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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依旧我心

旁听今晚业委会沟通会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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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木乃伊的教父 于 2012-6-6 12:50 编辑

临出来,特地和业委会主任提了一下,能不能各个楼道选个代表?
1,能为本楼的业主做宣传工作。
2,可以为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帮个忙,做个志愿者。
3,做个业委会和业主间的纽带。毕竟不能人人每次开会都来参与。
当时主任就给与否定,说社区不同意。------社区谁不同意?请给个凭证。

楼道长,在杭州很多小区都流行的管理模式,港湾咋就不行了?是怕创业街开造,大家及时得到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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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zdwcf 发表于 2012-6-6 12:11
回复 郑成语 的帖子

这样说也不对啊,物业有什么权利审核啊,是谁给他们的权利啊,能给权利的只能是业主 ...

王老师 ,你的问题就是太多的为什么 ,没有人能够解答的了。。。。反正就是不能随便贴。 要不引起麻烦,自己去开拓一个地方让人想跑过去看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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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垃圾成堆 于 2012-6-6 16:00 编辑
郑成语 发表于 2012-6-6 13:03
王老师 ,你的问题就是太多的为什么 ,没有人能够解答的了。。。。反正就是不能随便贴。 要不引起麻烦,自 ...

郑老师,王老师的问题是“只问别人太多的为什么,从不问自己为什么“,在他的思维中只有他是对的,别人基本都是错的。你恼火的停车问题就是他负责的,你见过他来巡视过一次吗?他正真的最大的问题是“只说不做”。他折腾了这么久除了对抗还是对抗,没有做过任何建设性的工作!如果王老师能告诉我们他做了什么脚踏实地的工作,那是我不了解情况,我马上向他道歉。但有一件事除外:物业费他是既说也做的:费用是不可能交的,电梯和水那是必须用的,垃圾是不可能堆在家里的,至于偶尔叫一下物业来服务,那也是无奈的,钱和义务嘛就基本属于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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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业委会不管真伪,这段时间还是做了点事情的,这个还能听到一些。业委会成员希望业主能给予理解和感谢,我们现场表示了一下。


不知道业委会做了什么事情?那怕是很小很小的一件实事说给我们听听。还想要感谢,有这样的业委会主任真是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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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临出来,特地和业委会主任提了一下,能不能各个楼道选个代表?
1,能为本楼的业主做宣传工作。
2,可以为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帮个忙,做个志愿者。
3,做个业委会和业主间的纽带。毕竟不能人人每次开会都来参与。
当时主任就给与否定,说社区不同意。

社区有这个权力吗?请说出是哪位社区高官说的?有些怀疑,是不是你主任将自己的意愿推到社区头上。
这个业委会,除了开会不知还能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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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临出来,特地和业委会主任提了一下,能不能各个楼道选个代表?
1,能为本楼的业主做宣传工作。
2,可以为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帮个忙,做个志愿者。
3,做个业委会和业主间的纽带。毕竟不能人人每次开会都来参与。
当时主任就给与否定,说社区不同意。


这个事情真是奇了怪了,不知是主任随口荡荡的,还是社区真的不同意?!这什么社区啊,是中国的吗?火星来的?[color=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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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临出来,特地和业委会主任提了一下,能不能各个楼道选个代表?
1,能为本楼的业主做宣传工作。
2,可以为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帮个忙,做个志愿者。
3,做个业委会和业主间的纽带。毕竟不能人人每次开会都来参与。
当时主任就给与否定,说社区不同意

我个人的看法是业委会主任请示的对象搞错了,要成立楼道代表应该是对业委会展开工作有帮助的,主任应该感谢那些肯参与的业主,该请示的也应该是广大业主,而不是社区。业委会成立之初要社区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但社区绝对不是参与业委会的日常工作,所以主任不必事事向社区早请示,晚汇报,人家唬你,你就当真。社区的工作是为各管辖内的小区提供服务,例如学雷峰啊,寒暑假小孩活动啊等等,我怎么就没看到这个社区有什么活动开展。还想问个问题,社区办公房是交房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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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猫咪妮妮 发表于 2012-6-6 17:01
临出来,特地和业委会主任提了一下,能不能各个楼道选个代表?
1,能为本楼的业主做宣传工作。
2,可以为 ...

肯定不交房租!
房子浪费在那真可惜,孩子们每天奔波去上幼儿园,还不如把社区的房子改造成幼儿园,下面的草地放点器械,足够孩子们玩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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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垃圾成堆 的帖子

你是谁啊?你亮出真实身份和我说话,我会感激你,因为这样我可以有理由说出更多的事实,这些事实会逐渐公开。
你有本事就应该对我提的具体这么多为什么一条一条进行批驳,别人才会服你,你不敢这样做,只能用“只有他是对的,别人基本都是错的”的讽刺语言,除了说明你的理屈词穷,黔驴技穷,还能说明什么?请问有哪个小区会不让业主在公示栏贴告示,哪个小区会对侵犯业主这样非常基本的权利?哪个小区会对这样简单的问题引起讨论?你能说出来吗?不到两个月,对为什么不能贴做出了三种不同解释?随心所欲,骇人听闻,正常吗?对公民的言行约束,是一个非常严肃法律的问题,现在成了由个人说了算,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我决不允许这样的现象存在。
你是怎么知道我是管停车的?你怎么知道我没有进行巡视的,托你的福,我可以让大家了解关于分工的事情了,第八次会议是说过叫我负责停车的事情,但有没有真正这件事情交给我啊?第九次会议之前、我已经想好了成熟的管理方案,准备在会议上提出,但在第九次会上主持人根本没有叫大家讨论各自分管的具体工作方案,后来在投票方案的争论声中草草收场,我也没有机会来提车辆管理方案,而后就是很快发生了我揭露纪要不实事求是的事情了,众所周知,我还能在车辆管理中发挥作用吗?我不是就像有人当面对我说的那样边缘化了吗?其实何尝是边缘化?不是还要可笑的要罢免我吗?你说我还能做事情吗?你难道不了解吗?
你说的我在对抗,但我对抗的是歪曲事实独断专行的事实,这样的事情难道不应该对抗吗?只要有损害业主利益的事情,我还会对抗到底,尽最大努力维护业主的利益,我这样的对抗是不是也疼了你的心啊?是不是像挖了你的心头肉一样啊?
至于我做了哪些工作,有目共睹,除了最近几次,我几乎参加了所有的活动,就是董老师主持以后,电信光钎的听证会,董老师也只叫了我协助。
至于具体工作,最早是安排我查账,我为此做了充分的准备,私下约了不少业主,包括董财务的,准备化大量的时间去查,但是有用吗?什么时候让我真正做这个工作了,不过就是跟着参加了几次和物业方面的会面吗?在会议上,我多次提出要去查细账,让我做了吗?在会上,是哪两位多次说查账到此为止的?为什么要到此为止啊?
后来安排我负责投票事宜,我又做了大量的工作,精心设计修改方案,为了以后能顺利进行投标,物业公司都跑了好几家,私下又约了很多业主到时候帮忙,准备在正式启动时候公开征求志愿者,在这一切都十分顺利,大家对方案基本没有异议的时候,是什么“合法性”的风波中断了下面的进程,最后到新年后把我的方案否决了,我这一切都不是工作吗?主任们对于这件事情的评价,在业委会上有过公开的说法,是所有委员都听到的,简直是石破惊天,今天我暂时不公开。
对于我的工作,前主任是非常清楚的,多次当面对我说我是他最主要的助手,需要我全力支持,私下的话不足为凭,大家可以在前面的会议纪要上看到是如何说服我接受负责投票的事宜的,那里可以看出对我是如何信任的,你可以去问问他会不会同意你的说法。
承不承认我这些都是工作,那是你的事情,至于你说的道歉之语,你也决不会做。对我来说也是不值一文,做人做事是需要经得起推敲的,要经得起时间考验,人的行为是需要自己反思的,我还是那句话,公道自在人心。你歪曲不了。
至于物业费,不交的有好几百,你是不是都去评判一下啊,我的观点早已经在网络上发表过很多,我就是要维护法律的尊严,有机会我会在大的场面陈诉这一切,我相信全国老百姓会有一个公正的评价的。
欢迎“垃圾成堆”继续发言,我将奉陪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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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成堆说的,建设性………脚踏实地……这些词枣看着真眼熟。特别是知道老王的工作分工,不得不联想起某个人。。。,。。。某国外王子同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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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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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zdwcf 发表于 2012-6-6 10:55
关于告示栏的作用问题:告示栏本来就是让大家发言的地方,任何业主都有权利贴自己正当的内容,这是业主的基 ...

我倒认为必要的审批是合理的,关键是谁来审批,按什么原则审批。
合理的审批实际上通过一种明确的方式确定了告示的存在时间,提高了告示的展示度。如果任意人可任意张贴,最大的可能是王老师可以贴,其他任何一位老师(或冒用某位老师的名义)也可贴,而且就覆盖了你的告示。甚至可以用张广告盖掉你的告示。那么王老师的告示也起不到相应的效果了。
其实会议上也提出了谁审批的问题,个人认为业委会来做这件事力有未逮。应该由物业代为管理,但遵从的原则必须要由业主来订,只要是不涉及人身攻击以及广告,都应该允许。而且要明示可张贴几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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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睡不着觉,再啰嗦两名。
对于广告问题,同意依旧同学的看法。如果收益进入业主帐户,估计赞成的可能还是多数,毕竟大量的业主都有降低物业费的诉求。而且对于像我一样迟钝的人对于电梯里的广告牌、道闸上的广告早已视而不见了。
有关创业街,这是我个人的底线。觉得越是说法多,越得关心其进展。近期有机会看到一些西区的规划图,好象创业街东区明明白白地画在上面,这好象是能找到的最新相关消息了。不知有TX有更新的消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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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dwcf 于 2012-6-7 13:06 编辑

回复 垃圾成堆 的帖子

  “垃圾成堆”先生:
     在这里我再补充几句,
      从你的语言中,我十分清楚你是怎么样一个人,你把我说明事实,守法律讲道理看成是搞对抗,你自然希望我永远不要对抗。在业委会当中做一个驯服的小绵羊,这样可以由人任意摆布,甚至对我任意歪曲诽谤也要沉默,可以任人宰割,甚至最好还要大喊宰割得好。在告示栏上公然对明摆着的事实进行歪曲诽谤,我也不应该反抗,我现在明白地告诉你,你看错人了,对我歪曲污蔑的事情并没有完,只是我暂时不说而已。
    什么是建设性的工作?我参加业委会的目的十分明确,我是来做大事情的,我是唯一做过竞选承诺的委员,主要要做的就是三件大事情::追查所有业主的收益、追查所有业主的财产和选择符合民意的合理的物业服务方式,这些才是真正的大事,我哪件不是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哪件让我能够真正做了?实际情况不是一开始就不让我插手做,就是做到中途拦住不让做了。我倒要问问,你作为港湾家园的一员:你又做了什么建设性的工作?
    我设计了自己管理的蓝图,让业主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总是千方百计推脱,甚至动用法律是否允许的理由,但作为政府主管部门是什么态度呢?在西湖区建设局里,被明白地告知自行管理是允许的,在去年筹备成立业委会期间,社区有关人员也明确告知是可以自行管理的,就是在上个月,我去反映业委会的问题的时候,在我没有提起物业管理的情况下,社区有关人员主动提起说,自行管理是完全可以的,这说明政府部门是完全支持的,在“垃圾成堆”先生看来,这种都不是建设性的工作?你是不是认为我站在物业立场帮物业催交不合理的物业费才算是建设性工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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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四十而惑 的帖子

你的说法是有道理的,业主可以共同来约定一些规则,这是无可非议的,你说到点子上了,要有我们共同来制定。但我要说明不完全是同一个问题,首先,都在目前的情况下,所具有的任何法律法规以及我们自己的规约之下,业主都是可以张贴正当内容的告示的,其次,绝不能由个人来任意规定。至于该不该做些约定,要看实际情况,实际是:要张贴的内容很少,从来没有贴满过,经常是过了有效期很久还是没有新内容贴上去,根本就没有必要制定一些规则。这件事的起因是明摆着的,住进来快四年了,贴了那么多的内容,有什么纠纷产生过吗?有谁提出过可不可以贴的问题?不就是因为我贴了,根据需要才提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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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十而惑 发表于 2012-6-7 02:04
睡不着觉,再啰嗦两名。
对于广告问题,同意依旧同学的看法。如果收益进入业主帐户,估计赞成的可能还是多 ...

我也四十,我就不这样想,签合同的是物业,收钱的是物业,凭什么你们就认定钱进了谁谁谁的账户,最说这钱进来了,人家够不着,我不会让他成为欠账,谁都够不着吗? 关键是你从此没有了主动权了。
收了钱能降物业费吗? 谁在这样想啊? 你们就这么确信这能摊薄物业费?

策略,策略很重要,没有策略,谁也不可能这么轻松的占上先机的。
因为没有理由一个小区需要广告收入来支持物业,在物业没有正常以前,一个广告都不应该不明不白的进来!!!!!-->这就是策略,这事理应主动权在我们业主这里,凭什么他们稀里糊涂的同意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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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事不要太死板,业委会工作不像单位一个脑袋一张嘴一支笔,要发动群众,楼长由社区选那我们就选楼道业主代表,换个名又怎样?在不违法的情况下不要前怕狼后怕虎。
业委会首先要统一思想不起内讧,不要把精力都放在归划的事上,从目前急需解决的小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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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zdwcf 发表于 2012-6-7 12:19
回复 四十而惑 的帖子

你的说法是有道理的,业主可以共同来约定一些规则,这是无可非议的,你说到点子上了 ...

那以后要送一个人走了,也要屁颠屁颠的跑他们那里去审核吗? 完全是没事找事。只有管控的思维,才有这一系列的不让贴,不让定联络人,核心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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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物业费,不交的有好几百,你是不是都去评判一下啊,我的观点早已经在网络上发表过很多,我就是要维护法律的尊严,有机会我会在大的场面陈诉这一切,我相信全国老百姓会有一个公正的评价的。

对于王老师不交物业费,并有好几百户为伍的说法,我有点个人看法。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这个那个的缺点,如果你认为物业费过高,物业服务不到位,够不到这个价钱,你可以支付你认同的部分。这里不排除有些业主确实遇到久而未决,无法生活的问题而拒交物业费,但也不排除有些住户觉得你不交,我为什么要交的心理(特别要防止一些承租户看样),不应该把拒交物业费当作话题,难道不交物业费的越多越好?物业服务质量一年差过一年,这已是不争的事实,但至少现在垃圾还没成堆,电梯还在运转,水电还在供应......,如果拒交物业费的越来越多,这些起码的现状是否还存在?我想每个住在小区的人都应该担负起自己的责任,把小区搞好,同时也是业主对业委会寄予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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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猫咪妮妮 的帖子

关于物业费的话题,我已经发表够多的观点,不想再重复了,我这说明几点:首先。这次发帖提起,是别人逼是们来的;其次别把别人不交和我联系上,几百人是早就存在的,不管别人跟不跟我,和我没有关系,第三,我是很有主见的人,不会有与什么人为伍为荣的观念,我认为有理。一个人也会坚持,第四,任何人和团体都应该遵守法律,谁也不能例外,我追求的就是法律的尊严,第五。真正要搞好小区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做事,这才是真正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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