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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如何确定?
答:《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先由物业管理企业(或开发建设单位)按照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方案,根据《杭州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评分标准》及《杭州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暂定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等级和收费标准。待住宅交付使用六个月后,由物业管理企业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价格主管部门对其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进行考评后确定。实行招投标的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向市物价局申报,未实行招投标的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向物业所在区价格主管部门申报。
尚未出售或未居住物业如何收费?
答:对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已交付使用,但业主或使用人未居住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按《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收取,目前的收取标准为物业服务费用的70%。物业服务费用自房屋交付使用、购房者(业主)可以领取钥匙次月起计收。
电梯、增压水泵、小区水系等高能耗费用如何分摊?
答:《办法》规定,电梯、增压水泵、小区水系等高能耗设施设备运行所需能耗费用可以单独按实另行分摊。具体分摊办法由业主或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为什么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要按有电梯住宅和无电梯住宅划分?
答:多层住宅与高层住宅在物业管理成本上的差异主要来自电梯运行费用。因此,《办法》按有电梯住宅和无电梯住宅来划分政府指导价标准。
规定我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的不同,我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等级分为甲、乙、丙、丁四级,有电梯住宅中准收费标准分别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1.20元、0.90元、0.65元、0.50元;无电梯住宅分别为1.00元、0.70元、0.50元、0.40元。上述标准可上下浮动20%。各等级收费标准不包括电梯、增压水泵、小区水系等高能耗设施设备运行所需能耗费用。
杭州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元/建筑平方米·月)
等级 高层、小高层 多层
甲级 1.20 1.00
乙级 0.90 0.70
丙级 0.65 0.50
丁级 0.50 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