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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交流] 处理社区用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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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社区配套用房问题已困扰万家花城的业主们半年多了,这也是业委会成立后面临的首要问题。解决重大问题事先必须确定几条原则。本人认为,解决该问题的原则应该是且必须是:业主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障。这些权益具体包括安全利益、通道便捷利益、公共设施利用权益、及其他经济权益等。
        安全利益包括不增加盗、抢、水、火灾等不安全事件的风险;
        通道便捷利益包括不减少业主进出万家花城及在花城内的行走通道等;
        公共设施利用权益包括不得减少业主可利用停车场地的时间、面积,不得影响业主对物业、绿化、通讯、管理等配套设施的享用,也不得影响业主对社区配套用房的利用权益;
        其他经济权益包括不得影响万家花城的形象造成业主资产缩水,不得占用物业管理资源及提高物业管理成本,等等。
(以上权益各位业主可以补充。)
       希望社区、街道及政府有关部门保护万家花城业主的上述合法权益,而不是相反。
      建议业委会在操作该事宜时以此为原则,凡是业主们上述权益得到保障的方案都是可以接受的方案。凡是上述权益未得到保障的方案且未得到合理补偿的方案都是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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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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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比较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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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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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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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为何操作起来这么难?

1.澄清社区配套用房的实际位置,这在物业或业委会里是有留底的;

2.拟定按LZ所说的一些规则,以公文形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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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3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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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相关组织重视我们的呼声,业委会及时通报该事件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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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4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委员们都忙什么呢?这么长时间一点消息也没有。有人知道社区配套房装修事件的进展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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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会成员不是去社区开过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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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5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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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0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flyskywj 发表于 2011-8-4 23:02
业委会成员不是去社区开过会了吗?

有可能被和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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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0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敢肯定是否被和谐了.

但几件事情的处理,存在不透明,私自操作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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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0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偶然经典 于 2011-8-10 14:00 编辑

个别业主想多了。根本不找业委会了解实际情况,个别邻居为什么总是喜欢在网络中指责、而不来现实中配合业委会一起为大家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
“和谐”、“不透明”、“私自操作的嫌疑”用在为我们充分利用业余时间为我们办事的业委会成员身上不合适!拟心自问:你为小区做了多少公益性事情?少份指责,多份热心,相互理解,才是和谐共建。
社区配套房产权很明确的,业委会多次组织过很多热心邻居查询过相关资料已得确认,也商讨过很多解决现实问题的方法。
对于社区办事大厅进驻,既不能破坏我们小区的安全管理,又不要影响邻居们的出入交通秩序,这是业委会与邻居们对社区及相关政府领导的要求。
原则底线坚持,其他事情该如何处理,应该是社区及政府考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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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0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的个别邻居,应该是在说我吧?

你对社区配套用房,对物业服务合同续签到底了解多少?你如此信誓旦旦的力挺社区配套房的产权是明确的,你看到过产权证书?

至于"业委会成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为我们办事",我想也不能成为可以消极的理由吧?事先没想到过?

我确实没有为小区做过任何有益的事情,你做了吗?你所说的热心,就是非得去业委会办公室或物业办公室?1500多个业主呢,不挤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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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0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邻居,我对你回复就此打住,其他由你保留想法。
我是其中一天晚上去业委会了解社区配套房产权的十几个业主之一,参与者都很清楚这个问题的。同时也听徐主任说过特意短信邀请过你,可你推脱未来,业委会的态度是随时欢迎有疑虑的业主约好时间来查询相关资料。
热心不是自己拍着脑袋胡乱指责,是重在参与。
业委会成员各有工作,只能是在利用业余时间为我们做事,这点难道值得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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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0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配套房产权的问题不是一个真实的问题。就算是填写、登记有什么疏忽,社区及有关部门都可以纠正并得到确权,不是我辈可干涉的,因此我不是十几个业主之一。不知“偶然”与十几个业主济济一堂,贡献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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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0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偶然经典 于 2011-8-10 20:00 编辑

回复 天风玉露 的帖子

作为业主,有疑虑而约定时间去沟通了解,是个人权利,谈不上贡献。只是在同时理解了业委会为小区做出的一些实事,协商了业委会与业主对解决此类问题的配合,也加深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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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0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点我还是坚持的,应该发布进度,有些结果迟早会出现,那么是不是业委会去提前实现的,在事情中的角色应该让大家知道,这对业委会本身也是很重要的,为何不能主动发布进度,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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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0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一个客观问题:楼上楼下的邻居我大概咨询了有10个人左右(没有确认是不是租户,但是印象中都是装修后入住,应该都是原业主),也特意问了下关于“有没有在论坛上关注过社区用房的事情”,只有个别(印象中不过3个人)人说有看论坛,其他都说没上过,偶尔看到过公告或者群里有人讨论。
因此不得不说,这是否能推论出可能真的有一半以上的业主还真没关注论坛关于此事的讨论,也就自然不会在本论坛集中反映业主的意见。当然如果有人能证明关注这个论坛和这个事情的网民已经足够多了,那请给个明示。
曾经一度我也认为论坛是一个最好的一个沟通平台,现在看来似乎真不是。论坛只是论坛而已,闲着打打屁而已。。。。。在现实中跟进可能是个比较好的办法,至少相比论坛是的。但是那样对业委会来说工作量真的很大,大家还是讨论出个更有效的办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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