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大云小菜 于 2013-6-20 14:55 编辑
冷眼看“相江事件”好几天了,为了避嫌,特注册个马甲,从局外人的角度讲讲两句:
发现漫天只要不是骂相江的就被说五毛,这样真不理性,如果觉得我是五毛,不用往下看,无所谓,当你的面我也会对你的无知轻蔑一笑。 作为多年前就和“郡原地产”以及前身“南都房产”比较深入的打交道的人,不得不说,郡原这几年的作为是有些下降了。 九衡公寓几乎是本地品牌开发商第一个打降价牌的项目,相江公寓在一期交付后即开始了一定程度的降价跑量,当然,彼时市场已有回暖迹象,所以肉割的不多,未像九衡一样“大出血”而引起大规模房闹,九润公寓也在去年摒守一年后,年底开始以价换量。 郡原何以到了这步田地?真像有些维权业主讲的开发品质不行?营销策划不行?公司态度不诚恳?不善待业主?我觉得都不尽然。 当然我也不同意仅仅把事情与利益扯上关系,认为是维权是客户利益受了损失。维权的艰辛不是外人能理解。尽管这些都是宏观调控过程中的必然个案,但本地开发商还是有少数坚持没降价的,濒临破产边缘,最终还是因为大势回暖,逐渐解了燃眉之困。 那是不是郡原该肠子悔青了?也不会,因为郡原的现金流支持不了他在调控期静等候,等待曙光来临。那是行业最黑暗的时候,很多企业都不抱希望只求当下自保,而郡原在调控期间选择上市,到后来的上市失败,都铸成调控期间项目现金流的巨大压力。 何况,即便是市场已经回暖,却只见地价升,不见房价涨。房价除了极少的个别区域,几乎都未回到两年多前的调控水平。 再说郡原的产品,基于对郡原高层的了解,郡原在产品上的理念与很多本土开发商几乎是迥异的。这与此前郡原在开发公元大厦、九树公寓时积累的开发思维习惯,以及在此前南都的开发特点都有关系。郡原崇尚“创新”,说的好是创新,说的不好的爱标新立异——有些概念很好,为了表现出来,却无视经济规律以及项目销售回笼速度需要。举个例子,相江的白房子,多漂亮的房子,只有欧洲才见得到的建筑感觉,可据说就是为了做这么200多套房子,把近1000户小高层都放到了小区最边上。资源分配的严重不平衡,当然会引起多数客户的不满。而一线沿江、二线沿江的大户型,占据了最好的位置,但面积大,在九堡这个城乡结合部以刚需当道的市场下,销售不可能好,所以至今推不出,就看看旁别的绿城丽江好了,绿城卖的最差的项目了吧,就那么点大户型,至今还苦苦熬着。所以,相江的这个产品规划就是牺牲了小户型的部分利益给了大户型,但,做定位时就根本没考虑各类产品的销售速度。要我说,相江如果全是九堡其他楼盘那样的常规规划,全整成小户型,老早卖完了。九衡据说也是做了个美国什么派的建筑立面,艺术、漂亮,可那阳台小的占个人转个身都困难,还不让封阳台,我一个朋友在我推荐下买了天天跟我抱怨。毕竟这是中国,买套房已经很贵了,客户当然喜欢多有些赠送面子,还是有很多晒衣服晒被子的习惯的。 这些产品理念不对吗?不是不对,有人就是喜欢。但,请郡原看过来,这些已经不是市场的主流客户了。当年公元大厦、九树公寓,惊艳一片。但,请注意,都是小众产品,一堆有钱人买套玩玩或投资的。即便是南都时代,那时的主流客户群体也是社会相对富裕的阶层,第一批有能力改善住房的人,所以,南都的产品,艺术又很有范,高端人士就是青睐。 而郡原从相江公寓开始回归杭州主流市场,却未看清这是一个刚需绝对当道的市场,要做主流市场,就得知道刚需要什么:购买面积要小,赠送空间要大,配套要齐全,绿化景观要好,大厅什么的要有面子,当然,还有,价格也要便宜。在刚需眼中,房子的实用比开发商的所谓追求更重要。
话说回来这次的业主维权事件,因为口水里每天都有不同的楼盘业主对开发商喊打喊杀,大家见多了,但作为旁观者,我觉得需要提醒下相江业主:维权要理性,更要专业,不然只会被大家当笑话。 所谓专业,并不是找PS高手做几张专业的图片博大家一笑,还是要有清晰的论点论据以及相对一致的观点。 我看了一下,焦点是业主认为开发商没有对周边存在的高架、引桥等进行主动告知。 关于高架,我用度娘查了下,搜索“下沙路高架”,第一条就是杭州规划局在2010年的回复,表明艮山东路至下沙路是地面快速路,只是在接驳处有立体交通、桥梁等。以我的角度看,没有任何说明这里要造高架啊。 退一步讲,如果真要造高架,回想文一路造高架这些年折腾的各种维权事件,又岂是一家楼盘在这里捉急的。关键看开发商拿地时这个高架的规划有没有,如果没有,就是侵权,整条路的楼盘业主都可以向政府索赔。文一路也有几幢楼政府是陪了巨款的,就因为之前无规划。如果开发商说没有,一般是按照他们拿地时政府给的规划图纸说的,让他们提供图纸就好了。 引桥,这个问题有些蹊跷的,有业主说没有告知,可提供的楼书截屏,以及电视台去现场采访的录像上沙盘、现场公告上,我一眼就看到上面画了九堡大桥引桥啊,也有可能是售楼小姐对这样的问题不想多说,很多客户匆匆买房看的不仔细也没有多问。这种事是各自站在各自的角度说,没有标准答案,只会引起争吵谩骂。可电视台的采访上不是去采访了规划局,说距离远的很,超过标准几倍了。既然都说了对居住没有影响,我有点弄不清楚业主维权的诉求到底是什么了。 我还发现个细节,就是关于有一个不利因素的告知的看板,业主说是从销售部的大厅电视机边拿出来的,说是销售的内部培训材料,开发商接受采访时说是业主把他们的销售看板拿走了。因为这块板上标明了规划引桥位置,由此引发了争论。我有点不明白,既然是内部培训材料,又是那么机密的,干嘛做块板子放在售楼部?还要叫“公示”?我弱弱的问一句,是不是业主弄错了,可以翻下相江业主两年前发的帖里,还有对这个东西照片呢。 不过,我得提醒相江业主一下,以我对相关法律的了解,这种不利因素的公示并不是开发商的法律义务,而是友情告知,因为没有开发商能对红线外的东西有办法的。也就是说,少部分还算负责任的开发商为了预防纠纷,都会在现场做这么块提醒的,大部分开发商是不会做的。换一句话说,即便是什么都不公示,业主也抓不到开发商的把柄的。 还有,我看开发商的客服也发了个声明,讲了下事情经过,表示只要客户选出代表,随时都可以谈,如果一对一有问题,也有客服热线可以沟通。可能业主们觉得多点人闹能引起重视,现在显然开发商很重视了,选业主代表也不是什么难事,为啥不选出去谈呢?谈不好,再换代表继续谈。 当然,前提是,业主们要再专业一点,要把投诉问题整理清楚,不要自相矛盾,也不要不合逻辑。更要把诉求阐明清楚。 支持合理维权,也愿意提供专业意见。 发现漫天只要不是骂相江的就被说五毛,这样真不理性,如果觉得我是五毛,无所谓,当你的面我也会对你的无知轻蔑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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