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原来说的按套内面积计算不施行了
——对商品房销售,在销售时除注明建筑面积外,必须注明套内面积,以提高销售透明度。
2、果然征收20%个人所得税,但怎么收到现在还没定
——从2004年1月1日起,对房地产交易(本市居民为改善住房条件的买卖行为除外)征收20%税率的个人所得税,具体办法及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税务局)会同市物价局、房管局、房改办另行制订。
3、对拆迁户有一定保护
——对被拆迁困难户实行有条件的安置保底政策。即经核实被拆迁人在本市另无住房,确因经济困难而申请放弃拆迁房屋产权的,可由建设单位在本市范围内提供建筑面积不小于46平方米的成套房作为安置用房,其产权归属建设单位所有,双方建立租赁关系。
4、严肃查处商品房销售中的违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公司有房源而拒绝销售的行为,市房管部门要在接到投诉、举报并经查实后作出处理。接到群众第一次投诉并经查实后,予以警告,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被拒绝人确定购买房源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其开盘时的备案价格;接到群众第二次投诉并经查实后,在新闻媒体曝光的同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作为该开发企业开发资格核定和验审的依据,情节严重的降低或取消其开发资格。
http://www.hz.gov.cn/main/file/article/2304/article_29769.js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