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比赛定于2010年11月14日13点开幕,比赛全部安排在每周周日进行,地点设在浙江树人大学。 1、每队可报名的队员局限在15—24名。参赛报名球员不得少与15名,不得超过24名。 3、参赛队员必须作风正派,身体健康,适合比赛要求。 4、同时本次比赛采用注册参赛证制度,每场比赛之前,对参赛球员根据各球队上报的名单进行身份审核,未在名单内球员不得参赛。 5、各参赛队须交报名费800元,纪律保证金500元(按照处罚条例,比赛全部结束后退还)。 6、各队报名截止时间11月14日,之后未报名队员不得上场。 7、上届冠亚军球队复兴和西溪为本届杯赛种子队伍,分别为位A1和B1。 1、每次上场比赛前,主裁判对参赛球员进行身份核对。每位参赛球员都必须带身份证,否则不予以核对。 2、比赛采用9人制,比赛时间上、下半场各45分钟,全场合9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3、比赛采取分组单循环,按小组名次交叉排位赛,排位赛90分钟成平局,则以互罚点球决胜负;点球决胜先由上场队员进行5轮互罚,如未分出胜负由剩余的上场队员进行一对一互罚,在一对一互罚中甲方比乙方多罚进一球则判定甲方在本场比赛中胜出;如上场的所有队员都罚过球后还未分出胜负,则按第一轮罚球的次序进行一对一罚球,直至分出胜负。 4、运动员必须具备有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服装,上衣背后必须有明显的号码,且与报名单上的姓名、号码一致;守门员服装必须与其他队员、裁判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6、每场比赛队员可替换人数不限制,但先前被换下的队员不可再次上场。 8、其他比赛规则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足球规则》。 比赛分二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A、B二组进行单循环赛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3、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先按双方比赛胜负胜者出线,之后按比赛的净胜球数多少决定名次;如再相等,则以进球总数多少决定名次;如再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若出现积分相同,各对连环胜负则按净胜球数多少决定名次;如再相等,则以进球总数多少决定名次;如再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第二阶段为排位赛。每个小组前二名出线,进行半决赛。淘汰赛为每组交叉淘汰。前三名发给奖杯(冠亚军球队将成为下届杯赛种子球队,如果冠亚军球队缺席下届杯赛,将按本次名次排名顺序顶替)。 1、各参赛队必须遵守《全国足球比赛纪律规定》和本次比赛的规程和要求,对违反竞赛纪律的球队将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如下: ①
如一运动员一场比赛被出示两张黄牌或一张红牌,则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的参赛资格,并处50元罚金(从纪律保证金中扣除)。 ②
如在不同场次累积黄牌达两张,则自然停止参加下一场比赛,并处50元罚金。 2、比赛期间发生的违反纪律事件报组委会后由组委会做最终裁决。 3、凡在场内、场外动手斗殴的个人和球队,经纪律仲裁组调查核实,报组委会同意取消当事运动员或球队的参赛资格,纪律保证金全部罚没。 4、除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延误(放弃)比赛时间超过20分钟的球队,视作弃权,并判对方3:0获胜。无故延误(放弃)比赛的,纪律保证金罚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属比赛弃权,并判对方3:0获胜: (一)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得组委会批准,参赛球队未按规定时间(指组委会规定的开赛时间)或人数参加比赛的,或超过规定时间(指超过裁判员认定的计时开始时间20分钟)的; (二)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 (四)有未注册、未报名;有未得到组委会批准,正处在停赛期或正在诉讼过程中尚未被允许参赛的运动员,代表该球队参加了比赛; 6、在比赛过程中,请各队注意安全,如受伤需各队自行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