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li_jun

梅林苑的阳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7-4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P>越来越象硝烟弥漫的战场!</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4 17:42:01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5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弓虽

<P>大家在说反话,也说明大家对未来家园的关心。谁不希望自己未来的家美观大方呢。互相体谅,互相考虑,还要依法办事。不要闹僵了。</P>
<P>包阳台有些是不得已而为之,但确实要考虑一下整体的美观大方。</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5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P>是啊 请各自尊重,最近网上有好多邻居发表了反对包阳台的帖子,只是从来就没见他们在换玻璃和电塔的事件上有如此大的反映。</P><P>坚决要求 <FONT color=#000066><B>little22家包阳台</B></FONT>,我已经给物管打过电话了,他们说正在处理.支持的都去给物管打电话.悲哀啊,还没入住就要搞这么多事情出来! 有空还如多去和KFS说说绿化和去支持LOG说说电塔入地的事情了。</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5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doublejune</I>在2005-7-5 10:14:09的发言:</B>


<P>包阳台有些是不得已而为之,但确实要考虑一下整体的美观大方。</P></DIV>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5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P>panxd搞笑的,咔咔…… 不过那几个真的很象窝里斗的,可恶的,只知道在这里乱叫口号但从来不见为我们小区争取过什么。</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5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doublejune</I>在2005-7-5 10:14:09的发言:</B>

<P>大家在说反话,也说明大家对未来家园的关心。谁不希望自己未来的家美观大方呢。互相体谅,互相考虑,还要依法办事。不要闹僵了。</P>
<P>包阳台有些是不得已而为之,但确实要考虑一下整体的美观大方。</P></DIV>
<P>同意!
<P>只要是合理合法的都要努力争取,我们住在这个小区就要爱护它,保护它。阳台啦、铁塔拉、绿化啦都要努力争取。争取的时候会有很多困难,但只要每付出一份艰辛就有一份回报的!都要努力去试试,试过了才会知道!支持LOG!</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5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little22</I>在2005-7-3 10:40:02的发言:</B>


冰冰啊,要是有人再从包阳台里伸出两根凉竹竿,结格办呢.</DIV>

Little22MM啊,要是有200个小偷爬到你阳台上了,结各办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5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弱弱的问一下</P><P>顶楼越层住户的2阳台没有檐口的,可以加个盖子吗?</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5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panxd</I>在2005-7-5 11:05:13的发言:</B>

<P>是啊 请各自尊重,最近网上有好多邻居发表了反对包阳台的帖子,只是从来就没见他们在换玻璃和电塔的事件上有如此大的反映。</P>
<P>坚决要求 <FONT color=#000066><B>little22家包阳台</B></FONT>,我已经给物管打过电话了,他们说正在处理.支持的都去给物管打电话.悲哀啊,还没入住就要搞这么多事情出来! 有空还如多去和KFS说说绿化和去支持LOG说说电塔入地的事情了。</P></DIV>
<P>你嘎急吼吼作啥,梅林园的阳台是不是你的.做贼心虚啊,说格种话语.</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5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喜美</I>在2005-7-5 14:43:30的发言:</B>

<P>我弱弱的问一下</P>
<P>顶楼越层住户的2阳台没有檐口的,可以加个盖子吗?</P></DIV>
<P>你指的是2个露台吗,没必要包吧,我也是顶层的,露台就不包了,</P>[em0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6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安米</I>在2005-7-5 21:27:48的发言:</B>


<P>你指的是2个露台吗,没必要包吧,我也是顶层的,露台就不包了,</P>[em09]</DIV>不是露台,是露台下面一层,南面一个卧室外面的阳台没有顶的,北面餐厅外面的阳台没有顶的。楼上2个露台当然就让他露了,可是卧室外面的阳台没有顶,怎么办哦,万一忘记关阳台门下雨了斜风扫雨直接落在床上了[em0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6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P>喜美 做天看到你说的那样阳台,确实不好办啊。</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7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面的阳台是有点麻烦,我也想在那做个顶呢,你是哪栋跃层的,户型好像和我家一样呢。下次装修时可以切磋切磋[em0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7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想做玻璃钢的顶</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7 17:02:37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9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kktt</I>在2005-6-30 16:25:02的发言:</B>
现阶段业主委员会还没有成立的情况下,物管有责任维护小区的美观与安全,对装修过程中影响小区外观美的事件应坚决制止,防患于未然,不要等到即成事实再去做工作,反而被动.对于二楼的阳台(都是KFS留的祸,同情二楼的业主),我个人认为要包可以,但必须统一材料,统一格式,最好不要突出墙体.</DIV>
<P>同意</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17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TABLE fixed; WORD-BREAK: break-all" width="90%" border=0><TR><TD 11pt; LINE-HEIGHT: 15pt" width="100%"><img src="http://bbs.zjol.com.cn/Skins/Default/topicface/face1.gif"> <B></B>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kktt</I>在2005-6-30 16:25:02的发言:</B>
现阶段业主委员会还没有成立的情况下,物管有责任维护小区的美观与安全,对装修过程中影响小区外观美的事件应坚决制止,防患于未然,不要等到即成事实再去做工作,反而被动.对于二楼的阳台(都是KFS留的祸,同情二楼的业主),我个人认为要包可以,但必须统一材料,统一格式,最好不要突出墙体.</DIV><P>现在不是在统一报名包阳台吗?还有什么好争论的。只要包阳台的效果不影响小区整体环境,那当然是包也可以,不包也可以。</P><P>不想包的人就不要去怪想包的人,想包的人也不要去怪不想包的人!</P><P>累不累拉!</P><P>不知道别的小区有没有这种情况?反正全杭州肯定不会有一小区是全部包阳台的,也不会有一个小区是全部不包阳台的。</P><P>真是累!有多余的时间还是好好装修好自己的房子吧!</P><P>给大家一个轻松,安祥的环境多好!干嘛搞这么多事情!</P></TD></TR></TABL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18 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安米</I>在2005-7-7 11:55:03的发言:</B>
南面的阳台是有点麻烦,我也想在那做个顶呢,你是哪栋跃层的,户型好像和我家一样呢。下次装修时可以切磋切磋[em07]</DIV>
<P>
<P>我今天发现不止这样一个阳台,南面一个卧室是这样的阳台,餐厅外面的阳台也是这样的</P>
<P>我哭S</P><img src="attachments/dvbbs/200571811939546.jpg" border="0" onload="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mouseover="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style.cursor=\'hand\';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click="if(!this.resized) {return true;} else {window.open(\'attachments/dvbbs/200571811939546.jpg\');}" onmousewheel="return imgzoom(this);" alt="" />

梅林苑的阳台

梅林苑的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18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zjbzjl</I>在2005-7-17 16:49:40的发言:</B>
<TABLE width="90%" border=0 break-all? WORD-BREAK: fixed;>

<TR>
<TD width="100%" 15pt? LINE-HEIGHT: 11pt;><IMG src="http://bbs.zjol.com.cn/Skins/Default/topicface/face1.gif"> <B></B>
<P>现在不是在统一报名包阳台吗?还有什么好争论的。只要包阳台的效果不影响小区整体环境,那当然是包也可以,不包也可以。</P>
<P>不想包的人就不要去怪想包的人,想包的人也不要去怪不想包的人!</P>
<P>累不累拉!</P>
<P>不知道别的小区有没有这种情况?反正全杭州肯定不会有一小区是全部包阳台的,也不会有一个小区是全部不包阳台的。</P>
<P>真是累!有多余的时间还是好好装修好自己的房子吧!</P>
<P>给大家一个轻松,安祥的环境多好!干嘛搞这么多事情!</P></TD></TR></TABLE></DIV>
<P>至于包阳台的后果大家可以参考一下杭州市政府2003年的文件,</P>
<P><B>杭州市人民政府杭政办函〔2003〕37号《关于加强杭州市区临街建(构)筑物立面管理的通知</B> 》</P>
<P>西湖区最近在按该通知做小区综合整治, 对包阳台的, 要求居民统一阳台外观和颜色, 突出外立面的阳台才予以拆除。 对颜色、材质不符的, 由区政府的施工队进行统一刷油漆或换材质安装或拆除。</P>
<P>对空调室外机的安装, 要求统一安装位置和 雨蓬及滴水管。</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18 9:44:07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18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P align=center>【实施时间】2003-02-19【发布单位】杭州市人民政府杭政办函〔2003〕37号</P><P align=center>关于加强杭州市区临街建(构)筑物立面管理的通知 </P><P align=left>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了加强对城市街景的管理,保持城市建(构)筑物立面的清洁、美观并与整体街景相协调,根据《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杭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杭州市区临街建(构)筑物立面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余杭区)的临街建(构)筑物(以下简称建筑物),其立面的建设、装饰、维护、管理,均须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临街建筑物立面的造型、色彩及附属物的设置进行审核;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筑物立面整洁进行监督管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违反本规定的违法行为。
  各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临街建筑物立面及附属物的维护进行监督管理。
  三、城市临街建筑物立面单体设计,必须符合城市设计和街景规划。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主要道路的街景规划。
  四、城市临街建筑物立面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符合城市街景规划,不得擅自改变原有造型和色彩,确需改变的,须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五、临街建筑物立面应当保持整洁,无明显污迹,无乱涂写、乱招贴,无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等。建筑物立面有明显污迹、乱涂写、乱招贴的,应及时进行清除、清洗、粉饰;有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的,应及时进行修补、装饰和维护。
  建筑物立面的维护责任由产权单位或受委托管理的单位承担。产权人与管理使用人另有约定的,按有关约定执行。
  六、临街建筑物立面应定期维护,保持清洁美观,不影响整体观瞻。建筑物立面可以清洗的,至少每两年清洗一次;高层建筑的外墙必须每年清洗一次;建筑物立面为喷涂材料的,必须每五年粉饰一次;建筑物立面为其他材质的,视材质情况定期维护。
  七、对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饰或装饰等维护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的材料,鼓励采用新型材料。
  八、临街建筑物的阳台、窗户和门面外、屋顶、平台、外走廊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九、城市临街建筑物立面附属物是指建筑物主体外围墙、临街立面空调室外机、遮阳(雨)檐蓬、外露的各类管线、招牌、广告橱窗、工艺雕塑等物体。
  十、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物,不得设置实体围墙或高围墙,分界应采用绿篱(绿地)、花坛(花池或水池)、栅栏、通透式围墙或半透式围墙。围墙、栅栏高度不得超过2米,特殊情况除外。
  十一、临街建筑物立面安装的空调室外机要做到安全牢固,托架须采用防锈材料。如有锈蚀、污损,应及时予以修复或拆除。
  十二、临街建筑物底层安装的空调室外机、机身及托架不得占用人行道,空调托架应隐蔽装饰或采用防锈材料的装饰网罩,不得裸露,其外观须与建筑物主体相协调;安装高度从机身底端距地面应不少于2.4米,确因客观条件限制也不得少于1.9米。
  十三、空调室外机产生的冷凝水不得直接排放到建筑物外墙面和室外地面上。建筑物主体设计、装饰时未考虑的,安装时应采取措施解决。本通知下发前安装的,应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改正。
  十四、临街建筑物不得擅自安装遮阳(雨)檐蓬,确须安装的,须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利用遮阳(雨)檐蓬做广告的,应按户外广告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本通知下发前安装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到市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遮阳(雨)檐蓬安装的离地高度必须不少于2.4米,纵向不超过1.5米,其材料要高档新颖(PVC材质以上),式样要美观大方,色彩要与建筑主体协调,并应保持整洁。
  十五、临街建筑物立面外露的管、线、架、杆、池等,应保持整齐、清洁,功能完好,无破损、锈蚀。禁止在临街建筑物立面随意架设管线。
  十六、临街建筑物立面的招牌、橱窗、壁画、户外广告及其他装饰物应保持整洁、完好,无积尘、无锈蚀、无破损残缺、无严重褪色。主要道路两侧临街建筑物立面的招牌、橱窗、壁画、户外广告及其他装饰物应设置夜景灯光装置。户外广告的设置应按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实施。
  十七、临街建筑物防盗门窗、卷闸门安装,不得凸出建筑物立面,同一建筑物的防盗门窗、卷闸门材料样式要一致,外型要美观大方。临街建筑物不得擅自封闭阳台、露台;确须封闭阳台的,同一建筑立面须按统一式样、使用统一材料进行封闭。
  十八、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萧山、余杭区可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P><P align=left>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三年二月十九 </P><P align=left>---------------------</P><P align=left>改天再去找个西湖区的通知给大家参考参考。</P><P align=left> 不包阳台是良好的愿望, 如果都能不包  我也支持,</P><P align=left>但现实是肯定有部分业主会包的, 大家还是考虑怎么样在包的同时把外里面统一和美化比较现实和有实际意义一些。</P><P align=left> </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18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log</I>在2005-7-18 9:42:35的发言:</B>

<P align=center>【实施时间】2003-02-19【发布单位】杭州市人民政府杭政办函〔2003〕37号</P>
<P align=center>关于加强杭州市区临街建(构)筑物立面管理的通知 </P>
<P align=left>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了加强对城市街景的管理,保持城市建(构)筑物立面的清洁、美观并与整体街景相协调,根据《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杭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杭州市区临街建(构)筑物立面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余杭区)的临街建(构)筑物(以下简称建筑物),其立面的建设、装饰、维护、管理,均须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临街建筑物立面的造型、色彩及附属物的设置进行审核;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筑物立面整洁进行监督管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违反本规定的违法行为。
  各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临街建筑物立面及附属物的维护进行监督管理。
  三、城市临街建筑物立面单体设计,必须符合城市设计和街景规划。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主要道路的街景规划。
  四、城市临街建筑物立面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符合城市街景规划,不得擅自改变原有造型和色彩,确需改变的,须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五、临街建筑物立面应当保持整洁,无明显污迹,无乱涂写、乱招贴,无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等。建筑物立面有明显污迹、乱涂写、乱招贴的,应及时进行清除、清洗、粉饰;有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的,应及时进行修补、装饰和维护。
  建筑物立面的维护责任由产权单位或受委托管理的单位承担。产权人与管理使用人另有约定的,按有关约定执行。
  六、临街建筑物立面应定期维护,保持清洁美观,不影响整体观瞻。建筑物立面可以清洗的,至少每两年清洗一次;高层建筑的外墙必须每年清洗一次;建筑物立面为喷涂材料的,必须每五年粉饰一次;建筑物立面为其他材质的,视材质情况定期维护。
  七、对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饰或装饰等维护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的材料,鼓励采用新型材料。
  八、临街建筑物的阳台、窗户和门面外、屋顶、平台、外走廊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九、城市临街建筑物立面附属物是指建筑物主体外围墙、临街立面空调室外机、遮阳(雨)檐蓬、外露的各类管线、招牌、广告橱窗、工艺雕塑等物体。
  十、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物,不得设置实体围墙或高围墙,分界应采用绿篱(绿地)、花坛(花池或水池)、栅栏、通透式围墙或半透式围墙。围墙、栅栏高度不得超过2米,特殊情况除外。
  十一、临街建筑物立面安装的空调室外机要做到安全牢固,托架须采用防锈材料。如有锈蚀、污损,应及时予以修复或拆除。
  十二、临街建筑物底层安装的空调室外机、机身及托架不得占用人行道,空调托架应隐蔽装饰或采用防锈材料的装饰网罩,不得裸露,其外观须与建筑物主体相协调;安装高度从机身底端距地面应不少于2.4米,确因客观条件限制也不得少于1.9米。
  十三、空调室外机产生的冷凝水不得直接排放到建筑物外墙面和室外地面上。建筑物主体设计、装饰时未考虑的,安装时应采取措施解决。本通知下发前安装的,应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改正。
  十四、临街建筑物不得擅自安装遮阳(雨)檐蓬,确须安装的,须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利用遮阳(雨)檐蓬做广告的,应按户外广告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本通知下发前安装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到市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遮阳(雨)檐蓬安装的离地高度必须不少于2.4米,纵向不超过1.5米,其材料要高档新颖(PVC材质以上),式样要美观大方,色彩要与建筑主体协调,并应保持整洁。
  十五、临街建筑物立面外露的管、线、架、杆、池等,应保持整齐、清洁,功能完好,无破损、锈蚀。禁止在临街建筑物立面随意架设管线。
  十六、临街建筑物立面的招牌、橱窗、壁画、户外广告及其他装饰物应保持整洁、完好,无积尘、无锈蚀、无破损残缺、无严重褪色。主要道路两侧临街建筑物立面的招牌、橱窗、壁画、户外广告及其他装饰物应设置夜景灯光装置。户外广告的设置应按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实施。
  十七、临街建筑物防盗门窗、卷闸门安装,不得凸出建筑物立面,同一建筑物的防盗门窗、卷闸门材料样式要一致,外型要美观大方。临街建筑物不得擅自封闭阳台、露台;确须封闭阳台的,同一建筑立面须按统一式样、使用统一材料进行封闭。
  十八、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萧山、余杭区可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P>
<P align=left>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三年二月十九 </P>
<P align=left>---------------------</P>
<P align=left>改天再去找个西湖区的通知给大家参考参考。</P>
<P align=left>不包阳台是良好的愿望, 如果都能不包  我也支持,</P>
<P align=left>但现实是肯定有部分业主会包的, 大家还是考虑怎么样在包的同时把外里面统一和美化比较现实和有实际意义一些。</P>
<P align=left></P></DIV>
<P>
<P>好啊!
<P>有法可依了!感谢园主的细心周到。</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临平新城
丰收湖天街
海潮望月城
黄山风景
丹枫四季
临平城区
闻堰综合体
桂冠东方验房
缤纷城
临平老宅
京东Mall
江荣府
“金手指”
产业孵化基地
空中花园
河滨之城
临平未来农场
江河汇
未科航拍
临平公园
招商花园城
金沙湖晚霞
桂冠东方
花园城
火车西站
喜悦和
艺创综合体
味美浙江活动
钱江新城二期
馥香园鸟瞰
西投吉鸿项目
许村新城
光环购物中心
临平文化中心
国风杭州地铁
共享“花”车
南京北部新城
永旺商业项目
钱塘安置项目
西湖步行街
未科航拍
朗云
古玉兰开花
钱塘新项目
锦尚和品府
钱塘高铁站
未科中轴线
临平新城
钱江世纪城
万科大溪谷西
和平广场概念
良渚城建
临平二环
大马弄
南苑街道
临平
杭州大厦
奥体
杭州天际线

小黑屋|手机版|电脑版| ( B2-20080242 )

GMT+8, 2024-11-15 18:05 , Processed in 0.077991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