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轰轰烈烈的的垃圾场公示期已经过去了,政苑小区和附件居民们合理,合力地对公示</p><p>做出了自己的选择。这么多意见已经提出,那么下一步是什么流程呢?请熟悉政府立项</p><p>审批的邻居们提示一下。 </p><p>按正常的流程,既然运用了资源公示了这件事情,引发了无数的意见和问题,应该</p><p>在N天内对公示的居民意见有对应的处理结果,不论是尊重,还是无视,或者是引入</p><p>新的审核,不论如何,该给这个公示的事情有一个明确的结论。 不然,一个没有结果</p><p>的公示就是流程和形式,浪费公努和居民的感情。 我们强烈希望,各个部门和主办方</p><p>本身能积极面对这个事情,但主办方周某的行为表明,他仅仅在应付这个事情,所以</p><p>才有了几个“不知道"的回复。</p><p>这是问题1:公示是否有一个结果处理时间的保证?是否有部门对公示结果认证处理备案?</p><p>如果不幸出现上述情况, 除了走形式,浪费社会资源,可能还有一个不良的推测:本次</p><p>公示是否会成为一个上这个工程的垫脚石? 可能在半年后,大家都以为尘埃落定(咱们</p><p>的基本思维是没有结果就不会上马),主办方启动后续其他的审批流程,当然,在审批中</p><p>会提及需要公示的环节,主办方会以本次公示早已完成为籍口掩饰过去,当然不会再重提</p><p>公示的反应结果是什么,而是侧重与已经公示这个动作本身,到时也就不再需要对居民</p><p>有新的公示。</p><p>当然了,咱们也就无从知道,该项目在某个时候被重新默默的启动,操作起来,直至走完</p><p>整个审批流程,以事实呈现在我们居民面前。</p><p>问题2:这种不应该有的推测会成为现实吗?</p><p></p><p></p><p></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4 14:19:1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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