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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城管局:关于二楼包窗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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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8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关于紫金庭园二楼包窗的情况说明</p><p><br/>西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br/>我们支持贵局为建设更美好的社区环境所做的工作;但对于杭州市西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我们封闭阳台所作的《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我们认为通知书上所述事项定性值得商榷,理由陈述如下,供决定参考:</p><p>1、开发商设计缺陷危及业主人身安全、财产安全<br/>二楼阳台由于开发商的设计原因,有小部分突出于三楼底板,这对二楼住户的居住,乃至人身、财产安全产生巨大影响,小偷可以通过阳台轻易走进来(都不用爬)、雨水容易进来甚至漫入相邻的主卧、高空坠落物时有发生、楼上垃圾漂入阳台。<br/>雨天雨水直灌,给生活带来不便,如果顶部不封闭,从实际情况看楼上不慎掉落的杂物等均会进入我们家阳台,导致整个阳台几乎无法正常使用;楼上住家如果有花盆等重物坠落,更会直接砸进我家阳台,阳台作为一个使用频率较高的部位,(非顶层的阳台)顶部敞开对人身安全存在较大的不安全隐患(高空坠物导致伤害的案件时有所闻,如快报报道过的2005年7月4日温州村城北商贸城的高空坠物,导致受害人头部重伤);如果浇花、晒衣服,我家阳台则成了接水盆。因此,该设计不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1999》总则“1.0.1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的要求。更有甚者,部分业主的该类阳台未设地漏,不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1999》“3.7.5 阳台、雨罩均应做有组织排水”之规定,给阳台日常使用带来不便,导致多数临阳台墙面乳胶漆爆裂、脱落,为此在房屋交付之前我们曾经和开发商多次协商改进该设计,但因业主的弱势地位之故,使得该问题一直没有解决。<br/>因此,小区二楼的绝大部分业主,参照物业汇总的业主意见自行封闭了阳台,以作为对该隐患的补救;我们并没有对南侧阳台进行扩建,我们并没有对阳台的栏板进行任何移动。<br/>关于阳台的性质,有我们与开发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条款(合同上标注的为“阳台”字样)和房屋图纸(图纸上标注的为“阳台”字样,我们所包的阳台包括在所标注的房屋外沿线之内)为证。<br/>另外,我们的房屋靠近小区围墙或出入口,而小区的硬件安保措施和人员巡逻并不到位,从生活安全考虑,也应考虑对阳台进行封闭包掉为妥。我们只是把物业管理没有顾全到的、没有考虑到的问题由我们提早地做了;如果等到危险的状况发生了才想到去解决,那样的话为时已晚。</p><p>2、封闭阳台手续合法<br/>我们只是参照物业汇总的业主意见对二楼阳台进行了封闭,并非擅自扩建,且物业称封闭阳台已向主管部门报批。<br/>我们包阳台行为符合《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小区物管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事实或行为。(根据2005年11月14日紫金庭园物业管理处所发的通知,经小区2/3以上的业主要求,物业管理处允许业主封闭所有阳台、露台,但需统一使用原有的材质,和原外立面风格保持一致即可,我们所封闭的阳台完全符合这一要求(有小区物管的告示为证))。<br/>3、事件实质:少数利益团体和业主的利益冲突<br/>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 本次调查涉及的户数仅为少数二楼业主,该些业主均为自行在小区外部找寻商家、到相应的型材厂家订购材料进行包窗;由于小区包窗业务所需型材事实上为小区内商家所垄断,从而形成了事实上的业主别无选择,因此,该些业主的自行订材料、自行联系商家的包窗行为触及了个别利益集团,我们认为本次调查定性所依据的举报针对户数极少,而该些户数又有如上所述共同点,因此,完全可以认为该举报是一种假公济私的行为,是一种蓄意的报复陷害。<br/>我们相信,贵局作为执政为民的党和政府的一部分,决不会被某些利益集团所迷惑。我们相信贵局必定能实事求是,从小区实际情况考虑,对我们的包窗行为予以理解。</p><p>4、举报:小区内和辖区内存在的违章建筑<br/>退一步说,即使我们的包阳台行为属于你们所定义的“违法行为”,那我们举报小区内(包括贵局辖区内紫荆花路周边的其他小区)存在的违章建筑情况,请城管部门本着公平公正的执法要求,对之进行一视同仁的处理,并给予举报人反馈。</p><p>我们盼望贵局依据行政合理性的要求妥善处理关系小区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的这个事件。若我们受到的调查(或处罚)是不公平、不合理、考虑不相关因素而为的,我们受调查(或处罚)的业主是不会接受的。我们将竭尽一切合法手段如向12345投诉、向媒体反映、向信访投诉、联络更多有类似情况的业主集体维权、提起行政诉讼等形式暴露问题实质,维护自己的合法合理权益。</p><p><br/>紫金庭园业主<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2006年&nbsp;&nbsp; 月&nbsp;&nbsp; 日</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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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8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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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8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内心讲个别二楼包的阳台确有不美感的因素,但我认同你有理有据的陈述,对你的答复表示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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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8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p>声援!</p><p>已入住紫金庭园的二楼、三楼包阳台的业主们和尚未入住的二楼、三楼的业主们,说说你们的当前的情况和想法,集思广益,以便行政执法听证程序中维护自己的权益之用。</p><p>必要时大家可以晚上约个时间碰个头,互通一下信息,商量一下对策。成立业主委员会已是“远水救不了近火”。</p><p>我今天也收到了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但其送达的方法是投入信箱,内容也有点滑稽:</p><p>“你于2006年8月7日9时30分,在(地址)……进行未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进行建设,涉嫌违法行为。为加强管理,严格执法,请你于2006年8月7日8时30分,到…… 接受询问”</p><p>这分明是愚弄百姓嘛,2006年8月7日9时30分进行违建,让我2006年8月7日8时30分去接受询问,</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8 22:46:1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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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8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p>声援。</p><p>如果有法律上的问题可以联络我,作为业主和律师,我当然要为小区出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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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9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p>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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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9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楼的邻居们互相之间联络一下,先在“致城管局的情况说明”搞个联合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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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9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p>“致城管局的情况说明”log已经起草好,基本如上;</p><p>&nbsp;东西现放在我处,届时我们会联络大家;或为节省时间,请联络我。</p><p>&nbsp;已有部分业主签名,认同的业主请签名表示自己的意愿。</p><p>&nbsp;<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清新的风2006,如何和你取得联系</font></strong></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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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9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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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9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p>支持的,偶也是住二楼的,虽然偶目前没有装修但是阳台也是要包的,这个“情况说明”把阳台的现状讲的非常清楚了,前段时间我们陪朋友去看房子,发现阳台地上有很多瓜子壳和方便面的袋子,估计是楼上装修人员抛下,现在只有一户人家在装修,以后人家全部住满了,不知道会弄的怎样,所以偶是支持坚决要包阳台的。我的联系电话 85531899。</p><p>&nbsp;</p>[em28][em28][em28][em28][em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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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9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p>偶也住二楼的,偶是坚决支持包阳台的,虽然目前还没有装修,但是已经看到被人家弄脏的场面了,前段时间偶陪朋友去偶们紫金庭院的新房子,看到阳台上有很多瓜子客和方便面的袋子,原来是楼上有人家在装修,现在还没有人家如住,以后人家都搬近来住满了,难免有这种情况会发生的,难道和人去吵架?所以偶是坚决支持的,“情况说明”说出了我们要说的,希望有关领导着实为民想想。</p><p>偶的联系电话:85531899 </p>[em28][em28][em28][em28][em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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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9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  我是二楼的住户,准备装修,阳台的事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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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9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p>谢谢大家的理解,特别是三楼mm的理解. 我们也愿意改进包的形式,但决不会同意敞开接垃圾.</p><p>有愿意签名的邻居可以悄悄话告知电话给正类或我.</p><p><strong>-----------------------------------------------</strong></p><p><strong>个人关于二楼包阳台的几点想法</strong></p><div style="PADDING-RIGHT: 0px; MARGIN-TOP: 10px; FONT-SIZE: 11pt; OVERFLOW-X: hidden; WIDTH: 97%; WORD-BREAK: break-all; TEXT-INDENT: 24px; LINE-HEIGHT: normal; HEIGHT: 200px; WORD-WRAP: break-word;"><p>&nbsp;&nbsp;&nbsp;&nbsp;&nbsp; 首先声明, 本人是二楼业主,所以所述观点难免有所偏颇,请大家谅解。</p><p>&nbsp;&nbsp;&nbsp;&nbsp;&nbsp; 以个人审美的角度来说,二楼现在这样的包法是没有不包的时候漂亮;但住宅是买来使用的,不是买来给人家看的,<br/>《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1999》总则第一条即提出“1.0.1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的要求。大家看到了, 总则并没有将美观度作为考虑的第一要素。所以使用功能应当是首要考虑的问题,当然这并不是说要完全不考虑美观。&nbsp; </p><p>&nbsp;&nbsp;&nbsp; 二楼阳台问题, 在2年前的和开发商协商过程中即已提出, 当时之所以提出, 一是因为该问题涉及100多户业主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是该问题如果处理不当, 如出现各自包窗&nbsp; 或各自做顶的情况, 则会影响到整个小区的业主对建筑群的观感,所以, 该问题又是全局性的。&nbsp; 协商过程中开发商认为规划已经审批, 要更改是不可能的, 如果做改进则可以和物业协商。<br/>&nbsp;&nbsp;&nbsp; 但物业在推出解决方案时, 仍旧采取简单的一推了之的做法,让业主简单的参照三楼的投影做封闭, 这样的方案对解决安全、卫生、排水等问题均无任何意义, 反而使得二楼阳台凭空成了一个垃圾场,该方案仍旧不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1999》总则“1.0.1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4pt; FONT-FAMILY: 'mso-bidi-font-size:15.0pt;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mso-font-kerning:1.0pt;mso-ansi-language:e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a;;">3.7.5’ </span>的要求。 </p><p>因此, 物业的方案可以看成是对业主不负责的态度在实践上的部分反映,负责的态度应该是提出既解决问题又保持外观尽量美观的方案。</p><p><br/>&nbsp; 说了这么多,如果最终城管仍旧采取简单的一拆了之的方法也是不奇怪的, 因为主管部门花纳税人的钱&nbsp; 不为纳税人着想、 物业企业花业主的钱不为业主着想,而且不用负法律责任 在中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p><p>&nbsp; 但是,如果真的到了这个地步, 那二楼业主只有联合起来, 和开发商以及规划走司法程序,要求开发商给予业主一个完整的阳台,当然, 对于增加的阳台面积,我们愿意补钱---同时,规划、开发商也得对未完整交付负责任。(住宅设计规范上对阳台范围的定义是按阳台底板面积来定的,现在的产权证却将一个阳台底板上的面积划分为两部分, 计入产权的阳台面积只是其中一部分,这样的算法显然是不符合规范的)。<br/></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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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0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正类</i>在2006-8-9 14:11:24的发言:</b><br/><p>“致城管局的情况说明”log已经起草好,基本如上;</p><p>&nbsp;东西现放在我处,届时我们会联络大家;或为节省时间,请联络我。</p><p>&nbsp;已有部分业主签名,认同的业主请签名表示自己的意愿。</p><p>&nbsp;<strong><font color="1292129" face="Verdana">清新的风2006,如何和你取得联系</font></strong></p><p></p><p><font color="1292129" face="Verdana"><strong>站内短消息我吧!</strong></font></p><p></p></div><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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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2 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二楼的,我声援邻居们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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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2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p>支持一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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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5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二楼的业主,我没有包阳台但是我支持LOG的说法,也支持已经包了阳台的业主。我们的阳台也受到楼上杂物甚至砖块的侵入(当时幸亏没有人在阳台)。向物业投诉过,物业只是以帮助清理作为回复。需要的话业主还是可以再次团结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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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6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p>支持LOG!</p><p>如果所有的业主能够将心比心,我相信我们大家会更团结,解决我们家园的问题会更简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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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18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上各位邻居支持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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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0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p>昨晚和log到二楼(三楼)邻居去串联了一番,</p><p>能联系上的都到表示出城管的做法一点不了解详细情况、对wg邀请城管的的做法以及其他做法愤愤不平,能联系上的都对这份情况说明,强烈支持,毫不犹豫地签字。</p><p>近日会将东西拿到城管那里去,若还有要签未签的尽快联系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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