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千帆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据近日报道,上海、重庆等地实施购房新政三月有余,但是房价仍居高不下。中央屡次要求调控而各地房价依然坚挺,使房价成为国人经久不衰的话题。由于信息不公开等原因,国内经济学家在这个问题上没有给出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因而国内房价究竟是“虚高”还是“实高”,我们其实不清楚。和纽约、巴黎、东京乃至首尔相比,北京、上海的房价或许不算高,但是房价涨幅远超收入涨幅,导致众多家庭辛苦劳作多年还买不起房,这样的房价无疑是过高了。除收入差距过大、缺乏可靠的替代投资渠道、游资炒作等因素之外,高房价中的一部分正是我们的制度人为产生的。 大城市房价之所以高,最重要的因素无非是住房需求大。为什么我们都想在大城市工作和生活?这个看上去过于常识的问题似乎不值得回答,却牵出许多更深层次的问题来。作为长期行政集权的单一制国家,中国干什么都有一个高度单一化的高低排名。不仅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职位排名泾渭分明,而且连法官都有个三六九等;不仅大学有单一的官方排行榜,而且教授也分二三四级;城市则有一二三线之分,农村当然就排不上号了。大城市居民不会想去小城市生活,这种选择是反理性的。广大农村成为没有人想去的地方,精明能干、年富力强的人纷纷涌入大城市。几十年来,这种单向人口流动在中国一直是天经地义、无须理由的大趋势。你不需要实际去中国的大城市、小城市或农村生活,就知道这些地方无论在收入、福利、医疗、文化、娱乐、机会、视野、教育水平乃至政治与法治的文明程度等各方面都是有天壤之别的。准确地说,正是农村的全方位贫困、大城市的全方位优越造就了城市的拥挤,高房价自然也就成为享受城市待遇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这一切并非纯粹是城市的天然优势或农村的天然劣势造成的,而是因为歧视性制度人为扩大了两者的差距。 在市场经济国家,人才、物资、服务、资金都能自由流动,不同地区在国家宪法和法律保护下平等竞争,因而一个城市只能凭借自己的自然资源、人文环境或历史传统的优势积攒人气。在这样的国家,人口分布照样是不均衡的,大城市照样会因为人多而地贵,但是由于宪法禁止歧视性的制度扭曲,城市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差距并不那么显著,人也就有更多的自由选择。住在乡村或城郊也许要忍受交通上的不便,却可以呼吸新鲜空气、享受田园风光;住在城市固然享受了生活上的各种便利,却要忍受拥挤、喧闹、犯罪、高房价,难怪不少城市的市中心周围反而集中了没人敢光顾的贫民窟。多元化的居所选择极大缓解了大城市的住房压力,也自然而然地有效控制了城市房价。 反观中国,大家之所以都想去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发展”,原因正在于中央集权的计划体制长期剥夺了其他城市尤其是农村的正常发展机会,人为将各种机会和资源集中于大城市。不可否认,这些城市因为历史机缘、经济基础等诸多因素享有一定的先天优势,但是没有歧视性政策赋予的制度优势,这些城市不可能具备那么大的“魔力”,以至于那么高的房价仍然不足以阻挡浩浩荡荡、源源不绝的“移民”大军。 别的且不说,这些“移民”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考移民”;他们之所以产生“移民”动机,是因为大学招生指标制度将相当比例的录取名额划给本地考生,致使北京考生上北大的机会比安徽、山东、河南等外地考生高几十倍,上海考生上复旦大学的机会比外地考生高上百倍。我不知道“高考移民”确切人数,但是大学招生的地域歧视推高了京、沪房价,应该不是什么离谱的说法。 广而言之,城乡二元体制对农村的长期剥夺已是众所周知,无须赘述。虽然近年来户籍改革正在进行,但是和户籍捆绑的福利、医疗、子女教育等实质性改革迟迟难以开展。既然农村不能提供足够的收入和就业机会,生活也没有可靠保障,凡是有能力的劳动力自然纷纷“移民”城市。事实上,即便是不同城市之间的待遇也是千差万别的。北京之所以如此发达,是因为作为国家的“首善之区”,它从行政集权体制中获得了不成比例的建设、投资、供给等各种保障;在很大程度,上海的发达也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集中投资的遗产。极不平等的机会和资源分配致使中国人口过度集中在少数大城市,成为这些地方高房价的制度推手。 照理说,中国虽然人多,但是地也大;城市房价高,人口可以反向“移民”土地大量闲置的农村。事实上,这种受市场规律支配的自然流动趋势近年来已然形成,许多不堪房价压力的城市居民在城郊地带买了相对便宜的“小产权房”。本来,“小产权房”增加了城市住房供给,因而可以为居高不下的城市房价解压,但是现行政策却否定了“小产权”的合法性,海口还刚刚将一处“小产权房”作为“违章建筑”强行拆除。这其实也是对农村土地的政策性歧视——土地政策歧视的后果也和其他形式的歧视如出一辙,那就是进一步推高城市房价。 如今北京、上海、重庆等大城市纷纷出台限购令,主要是限制外地人在本地买房,其地域歧视的本质是显而易见的。用一种地域歧视去治理多种地域歧视带来的后果,前景并不让人看好,而失败也在情理之中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