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98%" align="center" border="0"><tbody><tr><td><p><font color="#1a1ae6"> 记得当年张洁有篇小说《爱,是不能忘记的》,轰动一时,单是小说名字就惊心动魄。那些爱过的人,正爱的人,或者得不到已失去的人,一下子感动得稀里哗啦,对对对,爱,是不能忘记的。<br/> 当年的她,也这样认为。<br/> 甚至,这一辈子她认为只爱此人,今生今世,就是他了,分开一秒钟都要想念到骨头里的人,还不是最爱的人吗?<br/> 她病了,他跑到床关伺假,过一分钟摸她一下,看烧是否退了,然后整个人变得憔悴,拉着她的手说,妹呀,你快好起来吧,我带你去看早春的花。 </font></p><p><font color="#1a1ae6"> 她爱吃的菜,他学着做,烫了手,她心疼地吹着,看你看你······口气里,全是妖嗔。那时,他们两人的学样相距30里。30里算什么?为了见到她,他骑自行车去,因为要吧想几点回去就几点回去,不必赶公共汽车。公共汽车,最晚一班是10点钟。10点钟离开,岂不是太早了点?至少要12点的!<br/> 两个人围着电炉子煮方便面,青葱、香油、香菜······呵,还有爱情这个调料,做出来,无比好吃。那时,他家境好,借给她一万块钱,她说要帮家里做个小买卖。相爱的时候,一万块钱算什么?<br/> 后来,他另有新欢。<br/> 偶然被她发现,她发了疯,割腕、吞毒,想以决绝的方式惩罚他,也想结束自己的生命,离开这个她不再爱的世界。<br/> 爱情是她的命她的唯一,但现在,爱情不要她了。<br/> 她被救活了,但还是发了疯似的闹,跑到他单位,一哭二闹三上吊。他告诉她,你闹吧,你越闹,我越讨厌你,我早就不爱你了。闹到最后的结果,是这个男人从此搬离了这个城市,此后十年杳无音讯。<br/> 她狠狠地想,欠你的一万块钱,休想让我还你!休想!<br/> 她以为这自己不会再爱,只会无限地想他,无限地恨!三年后,她遇到另一个男人。那个男人说,每一朵花都有自己怒放的理由,但你要相信一句话,花谢了,还会再开!<br/> 恋爱开始重复,甜蜜开始重复。结婚了,生子了,她变得越来越从容越来越美丽。开始的时候,家人和她的丈夫从来不敢提那个男人的名字,都以为那是她的刻骨铭心,那是她一生的朱砂痣。<br/> 直到十年后,她忽然接到一个电话。<br/> 电话中,那个男人叫她的小名。<br/> 谁呀?她漫不经心地问。<br/> 那个男人说,是我。<br/> 你是谁?她再问。<br/> 那个男人报了名字。<br/> 她呆了,因为,她居然没有听出他的声音!是的,她曾经说过,他烧成了灰她也能认出,了千里成里她也能听出他的声音。这是当年,他们海誓山盟的时候说过的。<br/> 此时,他的声音却如此陌生,陌生到她听了又听仍然不确定。<br/> 曾经,她以为再听到他的声音会激动会恨会热泪盈眶,但那一刻她发现,她是那么平静,平静得好像昨天他们两个才离散。<br/> 她提的第一件事情居然是还钱。<br/> 她说,还记得不?我这里还有你一万块钱,我一直打听你的消息,想还给你。<br/> 他问,你还恨我吗?<br/> 她扑哧就笑了,多少年的陈芝麻烂谷子了,哪还有恨不恨的?她甚至忘记了他的长相,是留平头还是三七分?当年光顾着恋爱了,长相都没细看,只知道有这么一个人,突然又跳了出来,她实在想不想他的长相。<br/> 再见,两人都怔住。<br/> 他们都差点认不出来对方来,都胖了,都过了30岁,都带着半大孩子,孩子叫着舅舅和姑姑。他们伸出手去,握住对方的手,似旧友,又似故人。<br/> 晚上回来,她的爱人说,我总怕你旧情复燃,担心了一天呢。<br/> 她哈哈笑着,你说什么呢,还得燃呢!都说婚姻有七年之痒,是左手摸右手,其实,分手是恋人更是,当年的感觉,早就被光阴冲刷得什么也没有了。我以为不忘记的,早就化成了一江春水,跟着柴米油盐流走了。<br/> 那天晚上,她握着丈夫的手,早早就睡着了。原来,爱,如果吹过了千山的雪,如果翻过了万座的山,是会无影无踪的,那光阴,是这样解释爱的——爱,是能忘记的。 </font></p></td></tr></tbody></table>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31 17:50:5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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