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把第五章的稿子发给大家一看! 第五章 合作 在多方的努力之下,A公司终于逮住了一个愿意接盘的下家——B集团(温州的一家做汽车配件的集团公司),该公司在做了大量的调查,特别是在得到国土局的支持之后,谨慎的和A公司签约了,正式接盘121号地块,为此,A公司书面正式承诺:第一,政府方面的攻关问题由A负责搞定,确保土地不被政府收回;第二,B集团可以直接向国土局缴纳土地出让金,不必经过A公司的银行帐户,确保该公司的资金安全;第三,A公司负责协助B集团办理公司注册,但A公司不实际出资,只是名义上在新公司中占5%的股份,而且随时根据B集团的要求进行股权转让(当然,股权转让是免费的)。 A公司对B集团的系列承诺得到政府相关领导的默许以后,B集团便以该公司的名义,“名正言顺”的直接向国土局直接缴纳了第一笔款项,出让金总额的10%(不知道国土局是根据什么规定收了B集团的钱,是不是只要有人交钱就可以照单全收啊!);另外,在审批成立新公司的时候,根据局领导的要求,A公司的持股比例从名义上的5%改成了名义上的51%,引用一位领导的话说,“表面工作还是要做的吗,实际怎样是你们两家的事情!” 几个月以后,新的杭州XX房产开发公司正式成立了,A公司当初投标时缴纳的100万元保证金也安全的回到了公司银行帐户。 至此,121号地块便顺利从A公司手中转到B集团名下。 (编者按:也许有人要问,A公司把土地卖给了B集团,赚了多少钱啊?这个吗,本人无可奉告,反正不是菜场上卖萝卜青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