡翠宝贝</i>在2006-6-27 15:48:11的发言:</b><br/>我是现代领地(家园)的业主,我想寻找需要封闭阳台的业主同盟,我的联系方式:13958157759</div><p></p>阳台是一定要封的!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10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真诚服务</i>在2006-6-30 12:14:57的发言:</b><br/><p>呵呵,那“业主公约”也是“欺诈、胁迫”之类的东西了不成?去看看“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的第七条的禁止行为中的第五点。双方的约定,无论在购房合同,还是其他方面的合同都是一样有效的,只不过是国人从未认识到合约的严肃性,而是随意性太强的缘故罢了。。。</p>[em01]</div><p>公约业主是为什么签字的?是你们那钥匙威胁签字的!</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10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公约是什么东东?我们小区有内部公约还是所有业主都要的公约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10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p>所谓的立面问题和阳台问题,我已经说过了,及时有这样的协议?你的协议书是否是在公平的环境下签署的?</p><p>夜行侠说的好!不签字就不给业主钥匙,这是在威逼的情况下达成的协议。</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10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忍不住插一句,<font size="4"><em>还要注意胁迫方在这个行为中是否有明显不当得利?</em></fon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10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莫名其妙</i>在2006-8-10 19:12:34的发言:</b><br/>忍不住插一句,<font size="4"><em>还要注意胁迫方在这个行为中是否有明显不当得利?</em></font></div><p>问一句,不明白你想说什么意思?胁迫的合同的单方解约权和是否有明显不当得利毫无关系.不知道你的逻辑思路的起点是什么.</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10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p>为什么还要争论这些比废话还要废话的东东呢?</p><p>老董对这么件事情自然并且一直来都是很振振有词的!只是疑问,既然不能装什么无框阳台,物业怎么还一直允许装无框阳台的企业在我们13幢下的过道上设那么个装无框阳台的摊呢?这样的摊子可是前赴后继,至今未绝,至今犹在!难不成他们自己强行跑进来,你物业拿他没办法?</p><p>抑或就是你物业说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p><p></p><p></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11 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3">《合同法》将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一分为二,若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合同法》第52条);若损害的不是国家利益,则为可撤销。主张受欺诈的当事人应举证证明:欺诈者具有欺诈的故意;有欺诈另一方的行为;受欺诈者签订合同是由于受欺诈的结果。主张受胁迫的当事人应举证证明:胁迫者具有胁迫的故意;胁迫者实施了非法的胁迫行为;受胁迫者因胁迫行为而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与胁迫者订立合同。</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11 1:06:06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11 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莫名其妙</i>在2006-8-10 19:12:34的发言:</b><br/>忍不住插一句,<font size="4"><em>还要注意胁迫方在这个行为中是否有明显不当得利?</em></font></div><p></p>不当得利,由物业指定厂商安装就是不当得利之嫌,看看指定的安装费用,再看看市场上有证厂商的费用,比较一下就知道什么是不当得利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临平新城
丰收湖天街
海潮望月城
黄山风景
丹枫四季
临平城区
闻堰综合体
桂冠东方验房
缤纷城
临平老宅
京东Mall
江荣府
“金手指”
产业孵化基地
空中花园
河滨之城
临平未来农场
江河汇
未科航拍
临平公园
招商花园城
金沙湖晚霞
桂冠东方
花园城
火车西站
喜悦和
艺创综合体
味美浙江活动
钱江新城二期
馥香园鸟瞰
西投吉鸿项目
许村新城
光环购物中心
临平文化中心
国风杭州地铁
共享“花”车
南京北部新城
永旺商业项目
钱塘安置项目
西湖步行街
未科航拍
朗云
古玉兰开花
钱塘新项目
锦尚和品府
钱塘高铁站
未科中轴线
临平新城
钱江世纪城
万科大溪谷西
和平广场概念
良渚城建
临平二环
大马弄
南苑街道
临平
杭州大厦
奥体
杭州天际线

小黑屋|手机版|电脑版| ( B2-20080242 )

GMT+8, 2024-11-17 06:24 , Processed in 0.099103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