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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胖测房,解决之道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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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年05月11日05:56浙江在线-钱江晚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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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平方米的房子经测绘人员一番操作后,神奇地变为103平方米,至于这3个平方米是怎么多出来的,对不起,无可奉告。
  3%的误差率,摊到10万平方米的小区上就是3000平方米,在一些高房价城市,哪怕按1万元一平方米的均价计算,也有3000万元,这钱来得不费吹灰之力。更重要的是,这都是合法的,只要把误差率精确地控制在3%以内,那么法律规定,那多出的3%业主是必须付钱的。实际面积可以缩水,本上的面积可以虚增,开发商这一招“空手套白狼”的手艺堪称绝活,据粗略估算,因为房子虚胖,购房者每年为此要多支付300亿元。
  房子面积是人工测算出来的,卷尺松一松,3%的误差不就出来了吗?还有那些项目繁多的公摊面积,公用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 最终都会摊到每一户的房产证上,在房子本身动手脚容易露马脚,但要在公摊面积中整出个3%实在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开发商在事后投桃报李,大家的油水都足了。
  更为关键的是,一个地方有法律效力的测绘单位通常只有一家,基本上就是他说了算,想请别的测绘单位,可以,但是没有法律效力。于是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开发商把这面积虚增上去了。
  又比如,一些商品房,公摊面积高得离谱,但购房者只能吃哑巴亏,因为法律没有规定公摊面积不能超过多少。“缩水”、“增肥”、减少套内面积、多算公摊面积、重复计算甚至编造虚假面积等行为,比比皆是。
  法律是国家出台的,测绘公司也是依法测绘,开发商在依法经商,在“合法”的外衣下,购房者的利益被“合法”剥夺了。法律3%的误差限值本来是为了保护买房者的利益,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为开发商损害购房者利益创造了条件。降房价很难,但解决误差问题总是很容易的吧,不好意思,其实这比降房价还难,因为房价至少在明处,可这个东西呢,它一直躲在暗处。
  据说在国外因为在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等环节已经完成了对开发商的严格监督,并不需要最后实测确认房产面积,因此国外只有地籍测绘,没有房产测绘。我真的很不明白,为什么全世界都没有的行业我们必须有,更奇怪的是,这并不是一个门槛很高的行业,却常常被一些部门所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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