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歪歪歪歪</i>在2006-12-7 17:19:00的发言:</b><br/><p>谢谢德桑的批评指正,对城市拆迁赔偿的政策的确不太懂,但是从参加补偿谈判了解到,对我们小区的补偿算是比较高了。这里面有指挥部实在等不及了妥协的成分,但是主要是业委会主任的不懈努力还有我们小区有位热心业主(专业人士)的指点。</p><p>话不说不明,希望德桑兄能经常出来说说,这对我们也能长不少见识。</p></div><p>歪歪先生还是比较关心公益的,一贯佩服的。</p><p>征地这件事情,先开始是110多万,我给他们找到政策,谈到120多万。这其中业委会花了很多心血,承认并感谢!后来报上说将出台新政,我建议他们按新政谈,他们不肯,我不能理解,深感遗憾。差距100万啊!</p><p>现在补120多万,完全是按照现行政策计算的,没有一分钱的恩赐和妥协。莫非你还以为占了人家的便宜?原来的110多万,是道路指挥部不诚实的结果,如果我们不懂政策,就被他们蒙了。作为政府代表是很不应该、很不值得的、很没必要的。</p><p>我觉得业委会似乎把自己当作业主的当家人了——作主的欲望过强,尊重业主、沟通业主不够,贴张通知就算是跟你说过了!工作方法、工作艺术不够,似乎缺少领导和组织能力。我觉得业委会应当定位于业主的办事机构而不是当家作主的,不知歪歪以为如何?</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7 18:19:3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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