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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pf77

有关“同诚物业”和车辆管理费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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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6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你能干,嘴没你硬
但是我关心身边的人和事,你呢?
同诚存在的问题,你去干预了么?知道发射塔怎么会自主拆掉的么?
除了在网上叫嚣,打击真正在做事情的人,你还有什么能耐?
不干事情永远不会犯错,这的确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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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6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600多户的反馈意见,是全社区的工作人员+10多个热心业主,在寒冬跑了三个晚上得来的信息,你这一张嘴就污蔑了所有的人付出,你的确太能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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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7 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dybxu 发表于 2012-5-6 23:57
这600多户的反馈意见,是全社区的工作人员+10多个热心业主,在寒冬跑了三个晚上得来的信息,你这一张嘴就污 ...

你们征询了600多户的意见?
这是无稽之谈!
我作为业主,怎么就一直没有人向我或者我的家人征求意见呢?
为什么等到你们选举了,公布了,既成事实了,我们小区的业主才知晓有有这么回事儿呢!

另外你们这样征求意见能不能代替选举?
如果不能召开业主大会,那么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也可以。就像决定国都物业去留,我们小区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征求意见,这是很好的方式!

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征求意见的?


不要恼羞成怒!
你们在寒冬跑了三个晚上,真的够辛苦的。
可是辛苦和功劳是两回事。有一个业主说的好,小偷偷东西翻墙钻窗子也非常辛苦!
你们这么做,是对广大业主民主权力的践踏!你是窃取了我们广大业主的民主权利!
你们是够辛苦的,
而且辛苦的有点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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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7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dybxu 发表于 2012-5-6 23:57
这600多户的反馈意见,是全社区的工作人员+10多个热心业主,在寒冬跑了三个晚上得来的信息,你这一张嘴就污 ...

既然那么辛苦征求600多户业主的意见,直接公布一下,这600多户,有多少户选同城,有多少户选钱塘。
有必要搞7小选举吗?
另外7人之中,社区的两个人算什么呢?
社区的人员只能对小区进行监督和管理,但不能代替业主形式选举权,这个道理你懂不懂?
同样的,你们那7个人的选举也不能代替业主大会,这个道理你懂不懂?

你参与其中,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你把这些道理弄清楚了,你再来这个论坛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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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7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原来你把这选举权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无视小区物业管理的延续过渡问题。
你可以不用担心小区出什么乱子,也许越出乱子,越能体现你的选举权的重要性。
能把社区的工作与小偷的翻墙工作相对比,我不想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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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7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aizhigang 于 2012-5-7 09:36 编辑

移动基站事件的暗箱操作和小区这几个月马路的破损、环境的脏乱差可以看出物业的不作为。无为就无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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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7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dybxu 发表于 2012-5-7 09:11
好吧!原来你把这选举权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无视小区物业管理的延续过渡问题。
你可以不用担心小区出什么乱 ...

你能有什么可说的, 因为你理屈词穷,哑口无言。
就你所说的小区物业管理延续过渡问题,杭州市早在2010年2月就出台了《杭州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其中第九条,第(一)小条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拟解除合同日前3个月,将拟退出原因、退出时间、同意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委员会,并同时告知当地街道、社区和区物业主管部门。

而国都物业公司是在是在2011年12月22日发布通告宣布退出的。http://zzhzbbs.zjol.com.cn/thread-10436432-1-8.html
也就是说按照杭州市的规定在2012年2月22日之前,如果我们小区没有选好新的物业,国都物业是不可以撤离的。

我们有三个月的时间,可以从容的选好物业。尽管要过年了。时间有点紧。但业委会有足够的时间好好组织一下,搞好下一届物业的选举。
然而业委会乱了方寸,先是找几个人到某个房间里开了一个什么团结的大会,成功的大会,据我所知,dybxu也有幸参加了。
然后选聘物业这么大的事,就你们那7个人搞了一个非法的选举,在8天之内,就定下了翰墨未来三年的命运。

dybxu,你不是为广大业主做事,你是为业委会做事,其实你在帮倒忙。正因为你TMD的那一票(这是你自己的原话),促成了同城物业的入驻,同时导致了小区的混乱,业主的不安。


你如果真的有精力,你如果真的想为我们小区做点事,你就帮我们小区制度一个物业考核制度,你就为我们小区制定一个物业服务细则,你就为我们小区制定一个停车管理服务细则。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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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7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无能啊,只能跑腿干事,简单思考问题.
你为啥不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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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7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墨林 发表于 2012-5-7 09:42
你能有什么可说的, 因为你理屈词穷,哑口无言。
就你所说的小区物业管理延续过渡问题,杭州市早在2010 ...

我首先支持墨林先生。
那位字母先生已经行动起来了,走楼道问意见直接参与等等,也请墨林也行动起来,说1万句还不如直接制定停车管理办法等等,直接送到业委会或者社区或者物业,!
有自己的想法,再回头说,那我们翰墨就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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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7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好!原来骂街是在大庭广众之下——骂街人的身份暴露无遗;现在则可以躲在网络里,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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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7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午潮山农民 发表于 2012-5-7 11:03
真好!原来骂街是在大庭广众之下——骂街人的身份暴露无遗;现在则可以躲在网络里,真爽!

你可以报警啊。如果认为无中生有,警察也会干预的。
前几天不是已经有人报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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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7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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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7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千万不要动气斗嘴啊!关键还是一起把该处理的要事想办法解决了啊。要修改合同,或者是重新选聘,是不是必须得改选业委会才合法呢?没学过法,不懂。当然,不管怎么样,连各级政府都已经开始晒三公了,业委会的各种收支是该好好晒一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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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7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不明白,业委会为啥不肯承认自己的不足?在换物业这件事上,明显是违反相关规定的。相信他们会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的。毕竟他们也挺不容易的。我也愿意相信他们还是想把小区管理好的。我们业主之间不能起内讧,否则小区会越来越乱。
其实关键在于沟通,建议开个意见交流会,只有沟通才能促进相互了解,广大业主才能了解业委会的难处,业委会也会获得更多好的建议,只有把问题摆到台面上来,即使不能解决,广大业主也会理解你们的!我们的小区才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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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7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评标程序很有意思的,
一个小区权力最大的是业主大会,其次是业委会,
如果不能召开业主大会,那应该是业委会来投票,业委会有好几个人呢,怎么会只有3票?哪怕是弃权票,业委会成员也要投呀。
业主代表的3票就有点名不正言不顺了,因为业委会成员是经过选举程序出来的,业主代表的指定随意性就很大了。
业主代表虽然名不正言不顺,好歹也算业主,好歹也代表几个人,社区这2票就莫名奇妙了,社区对我们选物业纯粹是打酱油的路人甲,让他们投票好像美国选总统中国去投票那么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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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7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pf77 于 2012-5-7 17:28 编辑

如果当事人没意见,我将在明天将这帖子删了。我这帖子没发好,变成了吵架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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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7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删了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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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7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spf77 发表于 2012-5-7 17:28
如果当事人没意见,我将在明天将这帖子删了。我这帖子没发好,变成了吵架帖。

请求楼主不要删,删了也解决不了我们小区的矛盾。
放在这里,大家反倒可以反思一下为什么我们小区会走到这一步。
楼主&版主把某些真相曝露出来,激发大家畅所欲言,群策群力把我们小区治好,管理好。这是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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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7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的事情没矛盾是不可能的。这么多人对生活的要求必定会有差异。
该吵的架必须吵,该打的架也必须打!吵过、打过的的团结才是力量!
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在思考的同时,站出来,行动起来,该出手时你在哪里?
小区南大门已经出现说句公道话的老人被欺负,被护小孩及家长一走了之,老人只能求助于110,甚至向警察下跪求公道的事情。
真TMD伤人心啊!匪夷所思,七嘴八舌能有什么结果?你能面对不良行为当面直接说不么?
一个个躲在家里敲着键盘就能搞好小区环境?不被人欺负死才见鬼。
车辆都能自觉停放,需要管理么?需要收费么?地下车位空闲着非得等收了费,你才安心停放到下面去,是吧?
总要等到付出人力物力,才开心!要交钱了都傻眼了吧?跳起来了吧?还真希望这次都能跳出来!不要像去年年底有物业来接班就松气了。
墨林所谓真相,指贪污腐败和黑幕?
如果真有问题,自然会在业委会离任之际审计来揭示,不是有法律的制裁么?用不着现在谁来当法官来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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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7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还是有发言的自由和监督的权力的,如果质疑涉及人参公鸡或者违法内容,也是有法律的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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