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港湾家园的业主: 大家好,我是8幢704的业主,在前几天的侯选人的推举过程中,我向筹备组自荐,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竞选,我一心要为广大业主服务,充分尊重业主的意愿,全力维护业主的利益,如果我成为侯选人,我会拿出一整套设想的。 然而,最近召开筹备组会议,居然剥夺了我侯选人的资格。理由是我没有尽业主的义务,因为我没有交所谓的物业管理费。 对于这个问题我是看得非常清楚,物业管理单位,是一个服务公司,正规的做法是由我们聘请,签定合同,才能进入管理,而现在基本上是物业首先进来,然后由他们来收取费用,这是颠倒了现状,是极不正常的,而许多人都把正常的事情当做不正常,把不正常的事情当作正常了。在领新房钥匙的时候,大家都签过许多文件,其中之一就是物业管理合同,时间为一年,按照合同,一年到了以后,我们和现在的物业公司就没有任何关系,除非签定新的合同,有一次到物业处办事,工作人员是递过一份合同叫我签定,我没有签,这完全是我的权利。可是他们居然还是向我要费用,也就是说签合同居然就是做样子的,签了要钱,不签也要钱。我了解了一下,居然很多业主不知道合同的事情。因此,我不交费用完全是我的权利,而他们向我要,则是非法的。 今天上午,我到小区筹备处找陆丰同志,要求对我的事情作出解释,我指出,首先,任何业主没有向物业管理交钱的义务,业主和物业只有合同关系,向国家纳税才是公民的义务,筹备组的做法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其次,业主委员会是向全体业主负责的,和物业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要考察的是能不能为业主服务,我的做法对不对,业主自己会作出评判。筹备组的主要职责是程序方面的,没有权利对此加一限制,这样做无疑是剥夺了全体业主的权利,第三,真正要审查是全体业主对筹备组的审查,看看他们是否在为业主服务,这件事情已经表明,已经有人站在了业主的对立面,我们有理由不承认他们不正确的行为,第四,我堂堂一个业主,他们居然胆敢取消我作为侯选人的资格,无疑是对我人权的侵犯,他们也太目无法纪了,至少可以说法律观念不强。第五,陆丰同志作为理论依据引用的文件并不能说明问题。我提的这些问题,陆丰同志都没有给出满意的的解释。 在其他问题的交涉中,我还碰到了几件绝对意想不到的事情,第一件是关于选举权问题,我在去之前有业主告诉我,筹备组规定了业主只能选举候选人,在我反复向陆丰同志询问以后,我得到了证实,我听了简直不敢相信,如果说取消我的资格是对我个人的人权侵犯,而这种选举规定则是对全体业主的人权侵犯,简直是冒天下之不纬。也就是说,仅仅凭他们几个人,就可以把人圈定在他们需要的几个人选上,这又是公然对法律的蔑视,简直是岂有之理。 第二件意想不到是不准备开业主大会,采用到每户走访的形式。如果要选出真正符合广大业主遗愿的委员会,一定要让业主充分了解侯选人的思想和能力,开大会最能做到这一点,这样候选人可以向业主公开自己的设想,业主可以向候选人提出问题,又便于监督选举的过程。而入户访问则是暗箱操作,根本无法监督,业主又无法真正了解候选人,肯定选不出真正代表业主心愿的人来。陆丰同志的理由是人员到不了法定的人数,但也应该尝试了才知道啊,我提出到不齐也有作用啊,至少可以让候选人及有意竞选的人和部分业主沟通啊,但他拒绝考虑我的意见,我又提出退一步的建议,就是出个通告,规定时间和地点,让候选人及参加竞选的人和业主见面沟通。也被他一口拒绝,问题明摆着,他就是怕这样的沟通。其实,怎样的形式,决定权应该是我们自己,只要我们维护自己的权利,他们是无法一手遮天的。 看看今天的现实,损害老百姓的利益,不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当权者利用权利收刮民脂民膏,比比皆是,一句话,就是老百姓太软弱了,在这关键时刻,希望广大业主要努力争取自己的权利,我愿意牵个头,与大家共同努力,选出真正自己的委员会,我们就完全可以自己决定如何来管理自己美好的家园。希望大家多多和各位业主联络,了解选举的进程和出现的不和谐之音,也希望让大家知道我是准备为大家的权利而努力奋斗,只要大家有共同的目标,我们是一定能够取得胜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