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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副主任

这就是中天建设的质量?!这就是中能公司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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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1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P>呵呵,为什么大家的肝火都要这么旺呢?这次照片事件反映出诸位比较偏激偏颇的问题难道不存在?请各位就事论事,可否?</P>
<P>没有人要来关闭你们的论坛。</P>
<P>我提及的坤和事件中的业主论坛是KFS自己组建的,本意是组建一个与业主沟通交流的平台,结果出乎意料:论坛中充斥的都是对KFS的谩骂和无端指责,极端者被大家公推为论坛英雄好汉,论坛日子过得及其滋润;而为KFS辩解一二的公正者被斥责为KFS走狗,只能黯然离开论坛;最后坤和只能无奈地关闭掉这个任由极端者业主消遥的论坛。</P>
<P>而且,迄今为止坤和也没有恢复业主论坛的打算。其实不单是坤和,现在又有哪家房地产公司建立了业主论坛?现在的KFS宁愿选择电话、信件的形式与业主沟通交流,为什么呢?诸位考虑过吗?</P>
<P>个人以为建立一个客观公正、摆事实讲道理的业主论坛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而这个过程往往又是比较困难的,其中斑竹的引导十分重要。业主不是无赖,laobx弟兄认为“用户永远没有错.”我不敢苟同。抱着这样的观念搞不好论坛。从朋友交往而言,打死我都不会和一个认为自己永远是正确的家伙打交道。</P>
<P>良言逆耳,没有人想糊弄浪漫的业主。我只是站在旁观的立场给诸位一点建议。听得进听,听不进当我白说。</P>
<P>附:我们紫金庭园合同书里面未指定是双层玻璃。说服KFS全凭我们占理:国家建设部的行业标准。</P>
<P>以理服人,以德服人。</P>
<P>做人还是要宽厚。</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11 14:27:0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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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1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zxhljm</I>在2005-5-11 13:38:01的发言:</B>


<P>大狼先生,冒昧的打听,不知十一狼和你什么关系,是一家么?你们干吗不辞辛劳的跑到我们野猪地盘来管我们的家务事?野猪胆小,吓着我们呢.再说野猪也不是神仙,给造房子的提点意见要求百分之百正确无误,太苛刻吧?</P></DIV>
<P><FONT color=#f70909 size=7>狭隘!</FONT>
<P>十一狼就是十一狼,和大狼毫无关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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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1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看来理智的人都不多了,只要发表对中能公司批评的言论就是业主委员会的战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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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1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color=#f73809 size=7>我错了</FONT></P><P><FONT size=2>你们都对我一个人开火吧,所有的罪责我一个人来承担</FONT></P><P><FONT size=2>我已经背好了十字架在等待了.................................</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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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1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十一狼</I>在2005-5-11 14:24:07的发言:</B>
<P>呵呵,为什么大家的肝火都要这么旺呢?这次照片事件反映出诸位比较偏激偏颇的问题难道不存在?请各位就事论事,可否?</P></DIV>
<P>  我觉得这次口舌是由于“十一狼”在7楼和13楼的言词不当引起的,因为你“十一狼”的口气太冲了,下次说话婉转点。我想我们大家谁都不愿意看到邻居之间有什么不悦。你也不用再“<FONT color=#ff0000 face=黑体 size=4>狭隘</FONT>”攻击邻居了。你说你是紫金庭园的业主,既然你是给我们提个醒,我们当然很欢迎,但言语之间也没必要夹杂着一些教条式的语气,还质问了业主们十分信任的“前工委”和我们的版主,这才引起了口舌之争,难道你就没错了。是啊,大家现在都是就事论事啊。另外,我也并没有看出那位肝火旺。各位邻居大家也不要在此浪费口舌了,这件事就此打住。</P>
<P>  另外,各位邻居下次看照片时,请在<FONT color=#ff0000 size=4>照片处双击鼠标左键,放大后再看</FONT>,效果比较好。我认为墙上的磁砖贴得还算整齐的,不信大家再试试看。</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11 15:35:5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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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1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P>大家还是言归正传吧!</P><P>不想把我们的论坛弄的象口水楼市一样,希望能听到其他楼盘不同的声音和建议,但请不要进行其他无谓的灌水,谢谢合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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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1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举双手同意,再加两只脚。再争论下去没什么意思了。我就此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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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1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那句话,是业主就好统一,利益一致.     无影无踪发一个照片,有人议论一下也正常.事实上斑主已经说了要实地察看,也有人表示照片视觉的差异,无影无踪也指出照片处理后上传失真.可有人耐不住.   关心我们的家园,关心我们的论坛,关心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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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1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不作无为的争论,维护实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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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2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SB!</B></DIV>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五大狼</I>在2005-5-11 14:50:51的发言:</B>
</DIV>
<P><FONT color=#f73809 size=7>我错了</FONT></P>
<P><FONT size=2>你们都对我一个人开火吧,所有的罪责我一个人来承担</FONT></P>
<P><FONT size=2>我已经背好了十字架在等待了.................................</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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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2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P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0.5pt"> </P><P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0.5pt"><FONT color=#222222></FONT> </P><P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0.5pt"><FONT color=#222222>十一狼是“紫金庭园”的业主么?</FONT></P><P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0.5pt"><FONT color=#222222>不管是浪漫和山的业主,还是紫金庭园的业主,都不成为本论坛限制各位完全行使言论权的身份要求。我们非常欢迎大家以各种形式参与讨论、交换意见,包括这次的争辩。</FONT></P><P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0.5pt"><FONT color=#222222>争辩没有什么不好,争辩可让问题凸现,让思路清晰,这有利于工作的正确开展。为了“正确”、“客观”两字,我们业主前工委自组建以来不止一次、两次在会议上强调“理性”、“重实地调查”,当然,我们也谢绝没有了解工地现场或建设情况的断言和信口开河。</FONT></P><P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0.5pt"><FONT color=#222222>我注意到,十一狼多次点名斑竹和“前工作委员会”有责任在论坛上加以合适的舆论引导,对此,我有必要回应。<p></p></FONT></P><P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2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1.0pt"><FONT color=#222222>首先,我认为这个点名不管是建议还是质问,就这句话本身是正确的,应当被接受,而不应有反感。各位业主也不要介意这种说法。<p></p></FONT></P><P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2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1.0pt"><FONT color=#222222>其次,斑竹和“前工作委员会”在本论坛上一直密切关注是否有违反法律、政策和道德伦理的言论,也一直主张与开发商建立一种正常、良好的沟通关系,而非积极对抗。建议访客多看看本论坛早些的帖子,就可较全面地了解斑竹和“前工作委员会”自始自终致力于建立和维护“沟通<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互信<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双赢”的双边关系。本来,我不准备对这次争论作任何评论,但考虑到有必要适当引导一下本次争论的方向,故有这一回应。<p></p></FONT></P><P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2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1.0pt"><FONT color=#222222>最后一点,也是作为斑竹的一点体会。论坛,顾名思义是言论的地方,是一个自由的舞台,是可以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平台。而愿意或喜欢在论坛上讨论的业主或是过客,也必定是有不同程度的爱憎分明的道德感,需要告诉大家其是非的价值观。所以,在没有违反法律、政策和严重违背道德伦理的前提下,我们不可以强制约束和限制会员们的言论,斑竹没有这个权利,而会员的言论自由权更需要尊重;再说,大家都是成年人,有意识,有能力对自己的言论负责。<p></p></FONT></P><P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0.5pt"><FONT color=#222222>浪漫和山业主也不例外。在与开发商主动沟通得不到回应、得不到重视的情况下,作为正常人,爱憎情感、是非评判自然需要抒发,也应当进行抒发!更何况,业主作为消费者,提出批评和建议只是很初始、很温和、很友善的手段,他们还有其他更进一步的权利!</FONT></P><P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0.5pt"><FONT color=#222222>总之,不管对于业主和开发商,还是对于有不同看法的争论双方,“沟通<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互信<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双赢”是解决问题最妥当的方式。殊途同归,这也是我这番感言的目的。</FONT></P><P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0.5pt"> </P><P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0.5pt"> </P><P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0.5pt"> </P><P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0.5p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p></p></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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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2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P>     <FONT color=#ff0000 size=3>就这个外墙贴面,有人对工程质量提意见了,也有人说贴得还整齐的。我看,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优劣自有定论,并不以个人意见为标准。大家搁置这次争论,有空去工地看个明白。</FONT></P><P><FONT color=#ff0000 size=4>    </FONT></P><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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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2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简直要打起来了,冷静冷静。想想,世间事有好必有坏,不必过于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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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3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十一狼</I>在2005-5-11 14:24:07的发言:</B>

<P>现在又有哪家房地产公司建立了业主论坛?现在的KFS宁愿选择电话、信件的形式与业主沟通交流,为什么呢?诸位考虑过吗?</P>
<P>个人以为建立一个客观公正、摆事实讲道理的业主论坛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而这个过程往往又是比较困难的,其中斑竹的引导十分重要。业主不是无赖,laobx弟兄认为“用户永远没有错.”我不敢苟同。抱着这样的观念搞不好论坛。从朋友交往而言,打死我都不会和一个认为自己永远是正确的家伙打交道。</P>

</DIV>
<P>谁说,KFS就没有办理论坛了???被业主骂JS的通策房产照样好好的经营着自己的论坛,也比较热闹,还搞过活动。还有南都的社区论坛可是比较有名的。
<P>自己搞不好,不愿意花气力搞那才是主要原因,不愿意花钱搞点售后服务。让销售部代替一下,那简直就是敷衍了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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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3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十一狼</I>在2005-5-11 14:24:07的发言</B>
<P>个人以为建立一个客观公正、摆事实讲道理的业主论坛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而这个过程往往又是比较困难的,其中斑竹的引导十分重要。业主不是无赖,laobx弟兄认为“用户永远没有错.”我不敢苟同。抱着这样的观念搞不好论坛。从朋友交往而言,打死我都不会和一个认为自己永远是正确的家伙打交道。
</P></DIV>
<P>十一狼先生:我说过有一句话叫"用户永远没有错."而不是我认为:用户永远没有错.这句话在商界不敢说人人皆知,也是为绝大多数有识之士所认同.就象开发商中也有败类和无赖一样,业主中也有不讲理的人.但是,无论是谁,只要他是你的客户,他对你的产品,服务有意见,产品和服务的供应者都要从自身找原因.这就是这句话的本意.当然,这也不是谁都可以理解的,也不想要谁都理解这句话.从朋友交往而言,这样的话都不能理解,有交的必要吗?

<P>十一狼先生不能理解这句话与我等无关,也不必理会.但是,我们关心中能公司是否也不理解呢?</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13 9:42:4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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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3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这里也不需要拳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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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3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P> <FONT face=黑体 size=4>   <FONT color=#ff0000>如果这是一场不能解决问题的争论,那么,我想奉劝大家可以结束了!伤神费力无益!</FONT></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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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3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P>人无完人,世上没有完美的事情</P><P>换个角度考虑问题</P><P>如果有些业主故意捣乱,故意找茬的话</P><P>是算帮助我们这些较弱的业主呢,还是再给某些个个人或集体争利益呢?</P><P>尽管现在中能公司有这些那些你们所谓的不好什么的,可是你们都一个个的到现场看到过了吗?就算看到了,我想请问各位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你们的购房合同上注明的交付日期是什么时候?是不是要到2006年?有写2005年5月吗?</P><P>现在工程还在进行中,你们提着提那的问题都很正常,但是也要请你们这些(以后邻居)注意到,在征求问题的同时,是否有想过全面性?是否征求过其他业主的意见?是否想过花什么样的价值去享受什么样的产品这个问题呢?我们并不奢望花100万,去享受300万的东西,可你们好象就是这样一群人;当然我们也不希望我们花100万,却只能享受到50万的品质生活。</P><P>我们自己的主观意见是:不希望出现耀江文萃苑的这种情况,个别私欲极强的业主为了个人的利益去和开发商较劲,因为我们需要的是平衡和稳定、健康、和谐、美丽的一个生活小区,我们并不希望卷入到某些利益集团旋涡中来泱及我们。</P><P>以上发言仅代表我个人和已经买了浪漫和山的少数私人朋友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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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3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P>佛说:看世间万物,要看其本质;论事,要论其客观性</P><P>遇事,要心静如水的去对待,拒绝冲动,但要果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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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3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立场不同,观点就不同.  是业主就一定能统一,不是业主就道不同不相为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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