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杨女士家的货车自燃了,她找到4S店,对方答应承担责任,但迟迟不给处理,这个月18号,她把车子拖到了4S店门口。 货车发生自燃 杨女士经营一家物流公司,主要跟百世汇通合作,发生自燃的是一辆江铃顺达箱式货车,7月中旬在杭州余杭良渚的浙江万福汽车有限公司买的,花了8万多。 杨女士:“10月14自燃了,10月14晚上12点多的时候,我们已经睡了,我们对面是个加油站,路过的人去加油的时候看到的,他们报的火警119,他们消防来了,等我们醒了,火已经灭完了。” 杨女士提供了一段监控视频,在10月14号凌晨1点19分的时候,货车车头已经起火,消防人员在1点21分赶到并进行扑救,5分后把火扑灭。车身已经被严重烧毁,车身上还贴着一份封闭火灾现场公告,时间是10月14号14点30分。杨女士找到了浙江万福汽车有限公司。 杨女士:“消防就给了一个证明,因为他们让我们去消防打证明,事故认定书都有的。” 双方有分歧,无法达成一致 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上虞区大队开出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显示:起火位置为车头发动机舱内部,可以排除明火源,遗留火种等起火可能。4S店当场承诺杨女士会尽快处理,让他们先租车过渡一下,杨女士每天的租车费用是500块,两个月下来将近三万,总租车也不是个办法,但4S店迟迟不给处理,18号,杨女士把车拖到了4S店门口。 浙江万福汽车有限公司销售部 徐经理:“我们的方案是这样的,因为她车子烧了,我们工厂包括三包给他一台新车子,不用补钱。” 杨女士:“你们说的是不用补钱,直接用我们这辆车换一辆新车对不对。” 浙江万福汽车有限公司销售部 徐经理:“对啊,你把保险的钱拿过来就可以了。” 杨女士:“他指的是保险赔的钱给他,然后车子给我们换了,然后中间的租车费,两个多月产生的额外的损失他们不赔偿就这个意思。” 浙江万福汽车有限公司销售部 徐经理:“对,就这个地方的分歧。” 原来,4S店一直以来跟杨女士协商,让她把车子保险金六万块拿出来,然后给她一辆新车,杨女士愿意拿出保险金,但要求对方赔付租车费用,4S店表示租车费用他们一分不出,双方达不成一致,事情就这样一拖再拖。 当事人要求修车,双方需再协商 浙江万福汽车有限公司销售部 徐经理:“车子前期在使用,租车也有费用,差不多有个一万公里的使用,这两个费用估计要抵消。” 杨女士:“我不同意,现在要给我修车,我要修车。” 杨女士明确表示让4S店修车,徐经理说上班双方坐在一起协商修车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