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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委会(2)号公告”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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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对业委会的工作表示感谢! 本人非常赞同对小区的车辆实施进一步的管理,而且认为要抓紧,越迟越被动、难管。2号公告总体上我是投赞成票,但认为需要作些修改。以下意见供参考:
一.
程序上,628开票箱,那么此前业主们提的建议若有可取之处,是否在投票之后再修改,还是这次就不修改了,试用三个月后再说?
二.
第四条(指“办法”中的第四条,下同)“禁止一切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小区”应改为“外来机动车辆的管理”。“禁止”,是表示不允许有“例外”,而实际上,是有例外的。应表述为“`````,除上述车辆外,禁止``````。”
三.
第五条,“南门进,北门出”,可行否,似需考虑。若二个门非要单进单出,建议北门进,南门出,因为车是逆时针单向行驶的,这样能减少重叠区。
四.
第八条,1.这里用“家庭”一词不妥。“家庭”在法律上和习惯上界定不尽同,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一套住房住二个或更多的“家庭”怎办?或一户人家,有二个更多个物业又将如何?商铺、幼儿园、餐厅从业人员在这没“家庭”,他们的车是否被排除了?另,物管和社区工作人员的车这儿没提到,是否也被“禁止”了(不会吧?呵呵)?
2.
将已购地下车位的业主在地面车位竞争中作“降级”处理的规定有失公允:(1)我们小区,地下车位并不是紧俏品(当初是16万元,后一再降价就是证明!)也就是说,买了地下车位(特别是16万元买)的业主并没有占别的业主的便宜,为什么要作出“降级”的牺牲?(有些小区地下车位紧张,买不到,如南都德加东区、银座等,地下车位开卖时业主们半夜排队还买不到,有的还到房产公司开后门。这种情况下,买到的人相对地“占了便宜”,地面车位竞争时给予“降级”有一定道理。)(本人声明,我家只有一车辆,此与本人无关,只是觉得不公平。)
五.
第九条,“业主须凭房产证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办理小区通行卡及通行证”,可否改为“住户须凭房产证复印件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办理小区通行卡及通行证”?这是考虑到租房户,其非“业主”,业主的房产证也不一定肯借给他。
六.
第十条,(1)地面收费全归业主不妥,此费应与物管共享。地面停车要管理好,是一件很费劲的事,物管需为此付出很大的人力,也会有物力的支出(如划线、必要的标志标牌等),让他们白干,既不够厚道,也会影响长期的实际效果。或许有人会认为地下的收费全归物管了,给扯平了,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其一,地面物管没收费,一旦管不好或发生意外,物管可以不直接的或主要的责任(责权利一致嘛!)――――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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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写的好的,有建设性的意见。业委会要积极听取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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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同意“南门进,北门出”;进门系统改造应简便易行,先公示改造方案;同意地面收费全归业主不妥,此费应与物管合理分成。地下车位费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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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2.将已购地下车位的业主在地面车位竞争中作“降级”处理的规定有失公允:(1)我们小区,地下车位并不是紧俏品(当初是16万元,后一再降价就是证明!)也就是说,买了地下车位(特别是16万元买)的业主并没有占别的业主的便宜,为什么要作出“降级”的牺牲?

: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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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湿地干将说得非常有理,有些问题说得还很严谨,鼓掌。
关于这点,我再补充点:
第五条,“南门进,北门出”,可行否,似需考虑。若二个门非要单进单出,建议北门进,南门出,因为车是逆时针单向行驶的,这样能减少重叠区。
小区内的1、2、3号地下车库基本是从北门进,尤其是1号大车库是南门出的,如若真要两门单进单出,建议北门进,南门出,减少车子在小区的行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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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7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续前)其二,若物管并不是无偿地管理地面车位,是拿地下车位的管理费与地面车位的本应另支付给物管的管理费作了“和谐”,那么不禁要问:现行的地下车位的管理费价格若是合理的(即合理的管理成本和管理利润),哪来的钱贴补地面车位的管理费?若地下车位的管理费过高,则应降低地下车位的管理费至合理的价位,不应与地面车位的管理费扯为一谈,凭什么买了地下车位的业主还得出钱贴补地面车位的管理费支出? (2)地面道路公共资源归全体业主共有,泊位费(有“租用费”和“使用费”二说,建议统一名称)是由于小区车辆泊车矛盾(车多位少、停车混乱)而产生,为一定程度地平衡泊位竞争而设,因此归全体业主是对的,从本质上讲,不管这项费是高是低,全体业主都没出这个钱,只是占用该资源的部分业主对占用不到的部分业主的一种平衡性补偿行为。鉴于该费的作用是“平衡”(就像上海的上牌费、杭州的出租车营运费一个道理),建议将“100元/位/月”的标准改为“暂定”,试用半年后再调整(以后可能还要考虑与小区外社区地面泊位费相平衡)。到时若竞争不烈,降为50、20元又何妨?若竞争很激烈,升为200、300元也未尝不可,其目的是用经济杠杆求得平衡,化解停车难的矛盾、改善小区停车混乱的现况。(3)本人尚不明白,是否根据有关规定,我们交的住宅物管费是否包括了小区内车辆的管理费。(4)“所有停车相关费用委托物业服务公司代收,并按照物业协议约定比例向物业服务公司支付一定费用”,这一句让人费解,“停车相关费用”除了管理费和泊位费还有别的什么费?“物业协议约定的比例”是怎样的?与前面的“归……所有”是否一致的?
七、第十一条,(1)其中“在小区内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是否指(含)“逆向行驶”?若是,建议将第五条中的“严禁机动车辆逆向行驶”改为“机动车辆不得逆向行驶”为妥,因为既是“严禁”行为,岂能充许其犯二次(否则就与“党员干部严禁包二奶,包三个(含)以上的或二奶计划外生育的,给XX处分”同理了。呵呵)(2)“停放在小区内的机动车辆夜间无故鸣响警报”这一句建议去掉“夜间”二字,日间会乱叫的车,夜间也难免会叫,日间无故乱叫也没道理,也一样烦人嘛。另外,“无故”二字最好用能换个明确点的词,否则会给物管处理车主、投诉业主对物管的满意度带来影响。
八、第十三条,“试行期三个月”,三个月后如何办?是修订后整体再投票后再实施,还是再作修订不再投票,或是对修订部分再投票?
不好意思,啰嗦了这么多。总之,对此《办法》总体上我投“同意票”,但希望业委会在投票前对“已购地下车位的业主”的“降级”问题进行修改,若承诺三个月后修订时修改此条。不合理地剥夺部分业主的权利的事是我难以赞同的。
对业委会的为全休业主业的付出再次表示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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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够成熟、严谨、合理的办法

业委会发的车辆管理办法我觉得不够成熟、严谨、合理。
1.这么多车靠一进一出高峰时会壮观的不可想象的。大门道闸应该是感应的,所以根本不需要通行证。2.抽签资格每辆车应该一视同仁,不能按家庭(家庭的概念是什么)拥有一辆二辆来区分。3.“黑名单制度”哭笑不得、白色恐怖。4.“政府文件为准”,那法律、法规呢?
还是该先换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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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条,“南门进,北门出”,可行否,似需考虑。

规定门的进出多不方便。有时还要绕很大一圈才出去.....绕圈的过程其实还是对小区行驶道的占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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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kyee 于 2008-6-18 10:12 发表
第五条,“南门进,北门出”,可行否,似需考虑。

规定门的进出多不方便。有时还要绕很大一圈才出去.....绕圈的过程其实还是对小区行驶道的占用啊。

绕行最大的弊病就是增加了行驶中的车辆在小区滞留的时间
增加了尾气和废气的排放
增加了空气污染
增加了汽油的消耗
加重了国家的负担
为破坏环境添砖加瓦

不要学脑残政府
文二路文三路单行是脑袋给门缝夹过的人想出来的。

[ 本帖最后由 喜美 于 2008-6-18 10: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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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几个车库的入口都在北门,出口都在南门。不知道为什么业主委员会讨论后决定要南门进、北门出,这样大部分地下车库的业主进、出都要绕圈子了,这很不方便也不合理。是否能改为北门进、南门出,这样相信大部分有车库的业主都会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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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意见。

关于南进北出或北进南出, 个人觉得都不是太重要,
横竖已经开车了,横竖车辆数已经超规划车位了,
反正石板路大家也经常开车上去压的了,
反正堵路口的车也不在少数了,
不如就在会馆中间开个 双向车道吧, 这样南北向车子就都可以少绕半个圈,
少喷出一半的尾气了,少毒害小区的孩子们了,不错吧?
一切为了业主服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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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见LOG: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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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楼上说话酸溜溜的。
我只是提出自己的意见,如果业主委员会不采纳也没关系。反正在小区里多绕几圈多排点废气也没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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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我提出最经济也是最简单公平的方法吧:
1、将路面出租车位的收入扣除管理成本得出“出租路面车位净收入数”
2、统计出紫金庭园总户数
3、用“出租路面车位净收入数”除以“总户数”得出“出租路面车位每户净收入数”
4、将“出租路面车位每户净收入数”按季度分配给每户紫金庭园业主(请严重注意:每户有车业主也有,而非仅为无车业主)

这样总比“泊位费除了一部分用于管理成本支出外,将全部用于小区的公共设施建设,以补偿无车业主的利益”更公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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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0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果然够严谨!!:)

我会将楼主的意见全数提交业委会例会讨论,结果会向大家公布的。谢字就不说啦,楼主不介意吧,呵呵:lol

回答上面邻居关于规定为什么从南门进北门出,原因如下:
1、统一入口,便于车辆的分类引导,也有利于小区内的安全管理;
2、为了适应停车管理系统,大家应该有个初步的印象,停车管理系统一般都是一进一出的。:)
3、为什么要从南门进呢?主要是考虑到外来车辆禁止进入小区后,必然要面临保安的解释工作,北口比较狭长,如果解释的时间稍长一点可能就会堵住了,而南口相对比较宽敞,也方便将禁行标志安放在醒目的位置上。
4、关于废气的问题呢,我想,临时车辆限制通行后,应该是有一些缓解的。

当然了,如果大家有更好的建议,也欢迎告诉我们,感谢大家的热心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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