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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家园,且住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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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0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梅龙 于 2014-4-10 16:27 编辑

小区业委会成立后,立马投入了工作,赞一个先。只是今后相关事务愈加繁杂矛盾愈发突出,压力会更大,建议设置一两个有偿专职人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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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0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费的收缴率是关乎物管公司去留的痛点,浪漫物业确实毛病很多,大家的感受以及检查的结果已说明了这点。但必须承认基本的安保和保洁服务直到目前大家都是享受了的。个人觉得简单地拒交物业费并不妥当,过往的数据会给后续物业选聘带来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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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0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建议是,业委会能否设立一个第三方帐户,经业主授权将拟缓缴(几个月待定)的物业费打入该帐户,视物业整改的效果分批拨付。如此物业有个盼头,整改也有了积极性。实在不行,再换物业,如此过渡一下,似可避免管理失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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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0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上拒交物业费不应该也不可能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我算了下购房款的1%够我交七八年物业费了),我们的诉求就是安全宁静有序的家园。浪漫业主,相聚不易,且住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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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0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梅龙 发表于 2014-4-10 16:26
事实上拒交物业费不应该也不可能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我算了下购房款的1%够我交七八年物业费了),我们的诉求 ...

有道理,现在的物业在保洁,安保方面确实不错.不交物业费只会恶性循环,鱼死网破,两败俱伤对大家都没好处,我想这样的结果也不是全体业主想要的结果,物业费且交且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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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1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同意,理性维权才是王道。不交费,两败俱伤,应当不会是业主们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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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1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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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1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和拥护钱新物业的尽可以去缴费,没人拦着你们,这是你们的自由,任何人都不可以说三道四。

但是,要我缴费有个前提条件:把已收费年度的账目,特别是经营性收入的收支账目进行公示。。。。。。这,很困难吗?我缴过物业费,守法了,但你同样也得守法啊(法律规定必须公示)。大家都在法律框架内行事,遵守规则,则会形成良性循环,事情就好办。一方无视规则,打破平衡,则会自食恶果——收不到钱,怪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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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1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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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1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方账户,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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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1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偿的专职人员设置个人觉得挺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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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1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andy23 发表于 2014-4-11 11:36
有偿的专职人员设置个人觉得挺有必要。

我原来住在市区某个小区,当时还是杭州市“十佳物管小区”,非常舒服。后来因种种矛盾沦落了,业委会也撂挑子了,目前处于无人管,无奈之下社区直接插手,聘请三流物业(高资质的费用必然上去,众口难调)维持基本管理。
对浪漫的走向,非常担忧。毕竟这么好的自然环境条件,若发生不可逆的变化实在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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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1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cxrds 发表于 2014-4-11 10:38
同情和拥护钱新物业的尽可以去缴费,没人拦着你们,这是你们的自由,任何人都不可以说三道四。

但是,要 ...

这位邻居,可能没有理解我的意思,根本不存在拥护与否的问题,我只希望小区平静有序的生活环境不要发生逆转。
另外,我倒是赞成入住、装修未入住、未装修未入住的业主所缴纳的物业费应当有所区别,如果入住者缴纳的标准是1,装修未入住可以是0.5,未装修未入住的0.3都已足够,如此比较合理。我曾经不止一次向物业提出过这一观点,怎奈人家根本不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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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1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契约精神、诚信意识的缺失是国人的痛点。马云正是看准了这点,将支付宝这个第三方帐户做得如此之大。我们不妨拓宽思路,做些尝试,只要是有益于小区的建设性意见,都应该鼓励。还望楼下邻居多提建议,不要无谓地相互攻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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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1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物业的狗腿子,没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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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1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小区如此低的容积率,得益于十年前低廉的土地价格,据说当时每亩只有2W。现在是没有这等好事了,所以浪漫的资源愈发显得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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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2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探索 于 2014-4-13 00:02 编辑

真不明白,为什么非得从思想上就把物业置于业主的对立面?我们做好我们的该做的,他们做好他们的该做的,又有各自的义务和权力,到时候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再考评下物业,压根就不难。
生活本来就够累心的,本人乐于做个“平庸”的业主。
但我对物业的监督从不含糊:因为我履行了义务就必定有底气维护权利。
物业公司在叫保安催要2014年的物业费,强烈的不安全感油然而生;问题是2014年的物业费又怎么给呢?大家给个意见,业委会也给个权威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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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3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公司在叫保安催要2014年的物业费,强烈的不安全感油然而生;问题是2014年的物业费又怎么给呢?大家给个意见先,业委会也给个权威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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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3 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看好我们小区的未来,这是我的判断。
其实论坛的影响力有限,也就是谈谈各自感受,都没必要太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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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3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xhljm 于 2014-4-18 12:39 编辑

小区的现状堪忧,我的观点始终如一:
一、是责任问题,小区管理状况不好,开发商、物业、业主都有各自的问题,感觉现在的状况是,各方都强调对方的问题,都把小区搞不好的原因归咎于对方。更叫人担心的是,物业和部分部业主双方已经陷入了一个“死磕”的状态,最终如果矛盾进一步尖锐化,冲突结果必然是物业输,业主也输,而且是原来没有被卷进具体纠纷的业主也被迫拖入。业委会成立给业主带来了很大期待,同时要看到,业委会成立之后,业委会在众望所归同时也背上了沉甸甸的责任。业委会没有成立前,业主是一盘散沙,没有自己的组织,还能把责任都推到物业,但是业委会成立后,业委会就是代表业主成为主要矛盾方面,从这个意义上讲,未来小区能否搞好的责任要由业委会承担啦。我认为业委会的唯一目标就是维护小区的安全、和谐、稳定。为了这个目标的实现,在管理和工作策略上该硬的硬,改软的也要软,切实把握好法律和策略的度,特别要防止被某些极端的“民粹”挟持。
二、业主及业委会同物业的关系问题。法律上讲是基于合同的平等关系,实际状况确复杂的多,因为牵扯到前期物业,前间物业的中能又转让于绿升,部分业主认为转让无法律依据,这是目前小区部分业主同物业“打混仗”的主要理由。还有一个部分业主的心态问题,有句俗话“东西都是人家的好,小孩都是自己的好”,看人家物业那个也比自己小区的好,或者说再换个物业怎么也比现在的好。如果这个心态不调整好,未来换了物业很可能还是老问题重复循环。那时,这个责任就是我前面说的,铁定是自己背的啦,仔细想想是不是这样?所以我的观点是,业主及业委会真的需要冷静思考一些问题,多从自己方面找原因。毕竟业委会成立我们有自己的法定组织,换个物业不是难事。换一个不好呢?再换,如果还不满意,怎么办?鉴于论坛特点,本人要特别强调完全赞成更换现有物业,百分之百支持选聘新物业。同时希望大家看的远一点,不要意气用事,小区是大家生活休息的地方,不是竞争的职场、商场,没有必要成天为一点小事争斗。小区的教训、经验已经很多 了,值得回味、反思,如果类似的错误重复发生,我们自己都会很没有面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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