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云顶阿凡提</I>在2005-6-17 11:41:33的发言:</B>
<P> 与房客甲商榷:
<P>1.确实没有"精装修"标准,但有“住宅装饰装修”标准。
<P>2.第一个例子不妥。“地板多少大的划痕算不合格?”,请问:如果你买的新衣服上有破损,这件衣服是合格的吗?
<P>3.第二个例子道路问题,他是有验收标准的:必须通过公安、规划部门的验收。
<P>4.交房是以通过消防、公安、绿化、规划、工程、质监等单项验收为基础的,任何人超越或违反合同的行为都将受到制约,所以“逼急了,它也会以"合法"的手法对待我们”的理解没有任何意义的。</P></DIV>
<P>不能同意你的看法,
<P>第一条,那个住宅装饰装修标准,对我们实际验收房子有多大的意义?它是不是足够的详细?我没有看过,不过以我以前的经验,大的方面比如通水通电一定会说到,小的细节昵?它说到没有?我们要以它为标准,就应该有量化的标准,而不是糊棱两可的东东.
<P>第二,您可能误解了我的意思,我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我们拿来作标准的东东,一定要是量化的东东,比如,我们说墙粉的不平,请问什么叫不平,量化的标准就应该是,占墙多少多少面积的地方不平,怎么个不平,应该有个数据,不能只定性的说不平,别人会说,你认为不平,我认为挺平的,这会说不清楚,这不是科学的方式,又会涉及到解释权在谁的问题.
<P>第三,第四条,在没有一个明确的,量化的标准的前提下,请了公安,消防又如何呢?以往的经念又一次告诉我们,这也是产生腐败的原因.
<P>所以我以为,在这么一个大背境下,相互理解,相互体谅是最好的办法.因为从法律上讲,我们可能没有"有法可依",我们一唯的以这种方式行事,会显得"无理取闹",而KFS如果他们觉得沟通已没有可能的情况下 ,会以"合法""合理"的做法,以他们的最大利益去行事,.
<P>当然大是大非的情况不在我所说之列,比如,房子要倒了,水不通了,房子漏了什么的,不用说,如果那样,我们怎么打官司怎么赢,可想一想,我们现在所说的那些问题,相对那种"大是大非",是不是都是一些"模棱两可"的?</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17 17:53:4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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