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houping5 于 2010-12-22 17:16 编辑
12.22日接物价局电话说:12.13 物业答复物价局,小区内分流器全部拆除,请懂行的朋友留意下是否真拆除了?
顺便提醒下,物价局同志说10年1月1日后装修的邻居,按物价局规定的装修垃圾清理费为:90平米以下/100元 ,90-140平米/150元,140平米以上/200元的标准。现物价局查出物业有多收现象,责令物业退回,物业的答复是他们出过公告了,但没人去他们那里退。物价局同志建议被多收了的邻居,可以去物业那里退,或者从物业费里直接扣除。物业报上来的名单,物价局同志那有的。物价局电话:89265173
2010年12月08日,早上接到物价局同志电话,已经责令物业将拆的情况在小区内公示,时间周期较长的话,也需逐步公示。全部拆完后,以书面的形式反馈一份给物价局。物价局同志说将跟踪到底,直至解决为止。
各位邻居有空可以留意下,是否有已经拆除的公示。
http://new.yuhang.gov.cn/files/templet/Interactive/correspondenceshow.aspx?classid=1774&id=73871
编 号: | 20101022011 | 类 型: | 咨询 | 提交时间: | 2010-10-22 | 标 题: | 小区物业费,公共照明分摊事宜 | 内 容: | 请问小区物业费包含哪些费用,包含公共场所照明所用电费么?
我们小区交了物业费,物业竟然在电表上安装电表分流器把楼道照明用电分摊到每个电表上,请用此做法合理否? | 附 件: | | 信 箱: | 网上12345 | 答复单位: | 发改局 | 答复时间: | 2010-11-02 | 答复内容: | 政民互动统一服务平台:
你台转来的(20101022011)号交办单收悉。关于举报人反映的盛世嘉园小区收费一事,我局于2010年10月28日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举报人所投诉的怡城(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盛世嘉园小区在楼道安装照明用电分摊器一事情况属实。该小区正计划安装楼道照明用电分摊器,部分楼道已安装完毕。
我局已责令该物业管理公司停止安装楼道照明用电分摊器,并将已安装的楼道照明用电分摊器拆除,目前正在拆除当中。我局将依法立案查处。
上述情况已反馈给举报人。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
物价局同志11.8日回复,物业答应物价局最后拆除时间为本月底(11.30号)全部拆完.物价局同志会在接到物业反馈分流电表全部拆除后,将反馈给业主.
邻居们可以关注下是否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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