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律师先生您好,有一个关于房产的问题向您请教,请不吝指教。</p><p> 我姐夫家是三代同堂,住在市中心的一间小房子里。</p><p>房子是当年买的房改房,公公在十几年前就去世了,房产证的名字是婆婆的。婆婆有三个孩子,两个女儿早就各自成家,而儿子、媳妇(我姐姐)和孙女住在一起。</p><p>现在他们的房子有拆迁的传闻,姐夫他们有一些疑问想请教律师。</p><p>1)货币化分房时的支票应该是开在婆婆名下,那在安置的时候,能不能直接用姐夫他们的名字买房呢?</p><p>如果不能用姐夫他们的名字买房,那么以婆婆的名字买房后,能否将房产合法转移到姐夫他们的名下,比如通过赠与的方式。(又,如果是赠与的话,需要婆婆的女儿签字同意吗?)</p><p>2)我姐姐和姐夫属于无房户,和婆婆共住的房子是他们唯一的住房,而且他们其中一个是下岗工人。</p><p>房子拆迁后,以他们家的情况夫妻俩能不能得到政策上的倾斜,比如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或申请廉租房之类。</p><p>因为从来没有遇到这种头痛的问题,所以暂时只想到了这两点,恳请指教。如果有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也请律师先生一并告知。</p><p>谢谢。</p><p></p><p></p><p></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24 14:22:4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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