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787|回复: 2

[传言求证]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发布明确购房人为有限产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2-1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11月30日报道 建设部等7部门30日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办法提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折腾啊,一天一个变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西投吉鸿项目
许村新城
光环购物中心
临平文化中心
国风杭州地铁
共享“花”车
南京北部新城
永旺商业项目
钱塘安置项目
西湖步行街
未科航拍
朗云
古玉兰开花
钱塘新项目
锦尚和品府
钱塘高铁站
未科中轴线
临平新城
钱江世纪城
万科大溪谷西
和平广场概念
良渚城建
临平二环
大马弄
南苑街道
临平
杭州大厦
奥体
杭州天际线
西门市集
良渚文化走廊
欢肆效果图
墨尔本高楼
勾庄
临平体育馆
奥体世纪城
江南科技城
馥香园航拍
金沙湖航拍
城北万象城
科创趣城
杭州西站
运河
和平里
杭州南站
浙金地块
武林新核心3
武林新核心2
武林新核心1
浦东御桥湾
绿城潮听明月
未科湿地开发
金色钱塘
文教、申花
世纪城地标
滨江棠前嘉座
钱塘江大潮
苏杭城际铁路
春和云境
未科3兄弟亮灯率

小黑屋|手机版|电脑版| ( B2-20080242 )

GMT+8, 2024-5-20 15:34 , Processed in 0.045972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